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里面的钱是谁的钱(统筹基金每年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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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叫社保统筹基金?我的保险钱划到了这里了 还是我的吗?还会给我吗
社保统筹基金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金是可以退的
Q2:医疗保险,是先用统筹账户里的钱吗? 那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得着吗?
有朋友在交投集团做财务,待遇不错,日子过的挺滋润,那里会按学历发放基本工资,学历越高,基本工资越高。
交投集团和所有企业一样,多劳多得,奖金是保密的。
Q3:关于医保里面统筹基金支付的一些疑问
第一,医保病人住院要压医保卡,你可看下你医保卡背面,管理应该有使用说明
第二,按照你描述的8000元,统筹基金应该会给你支付大部分,你只需支付剩余部分
第三,能否时候现金报销,各地政策不一,有些地方参保地发生的费用不允许现金报销。建议与杭州医保经办部门联系,看看当地的要求和能不能变通。
另外,杭州开展门诊统筹了吗?挺好的,绝大多数地区要住院才能报销。
Q4:社保里面的统筹里面的钱怎么用
目前是社保账户有2种钱,分别是养老保险,还有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有两部分费用,一部分是个人账户余额,还有一部分是统筹账户,这里面统筹账户的余额大家是没法看到的,因为这是由各地方社保部门统筹,跟个人没有太大的关系。
大家能看到的是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录社保APP或者支付宝进行查询,有多少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都可以一清二楚的看到。
但是个人养老账户余额在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大家只能查询不能使用,这个钱会一直放在大家的账户上,直到大家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之后,社保部门会按时每个月将一定的金额打到大家的金融账户上,大家就可以直接把钱取出来了。
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大家是可以申请把个人养老保险余额提前取出来的,比如参保人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就死亡了,或者参保人移民到国外并注销了中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大家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结清手续,这样就可以把个人养老保险余额取出来。
2、医保账户。
医保账户也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余额,其中统筹账户是个人没法支配的,只有大家去医院住院,或者个人账户余额消费累计达到一定的数额之后,才能动用统筹账户。
但对于医保统筹账户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比如有些地方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统筹账户的钱返还到个人账户当中,这样大家就可以自己支配。
对于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具体怎么用,目前不同地方规定是不一样的,通过观察全国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来看,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主要有以下几项用途。
(1)直接用于买药。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最大的功能就是用来买药的,大家可以到医保定点机构,比如医院或者药店买药,目前有很多药品都支持医保支付。
(2)购买商业保险。
有些地方为了鼓励大家多增参加一些社会保险,所以就允许参保人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Q5:江苏省徐州市自由职业社保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每年交多少钱?
每月至少600元。
Q6:医保统筹基金每年余额会过期吗
1,医保统筹基金是没有余额的说法,医保卡内的余额是个人账户,这个钱是不会过期的。
2,医保基金作为一种储备基金,其设立的目的是保证参加医疗保险者“有病可医”。医保卡上的钱实际是参保人用于普通疾病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目前医疗保险制度中已明确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者不能使用完医保卡的存储金,其子孙后代仍可继续使用下去。
3,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者住院所需的费用开销,而个人账户则主要支付门诊小病、到药店买药等基本医疗费用。
4,作为一种积累机制,医疗保险建立的目的,就是将参保者年轻时的部分收入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医保费一同积攒起来,一旦参保者出现大病症、在高额医疗费前入不敷出,或在其年老丧失劳动力需要医疗救助时,医保卡上的基金将作为“救命钱”保证其“有病可医”。
Q7:每个退休职工,一年有多少金额的补充统筹基金。
养老保险,企业每月应该缴税前工资的20%,个人需要缴税前工资的8%,总计是28%。其中11%属于个人账户,其余属于统筹。
退休以后,对于累计缴满15年的,可以领取养老金。领取金额为20%的退休前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人帐户储蓄额/120,一直领到死亡。
如果死亡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可以一次性领取。
医疗保险,对于普通门急诊的在职员工,先由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门急诊自负段,超过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分担。附加基金的比例对于不同的年龄段都会不一样,最低为50%,最高为70%。
对于普通门急诊的退休员工,也和在职员工一样,只是自负段金额较低,附加基金的比例,也根据医院的等级由45%到90%不等。
职工在门诊大病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职工自负20%。
2008年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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