未实缴的股东可以分配利润(如何判断股东是否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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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答: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股东从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 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公司如果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即向股东分配红利的,属于违反公司法的行为,股东应当将其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即现金支付和股份分派(也称为分配红股),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现金支付和分配红股可以同时使用,即股东的红利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股东,一部分分配红股。
Q2:认缴制下,用未分配利润去补足注册资本(实缴与认缴的差额),股东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FSSCJ 回答的很好 了解了 谢谢
Q3:没有参与的项目股东有权分配利润吗
向股东分配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直接体现。分配利润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项目为:未分配利润减少,应付股利增加或者资产项目减少。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分配利润的账务处理分录为:
一、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二、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三、代扣个税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税
四、实际支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分配的股利减去代扣的个税)
贷:银行存款
五、代缴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税
贷:银行存款
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该过程在资产负债表中并不能完全体现,只是未分配利润和应付股利或银行存款等科目余额造成影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业务,应该在股东权益变动表里明细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又称:股东权益变动表)是指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全面反映一定时期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第四款第二条需填列分配利润情况。
Q4:《公司法》中哪一条规定了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也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不参与经营可以不拿工资,但对投资仍然承担公司盈利与亏损的经济风险,所以不管你参加不参加经营,盈利就有收益,亏损也要承担资本缩水。
Q5:股东分红如何合理节税
1、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将分红转移到个独,综合税率能申请核定征收,税率降低,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
2、将来作为工资奖金发给股东。相对红利所得,现在工资奖金按照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减除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在一定金额内所交的个税会相对较少。
3、运用企业财富安全管理“九段技术”合理运营筹划,合理合法节税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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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理避税
Q6:怎么查股东是否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前是否需要先实缴
只能是公司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股权转让前不需要实缴,完全是各方约定。
Q7:股东分红如何避税
利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
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避税,不但可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且也能使其方法符合游戏规则。就股权投资收益避税而言,虽已有很多成功先例,但其中也不乏失败案例。 <BR> 比如,因缺乏流动资金,深圳市某网络公司大股东李歌于2000年将其持有的该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4家风险投资机构,并取得股权转让净收益 9505.28万元。李歌的股权转让金一直没有从公司提取出来,而是以公积金形式留存于公司账上进行再投资,还是用于公司发展。但经稽查,税务机关认为李歌取得了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由于李歌坚持认为自己的股权转让所得进行了再投资,并没有拿到钱,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拒绝缴纳税款。2003年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了25家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总李歌因欠下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成为曝光名单中唯一的、也是深圳市首次曝光的个人欠税户而引起全国的注意。
<P> 这个案例告诉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该案的稽查及处理均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但作为投资人,李歌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吸引风险投资,只有这种方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歌在对自己的股权投资收益处置时没有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那么,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筹划方法呢?
<P> 保留被投资企业利润不作分配
<P> 就股权投资而言,有个人股权和企业股权投资。个人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撮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P> 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造成企业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不相同。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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