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股票如何发行的(股票发行定价的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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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国1990年前股票发行主要采取( )方式
私募!
Q2:90年4月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股票上市是要到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才开始的
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深安达(000004)(现ST国农)成为中国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第一只股票,12月10日深原野(000005)(现ST星源)集中交易,从而成为1990年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两只股票,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此时集中交易的股票数量也只有6只:1991年1月14日交易所集中挂牌交易的深金田(000003)(现在的PT金田,已到三板市场交易)、1991年1月29日交易所集中挂牌交易的深万科(000002)、1991年4月3日交易所集中挂牌交易的深发展(000001)、1991年6月25日新上市的深宝安(000009)。
199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建国以来内地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但其交易时间是1990年12月19日,晚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该日上午,交易所举行开业典礼,当时的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出席了开业典礼,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李祥瑞授权总经理尉文渊在交易大厅敲响正式开市的第一锤。上海证券交易所12月19日一次性集中在上交所上市的共有8只股票,包括上海本地的延中实业(600601)(现“方正科技”)、真空电子(600602)(现“广电电子”),飞乐音响(600651)、爱使电子(600652)(现“爱使股份”)、申华电工(600653)(现“申华控股”)、飞乐股份(600654)、豫园商场(600655)(1992年6月15日终止上市,替代为改制后于1992年9月2日上市的豫园商城)和浙江的凤凰化工(600656)(后来的“S*ST源药”,已退市),史称沪市“老八股”。
199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上市挂牌交易的股票一共是十只股票。但股票的交易早在交易所成立集中交易之前就进行了,所以交易所的交易只是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1985年1月14日,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发行股票80万股,每股10元,其中法人股5万股,个人股45万股。谢海清在寒风中站了整整4个多小时,成为了第一个购买“600601”股票的投资者,由此从一名普通工人成为“600601”的董事。1986年9月26日,延中实业与飞乐音响两只股票率先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部柜交易,这是我国首批上市交易的股票。
1986年,上海市着手酝酿以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主,选择8家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最后正式批准上海真空电子器件公司为股份制试点企业,成为上海第一家实行股份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有由上海灯泡厂、电子管厂、电子管二厂、三厂、四厂、显像管玻璃厂、电真空器件研究所等六厂一所组成的资产一体化股份制公司。1987年1月12日发行普通股14.5万股。1988年4月26日发行12.5万股,1989年2月28日发行22.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真空电子是首家溢价发行的股票,100元面值股票以113元价格发行。1991年11月29日又溢价发行了B种股票,成为中国第一张专供海外投资者认购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量100万股,每股100元,发行价420元/每股。
1984年11月14日,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由上海飞乐电声总厂、飞乐电声总厂三分厂、上海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公司静安分部发起设立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及职工发行股票。总股本1万股,每股面值50元,共筹集50万元股金,其中35%由法人认购,65%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成为上海市第一家股份制企业,而且不音响公司这次发行的股票,没有期限限制,不能退股,可以流通转让,也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人们习惯地称之为“小飞乐”。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凡尔霖率领的美国证券代表团,将一张面额为人民币50元的上海飞乐音响公司股票送给凡尔霖,这张“小飞乐”股票成为第一张被外国人拥有的股票,凡尔霖先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第一位中国股东。
上海爱使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1985年1月公开发行股票,实收股本40万元。1991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爱使”向社会增发230万元股票(包括向老股东1:1配股),实有资产达到1300万元,股东3000多名。
乡镇企业“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摆脱与乡政府的关联,成为第一个主动摘掉“红帽子”并以公开发行股票而产权社会化的公司,于198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万股,每股金额100元,总计金额100万元,是上海市郊区惟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1990年3月1日起正式上市交易。1990年12月中旬该公司进行股票折细,把一股拆成十股,每股面值10元,同时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发行了40万股面额10元的股票。1992年3月20日正式更名为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原为上海飞乐电声总厂。飞乐电声总厂成立于1980年,是经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批准,由全民企业上海无线电十一厂,集体企业上海电子元件十厂和上海风雷广播器村厂联合组成的国营、集体联营企业。1984年曾发起组建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习惯上将飞乐股份称为“大飞乐”。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公司是在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重新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上海豫园商场即上海著名的老城隍庙市场,共有63家商店,原分别归属国营集体不同的所有制,很难统一发挥老城隍庙经营特色的优势。1987年6月经有关部门批准,豫园商场全部国营和集体商店联合组成统一的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是上海首批试制股份制的企业之一。为适应上海商业、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开发建设豫园地区的商业、旅游业,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吸收上海豫园旅游服务公司、南市区饮食公司、上海市商业建设公司、上海旅游公司、南市区糖业烟酒公司、南市区果品杂货公司、南市区药村医药公司、南市区百货公司、南市区服务公司、南市区五金交电公司、南市区合作联社、南市区工业供共同发起,组成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1290.428万元,每股10元,计1129.0428万股,国有股14.34%,法人股71.64%,个人股14.02%。其中发起人投资折股计5940.428万元,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4000万元,向社会个人发行1350万元,包括公司内部职工认购240万元,定向商场公司个人股股东发行150万元,用于优先配购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每股10元,股票面额分为1000股和10股两种。1992年4月,豫园商场联合了上海旅游公司等16家发起、重组成“豫园商城”。具体操作过程为:豫园商场股票按资产升值率以1:1.8的比例调换新组建的“豫园商城”股票,即每1股面值100元的豫园商场股票换成18股面值 10元的豫园商城股票;每股100元的商场股票配售12股面值10元的商城股票, 配售价为每股80元。1992年6月15日,原“豫园商场”股票终止上市。新的“豫园商城” 股票申请上市。
当时已经在柜台挂牌交易的上海本地股票一共只有上述7只,恰好浙江省证券公司的李训(当时曾被选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副理事长)提出,浙江省有一家“浙江凤凰”。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浙江省政府由原兰溪化工总厂改组而成的,是浙江省第一家国营大中型股份制企业,实收股本2563万元。公司主要生产日用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浙江凤凰是在上海证交所开业前夜办完挂牌手续的,浙江凤凰化工作为第一个在上海上市的外省市股票,标志着上海的证券交易已打破了行政区域的限制,从而也成全了中国的吉利数字8。
上海的老八股,除真空稍大为2亿股(其中流通股4910万股)外,其他延中500万股,小飞乐165万股,爱使40万股、申华100万股、豫园650万股,大飞乐2100万股(流通股210万股),浙凤凰2560万股(流通股510万股)。
1990年交易所成立后,股票交易是实物的交易,而交易又空前活跃,街头上出现了倒卖股票的“黄牛”。当时交易所设立了清算部,负责交易过户等事务。每天闭市后,人们带着大量实物股票来办转让过户手续,一开始他们还是用拷克箱装实物股票,后来发展到每天一万多笔交易,来办过户手续的投资者只能用麻袋装实物股票,工作人员天天忙到下半夜,给交易所的正常运转带来很大的压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时的交易所总经理尉文渊才下决心搞“无纸化”交易。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在当时只有境外的专家在理论上讨论过其具体实施的可行性,无论中外都是史无前例的。就是为了方便投资者,从而促进交易所的发展,尉文渊才作了大胆的尝试,他不但敢于冒着风险作决策,还亲自动手,又是画表格,又是连夜开会,发动员工一起想办法出点子,创造性地提出了用股东账户代替实物股票记录股东股权和交易情况的方案。1992年,中国沪、深证券交易所率世界证券交易所之先,实行了股票无纸化发行与交易。
Q3:为何1989年发行的股票
引用----
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发展综述(zz自国泰君安)
证券发行(一级)市场是指新发行的证券从发行者手中出售到投资者手中的市场。从股票发行体系的内在关系来看,股票发行体系主要包括股票发行管理体制(即发行主体的选择、发行数量和发行时间的安排等)、股票发行方式和股票定价方法三个方面。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行为的演变与规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发行规则来实现的,可以说,发行规则是影响股票发行行为的基本因素。股票发行的规则主要涉及到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发行条件;二是实施股票发行的具体方式;三是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从1990年到2000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将近30个专门规定股票发行或有关股票发行的规则。
一、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79-1989年)
1979年至1983年,我国农村的某些社队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能力,采用了集资入股、合股经营和股金分红的办法,此阶段是股份制企业试行之初,也是股票发行的试行阶段。
84年以后我国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股份制试点,后来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其中90家公司于93年经当时的国家体改委审查,确认具备上市资格而正式上市。
1987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这是首次正式颁布的一份规范股份制、股票的文件。1988年至1989年初,各地试行股份制,股票发行高涨,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问题。为使股份制健康有序的发展,国家进行了治理整顿。
总的说来,1979年至1989年期间股票市场宽度不够,当时我国股票的发行办法、发行数量、发行种类、发行范围等还处于试点阶段,且试点范围有限,因此,股票的流通速度、流通范围、价格稳定度都受到严重影响。
这个阶段股票发行的特点:一是面值不统一,有100元的,有200元的,一般按照面值发行;二是发行对象多为内部职工和地方性的公众;三是发行方式多为自办发行,没有承销商,很少中介机构参加。
二、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90-1992年)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股票市场初步建立。
1991年8月21日,上证所成立后第一次股票发行,也是第一次房地产股票的发行,即上海兴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元,发行价60元(原值10元,当时为溢价发行)。这次发行采用的认购方式是自愿认购,进行公正抽签、公平发行(公司内部职工只有优先没有优价)。此次发行掀起八月份发行热潮缓和了供需矛盾,吸引了新入市的股民。
1991年和1992年普遍采用有限量发售认购证方式,该方式存在明显的弊端,出现私自截留申请表等殉私舞弊现象,严重违背了“三公”原则,因深圳8.19事件,这种方式不再采用。
1992年,上海率先采用无限量发售认购证摇号中签方式,1992年12月1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对此发售方式得以确认。这种方式基本避免了有限量发行方式的主要弊端,体现了“三公”原则。
在证券市场建立以前,我国公司发行价格大部分按照面值发行,定价没有制度可循。在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建立初期,公司在股票发行的数量、发行价格和市盈率方面完全没有决定权,基本上由证监会确定,采用相对固定的市盈率。
三、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93年)
1993年4月22日,首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问世。该条例比较详尽地规定了股票的发行、交易、保管、清算和过户;同时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信息披露也做出了规定。
随着股市的发展,产生了股民、上市公司之间沟通及信息传播的问题。对此证监会3月18日发布《关于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和6月12号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将信息披露首次授权给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收费等;增加了“临时报告”等重要内容,使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化。6月3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对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作了规定。
8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发出《关于1993年股票发售与认购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跨地区发股要经证券委批准;认购表采用无限量发售后抽签方式,亦可采用与银行存款挂钩方式进行”等。
四、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94-1995年)
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出台,宣布从1994年7月1日起实行,该法比较系统完整地规定了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在1994年前,还没有正式规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盈利预测及其信息披露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自1994年开始,中国证监会陆续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信息披露制度,这些制度对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都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如盈利预测的基准点和时间跨度的确定、假设条件的设置等。
1994年股票发行试验了各种形式,如底价确定,竞价发行;全额预缴,中签比例认购,存退两便;办理特种存款与摇号抽签认购相结合;专存认购,定活两便;全额缴款,上网发行等等。
1995年10月20日,证监会规定:可以继续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推荐上网定价,经批准可以进行上网竞价试点。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又包括两种方式:“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和“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转存”。
从94年开始,我国进行发行价格改革,曾经一段时间内实行竞价发行,大部分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定价,即:新股发行价格=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因此新股发行价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两个因素。
五、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96-1998年)
1996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股票一级市场出现了新一轮的发行高潮。其发行方式有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与储蓄存款挂钩等形式。
1998年8月11日,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量5000万股(含5000万股)以上的新股均可向基金配售,公开发行量在5000万股以下的,不向基金配售。
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颁布,在股票上市发行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1.上市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原来的相对固定的市盈率改为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并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3.信息披露由原来的“广泛性”改为更具体。
在该段时期内,关于发行价格中的影响因素每股税后利润计算方面,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95年底到97年2月底,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公司前一年及预测年度平均每股税后利润。
第二阶段:从97年3月到98年2月,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公司过去3年平均每股税后利润。
第三阶段:从98年2月到99年3月,每股税后利润=预测利润/发行当年加权平均股本数=发行当年预测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数×(12-发行月份)/12],证监会还规定:若年报利润比盈利预测低20%以上的,除了要作出公开解释和道歉外,证监会根据情况实行事后审查,对有意出具虚假盈利报告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1999年)
在总结以往股票发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规定目前国内股票的发行方式主要采用上网定价与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这两种方式。由于上网定价发行具有高速、安全和低成本等特点,它已成为我国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方式。
1999年股票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以及向二级市场配售。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主要分为法人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我国规定法人投资者有两类:一般法人--与发行公司无紧密联系的法人(含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1999年7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规定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股票发行可采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股票配售比例范围为公开发行量的25%-75%,对每一个配售对象的配售股份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一般不应少于5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司,仍采用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发行股票。
年底财政部颁发的《证券公司财务制度》已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这是国家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券商发行股票作出规定。股票发行价格最初由证券监管部门审批,后来由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定价公式和发行市盈率区间直到《证券法》颁布以后逐渐放开发行价格。
从99年3月至今,以《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为界限,发行定价要考虑:行业状况(行业概况、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二级市场分析(沪市、深市最近15个交易日与最近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盈率;本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分析),需要详细说明发行价格的测算方法、二级市场的定位、商定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倍数,这种方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并将二级市场同类公司作为参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七、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2000年)
2000年一级市场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行从审批制变为核准制,二是股票发行市场化。在核准制下,发行股票不再受额度和指标的限制,达到上市的条件就可以核准发行,2000年4月取消4亿元的额度限制,公司发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股票发行市场化是指发行主体及承销商自主选择发行方式,发行的数量、价格由发行主体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变为完全由市场决定。
适应一级市场的改革,近期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网下法人配售和网上申购;2、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网上定价发行;3、网上、网下竞价发行。
2000年2月13日证监会颁布《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该方式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八、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2001年)
2001年新上市A股79只,总计募集资金614.34亿元人民币,较2000年的137只、838.81亿元的水平大幅下降。纵览中国股票市场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这是自1995年开始进入高速扩容期后出现的一次较大的负增长。
从新股上市的时间分布来看,2001年的IPO呈现先紧后松之势。在79只股票中,截止到2001年7月31日上市57只,其后总共上市22只。
2001年也是股票发行市场的大破大立之年。核准制、询价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等政策不断出台,管理层推出了一系列力图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化、国际化及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政策措施。
九、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演变(2002年)
自2002年以来,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IPO首次公开募股方式发行新股的公司达到71家(包括小商品城和吉电股份),平均每周发行了1.5家,募集资金495.9亿元。较2001年的79只、614.34亿元的水平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2002年总募集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普遍较低和集中以中小盘股为主。
截至2002年12月16日,共计发行新股68只,与2001年发行67只相差无几,但较之2000年发行137只有明显的减少。2002年共计融资495.2亿元,较之2001年547.7亿元有一定幅度减少。在剔除中国联通与招商银行后,平均每只新股募集资金4.2亿元,较之2001年剔除中国石化后平均每只新股募集资金6.51亿元下降了55%。其中,融资规模小于5亿元的公司有47家,占新发行上市公司的比重为74.6%。而2001年发行规模小于5亿元只有34 家,所占比重为50%。2002年发行的中国联通和招商银行,融资额分别为115亿元和109.5亿元,占到了首发规模的45.3%。同时,2002年融资规模超过10亿元的公司只有5家,而2001年有12家。这样,尽管2002年发行的大盘股家数少于2001年,但融资规模却旗鼓相当。
中国股票(B股)一级市场的演变发展综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一年后,1991年11月29日,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0万股价值100元人民币的特种股票,中国的第一支B股诞生了。三个月后,电真空B和此前曾向境外招股的深南玻B先后在沪深两地上市。
1992年5月,沪市B股摸上历史最高点140.85点。
1994年6月30日,上海大众汽车1000万法人股经证监会和国资局批准转换为可上市流通的B股,开辟了这一解放法人股的模式之先河。
1995年深圳南玻公司成功地发行了B股可转换债券,蛇口招商港务在新加坡进行了二次上市试点,沪、深两地的4家公司还进和了将B股转化为一级ADR在美国柜台市场交易的尝试。
1996年下半年,B股市场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开放。随着场外资金的不断进场,B股市场一度持续放量、单边急升。短暂的疯狂过后,管理层考虑到外汇管理等诸问题,决定重新向境内投资者关闭B股市场的大门。随后的中国B股市场陷入一段很长时期的大熊市。
2000年是中国股市最风光的一年。上证B股指数表现尤其突出。
2001年起,B股市场的大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融资功能已丧失殆尽。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日趋发展,国内证券市场亟需尽快走向成熟。为帮助“外资有控制、有步骤、有限额地进入中国资本市场”,B股革命,尤其是AB股并轨的问题被越来越多的提及,引发广泛关注。
稳定与发展始终是证券监管部门坚持的监管思路。贯穿整个B股发展历程,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股市加以扶持。从中我们也看到其根本目的是努力引导股市向理性、规范、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让股市按自身的规律运行:
199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全国性B股法规诞生。
1996年下半年,B股市场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开放。
1996年底,中国证监会考虑到外汇管理等诸问题,决定重新向境内投资者关闭B股市场的大门。
1998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暂行办法》,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B股公司可增发B股。
1999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B股发行中的所有制限制。
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中提到,发行境内外资股的公司,在具备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募增发,解决了部分B股公司的再融资问题。
2000年11月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的通知》。这一规定增加了B股市场手容量,并且也有助于增强境个投资者的信心从而改善现有B股公司的融资环境。
200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促进B股市场活跃的五大措施。
2001年2月19日,B股市场对国内自然人开放,从而形成B股市场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一个里程碑。
Q4:股票的起源?第一支股票是怎么上市的?
第一支股票? 貌似是飞乐音响
Q5:企业上市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股票发行,一般就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本,发行股份,这种价格的高低受市场机制的影响极大,取决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 在股票发行价格中,溢价发行或者等价发行都是允许的,但是不允许以低于股票票面的价格发行,又称折价发行,因为这种发行价格会使公司实有资本少于公司应有的资本,致使公司资本中存在着虚数,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另一方面,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意味着公司对债权人有负债行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溢价发行股票,就是以同样的股份可以筹集到比按票面金额计算的更多的资金,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因此,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表现为公司股东的权益,即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编辑本段影响股票发行价格的主要因素本体因素本体因素就是发行人内部经营管理对发行价格制定的影响因素。 一般而言,发行价格随发行人的实质经营状况而定。这些因素包括公司现在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盈利前景、财务状况、生产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利润水平。在正常状况下,发行价格是盈利水平的线性函数,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以利润为核心,并从主营业务入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预测。主营业务的利润及其增长率,是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状况及其对投资者提供报酬水平的基础,利润水平与投资意愿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而发行价格则与投资意愿有着负相关的关系。在其他条件既定时,利润水平越高,发行价格越高,而此时投资者也有较强的投资购买欲望。当然,未来的利润增长预期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买股票就是买未来。因此,为了制定合理的价格,必须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预期。在制定发行价格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利润进行理性估测。 ①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前景。 这是能否给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报酬的基础,也是未来利润增长的直接决定因素。 ②产品价格有无上升的潜在空间。 这决定了发行人未来的利润水平,因为利润水平与价格直接相关。在成本条件不变时,价格的上升空间将直接决定利润的增长速度。 ③管理费用与经济规模性。 这是利润的内含性增长因素。对此要有切实客观的分析。 ④投资项目的投产预期和盈利预期。 投资项目是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很多情况下,未来利润的大幅度增加取决于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 除了利润这一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外,发行人本身的知名度,产品的品牌,是次股票的发行规模也是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因素。发行人的知名度高,品牌具有良好的公众基础,就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的响应度,产生较大的市场购买需求,因而发行价格可以适度提升;反之,则相反。股票发行规模较大,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票的销售,增加发行风险,因而可以适度调低价格。当然,若规模较小,在其他条件较优时,则价格也可以适度提升。环境因素①股票流通市场的状况及变化趋势。 股票流通市场直接关系到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 在结合发行市场来考虑发行价格时,主要应考虑:第一,制定的发行价格要使股票上市后价格有一定的上升空间。第二,在股市处于通常所说的牛市阶段时,发行价格可以适当偏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一般有资本利得,价格若低的话,就会降低发行人和承销机构的收益。第三,若股市处于通常所说的熊市时,价格宜偏低,因为此时价格较高,会拒投资者于门外,而相对增加发行困难和承销机构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发行人筹资计划的失败。 ②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经济区位状况。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和经济区位条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水平有直接的影响。 以上两个因素之所以对股票发行价格有着直接影响,其原因在于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和经济区位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影响到发行人的未来盈利能力,进而影响到股票发行价格的高低。 就行业因素而言,不但应考虑本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如是成长期还是衰退期等,还应进行行业间的横向比较和考虑不同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在行业内也要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如把发行人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找出优势,特别是和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得出总体的价格参考水平。同时,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也不容忽视,如有的行业具有垄断性,有的行业市场稳定,有的行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等,都必须加以详细分析,以确定其对发行价格的影响程度。就经济区位而言,必须考虑经济区位的成长条件和空间,以及所处经济区位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是在经济区位内还是受经济区位辐射等等。因为这些条件和因素,同样对发行人的未来能力有巨大的影响,因而在发行价格的确定时不能不加以考虑。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涉及面较广。一般而言,不同的经济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是不同的。 政策因素最主要的是两大经济政策因素:税负水平和利息率。 税负水平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因而是直接决定发行价格的因素。一般而言,享有较低税负水平的发行人,。其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相对较高;反之,则可以相对较低。 利润水平一般同股票价格水平成正比,当利率水平降低时,每股的利润水平提高,从而股票的发行价格就可以相应提高;反之,则相反。在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由发行价格决定的预期收益率水平不能低于同期的利息率水平。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国家有关的扶持与抑制政策对发行价格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一般都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特别在经济政策方面,国家往往采取对某些行业与企业进行扶持,对某些行业与企业的发展进行抑制等通常所说的产业政策。这样,在制定股票发行价格时,对这些政策因素也应加以考虑。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方式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面值发行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时价发行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 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中间价发行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 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方式的确立(1)市盈率定价法 (2)竞价确定法 (3)净资产倍率法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 (1)股票的发行价格就是股票的票面价值; (2)股票的发行价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3)股票的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与市场流通价格之间,通常是对原有股东有偿配股时采用这种价格。 国际市场上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公式是: 股票发行价格=市盈率还原值*40% 股息还原率*20% 每股净值*20% 预计当年股息与一年期存款利率还原值*20%编辑本段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要素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编辑本段市场化定价方法(一) 以累计投标为主的市场化定价方法 采用累计投标法,让机构投资者参与确定发行价格。 累计投标法源自美国证券市场,市场化的定价在累计投标法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一般做法是,投资银行先与发行人商定一个定价区间,在招股说明书和分析报告完成以后,分析员和销售员通过逐个拜访、通讯等方式向其客户(主要是机构,如基金等)介绍发行公司的情况及股价定位,由此逐步积累定单,发现不同价格下的需求量。路演结束后,投资银行就能根据定单确定一个基本反映供需关系的价格区间。如果在价格区间范围内认购量很少,就调低发行价格或推迟发行;如果超额认购非常多,就调高发行价格。价格确定后,投资银行在发行时把新股按确定的价格先配售给已订购的大机构,再留出一定比例向公众发售。 运用“回拨机制”让中小投资者间接参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回拨机制”最直接的好处是能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这种关系除了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在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以外,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因为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新股发行价格偏低,一般投资者可以通过踊跃申购的方式提高超额认购倍率,使得在事先制定的“回拨机制”的规则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量减小直至为零,这样就可以防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低。另一方面,如果机构投资者提出的股票发行价格偏高,一般投资者申购的超额认购倍率势必降低,此时,机构投资者将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买股票,这样就可以避免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过高。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回拨机制”能有效地约束机构投资者,使其在股票申购阶段给出相对理性的价格。这种方式实际上间接给了一般投资者影响询价结果的权利。 累计投标法的询价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询价方式主要是网下询价。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累计投标法的询价对象和询价方式都有改进的必要:第一,我国证券市场散户人数众多,如果仅对机构投资者询价,可能会使询价结果不具有代表性;第二,我国股票市场基础设施采用的是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交易所的交易、登记和清算系统十分完善,运作效率高于国际成熟市场,这能极大地降低通过网上询价方式向个人投资者询价的难度和成本。所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累计投标法可采用网上网下同时询价的方法,让中小投资者直接参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 (二) 议价法的定价方法 这是指由股票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议定发行价格时,主要考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高低(通常用平均市盈率等指标来衡量)、市场利率水平、发行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发行公司的风险水平和市场对新股的需求状况等因素。一般有两种方式: 固定价格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新股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然后根据这个价格进行公开发售。在我国台湾省,新股发行价格是根据影响新股价格的因素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市场上惯用的计算公式为: P=A×40%+B×20%+C×20%+D×20% 其中:P=新股发行价格 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类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市盈率 B=公司每股股利×类似公司最近3年平均股利率 C=最近期每股净值 D=预计每股股利/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在美国,当采用尽力承销方式销售时,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也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发行人和投资银行在新股发行前商定一个发行价格和最小及最大发行量,股票销售开始,投资银行尽力向投资者推销股票。如果在规定时间(一般为90天)和给定价格下,股票销售额低于最低发行量,股票发行将终止,已筹集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市场询价方式。这种定价方式在美国普遍使用。当新股销售采用包销方式时,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方式,这种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一般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根据新股的价值(一般用现金流量贴现等方法确定),股票发行时的大盘走势、流通盘大小、公司所处行业股票的市场表现等因素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区间。第二,主承销商协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路演,向投资者介绍和推介该股票,并向投资者发送预订邀请文件,征集在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通过对反馈的投资者的预订股份单进行统计,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对最初的发行价格进行修正,最后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三)竞价法定价方法 这是由各股票承销商或者投资者以投标方式相互竞争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具体实施中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网上竞价。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按集中竞价原则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作为唯一的“卖方”,其卖出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公司宣布的发行底价,投资者作为买方,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进行申报。 第二种:机构投资者(法人)竞价。新股发行时,采取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法人投资者竞价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一般由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底价,法人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股数,申购结束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法人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事先确定的累计申购数量与申购价格的关系确定新股发行价格。 第三种:券商竞价。在新股发行时,发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销商,说明发行新股的计划、发行条件和对新股承销的要求,各股票承销商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定各自的标书,以投标方式相互竞争股票承销业务,中标标书中的价格就是股票发行价格。 从市场化发行制度下新股定价的原则来衡量,议价法和竞价法都试图使新股的发行价格反映股票本身的价值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在用议价法定价时,新股发行价格是在按股票投资价值确定的基础价格之上进行反复修正后确定的,修正的主要依据是行业平均市盈率或者几家相似公司的市场平均市盈率以及路演时投资者对新股价格的反馈信息。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平均市盈率水平基本上反映了市场对该类股票的需求状况,而路演推介则是直接面向市场以征集市场需求量,从这个角度看,议价法可以看成是以股票价值为基础,通过“模拟”市场需求状况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定价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承销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竞价法虽然有各种不同的方式,但都是以股票价值作为发行底价,以此为基础由承销商或者投资者进行竞价,是一种“直接”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只是参加定价的市场主体及其范围存在差异。|||新股发行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其询价方式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 初步询价一般是指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初步询价和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外,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累计投标询价一般是指在发行中,根据不同价格下投资者认购意愿确定发行价格的一种方法。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Q6: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是怎样的
比较股票发行的定价方法:市盈率法
市盈率法是指以行业平均市盈率(P—E ratios)来估计企业价值,按照这种估价法,企业的价值得自于可比较资产或企业的定价。这里假设,同行业中的其他企业可以作为被估价企业的“可比较企业”,平均市盈率所反映的企业绩效是合理而正确的。市盈率估价法通常被用于对未公开化企业或者刚刚向公众发行股票的企业进行估价。
市盈率所反映的是公司按有关折现率计算的盈利能力的现值,它的数学表达是P/E。根据市盈率计算企业价值的公式应为:
企业价值=(P/E)目标企业的可保持收益
企业的可保持收益是指目标公司并购(交易)以后继续经营所取得的净收益,它一般是以目标公司留存的资产为基础来计算取得的。
市盈率法估价的具体过程
1、参照企业的选取
一般选取与目标企业相类似的三个以上的参照企业,参照企业最好与目标企业同处于一个产业,在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成长阶段等方面越相似越好。但很难找到相同的企业,因此,所选取的参照企业尽可能是成熟、稳定企业或有着稳定增长率的企业,这样在确定修正系数时只需考虑目标企业的变动因素。
2、计算市盈率
选取了参照企业之后,接下来就是计算市盈率。首先,收集参照企业的股票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每股净利润等资料。由于交易价格的波动性,参照企业的每股现行市场价格以评估时点最近时期的剔除了异常情况的平均股价计算;每股净利润以评估年度年初公布的每股净利润和预测的年末每股净利润加权平均,即:
EPS=αEPS0 + (1 − α)EPS1
其中:EPS0一一评估年度年初公布的每股净利润;EPS1——评估年度预测的年末每股净利润; ——权重(0≤ ≤1)。 的取值大小主要考虑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如果证券市场是弱式有效, 的取值可大些,取0.7左右;半强式有效,d可取0.5左右。市盈率是指每股现行市场价格与每股净利润之比,即:PE=P/EPS。其中:PE一市盈率;P一每股现行市场价格;EPS一每股净利润。
3、比较分析差异因素,确定因素修正系数
尽管参照企业尽量与目标企业相接近,但是,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在成长性、市场竞争力、品牌、盈利能力及股本规模等方面总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估价目标企业的价值时,必须对上述影响价值因素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差异调整量。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的差异因素可归纳为两个面即交易情况和成长性,需对其进行修正。
(1)交易情况因素修正。如果参照企业的股票现行交易价格受到特殊因素影响而价格偏离正常价格时(如关联方交易等),需将其修正到正常价格。 K。=行业正常价格/包含特殊因素价格
(2)成长性因素修正。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品牌、盈利能力及股本等因素差异最终体现在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在成长性方面的差异上。这就要分析目标企业与参照企业在股本扩张能力、营业利润增长情况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
通过市盈率法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发行价格=每股净收益X发行市盈率。
比较股票发行的定价方法:净资产倍率法
净资产倍率法又称资产净值法,是指通过资产评估和相关会计手段,确定发行公司拟募股资产的每股净资产值,然后根据证券市场的状况将每股净资产值乘以一定的倍率,以此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
净资产倍率法在国外常用于房地产公司或资产现值要重于商业利益的公司的股票发行,但在国内一直未采用。以此种方式确定每股发行价格不仅应考虑公平市值,还须考虑市场所能接受的溢价倍数。
发行价格=每股净资产值X溢价倍数。
比较股票发行的定价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期,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使用此法的关键确定:第一,预期企业未来存续期各年度的现金流量;第二,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公允的折现率,折现率的大小取决于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风险越大,要求的折现率就越高;反之亦反之。
在实际操作中现金流量主要使用实体现金流量和股权现金流量。实体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全部投资人拥有的现金流量总和。实体现金流量通常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折现。
股权现金流量是指实体现金流量扣除与债务相联系的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通常用权益资本成本来折现,而权益资本成本可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式来求得。
任何资金都是有成本的,即有时间价值。而就企业经营本质而言,实际上是以追求财富的增加为目的的现金支出行为。在经济货币化乃至金融化后,财富的增加表现为现金或者金融资产的增加。现金一旦投入运营,其流动性完全或部分丧失,随着经营的进行或时间的延续,其流动性又趋于不断提高,并最终转化为现金。因此,公司的经营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现金流动过程。未来各个特定经营期间的现金流量的折现就是公司价值的衡量形式,即:
(1)其中,FCF是税后经营现金流量的总额;
WACC是资本成本。
在将(1)式展开时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上是无限长,不可能对所有未来年份做出预测,因此,通常将展开式分成两部分,即:
价值=明确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现值称为连续价值。可以用简化模型公式估算连续价值,公式如下:
连续价值=净现金流量/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假定明确的预测期后的现金流量为一恒定值,当未来现金流量按某一固定比率增长时,计算公式如下:
(3)其中:NOP为明确的预测期后第一年中自由现金流量正常水平;
g为自由现金流量预期增长率定值;
r为新投资净额的预期回报率。
DCF应用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有限的范围内即上述的明确的预测期内(通常5到10年)预测自由现金流量;
第二步:根据是简化了的模型假设计算预测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水平;
第三步:按照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WACC)法折现自由现金流量。
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据此计算出公司净现金流量值,并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来现金流量,从而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
Q7:股票的发行价格有几种
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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