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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标识(全国股转系统和新三板关系)

如何开通全国股转系统标识(全国股转系统和新三板关系)

内容导航:
  • 开新三板账户需要什么条件条件,怎么开
  • 我的股票是400老三板的,同花顺说股转系统启用标志开启,我交易不了,为什么?怎么回事啊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如何开户投资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如何审核企业挂牌申请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怎么区分老三板公司和新三板公司?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是不是就是新三板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 Q1:开新三板账户需要什么条件条件,怎么开

    新三板开户条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众市场,但由于大多数挂牌企业仍处于创业或快速成长阶段,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为防止风险外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只有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才被允许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机构投资者新三板开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是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二)个人投资者新三板开户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此外,对于参与挂牌企业定向发行的投资者,其范围还可包括以下机构或人员: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不过,此类投资者若不符合前述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则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Q2:我的股票是400老三板的,同花顺说股转系统启用标志开启,我交易不了,为什么?怎么回事啊

    八点半

    Q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如何开户投资

    和参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相似,投资者若希望投资挂牌证券,也需要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由于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暂时还使用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设施,投资者若要参与挂牌证券交易,仅需在其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证券账户)内添加相应交易权限即可。未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使用独立的账户体系,并在交易技术系统建设完成后适时进行切换。具体来说,投资者欲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交易,须经过适当性审查、风险测评、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等程序。 投资者准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众市场,但由于大多数挂牌企业仍处于创业或快速成长阶段,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为防止风险外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只有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才被允许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是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来说,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此外,对于参与挂牌企业定向发行的投资者,其范围还可包括以下机构或人员: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不过,此类投资者若不符合前述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则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若欲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交易,须携带适当性证明材料及开户资料至主办券商营业部,现场办理有关手续。主办券商在对其进行适当性审查和风险测评后,若认为其符合条件,可为其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并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对于已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重新开户,可携带相关适当性证明材料直接至主办券商营业部,现场办理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手续。 一般而言,投资者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适当性审查。投资者至少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主办券商营业部进行适当性审查。 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审查所须证明材料:(1)加盖营业部业务专用章的业务单据,以证明投资者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其具有二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2)其他证明材料。若投资者无法提供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应提供其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证明材料。 主办券商营业部柜台人员根据对以上材料的审核,确认投资者是否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审查所须证明材料: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参与定向发行的投资者所须证明材料:由挂牌企业出具并能证明投资者为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的股东名单、任职文件等证明文件。 第二步:风险测评。营业部对于具备资格且有意向参与挂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风险测评,判断其是否具备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 第三步:开立深圳A股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由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尚未完成自身交易结算技术系统开发、测试工作,在交易系统正式启用前的过渡期内,暂时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主机等设施,因此投资者买卖挂牌证券,应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自然人投资者可根据中国结算要求,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卡等相关文件至任何一家具有经纪业务资质的主办券商营业部开立深圳A股账户,同时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户须携带以下开户资料:(1)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6)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提供加盖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8)按要求提供的预留印鉴卡;(9)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步: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 (内容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供)

    Q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如何审核企业挂牌申请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挂牌审查中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引导挂牌企业如实披露信息和依法合规经营。挂牌条件不设置财务指标,但不是没有标准;包容亏损企业,但绝不包容“造假”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已逐条细化业务规则中的“五加一”条挂牌准入条件并向市场公布。凡符合挂牌准入条件、满足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内容基本要求的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原则上都将同意其挂牌。 一、审核程序及标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审核的程序和标准,主要围绕“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目标进行设计和安排。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为提高效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后,原则上在10-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反馈意见,并请申请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在10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意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5-10个工作日内对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后,出具同意挂牌的函。同时,履行证监会核准事项,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文件。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挂牌准入的审核标准包括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治理机制健全且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为尽量减少挂牌审核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上述“五条标准加一条兜底条款”进行逐条细化,进一步明确挂牌条件基本标准。申请挂牌公司符合基本标准的,原则上同意其挂牌申请,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披露。同时,引入社会专家,以市场参与主体各方的多角度和视野审视信息披露文件,为挂牌审查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从而提高申请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与IPO审核中须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作判断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关注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所谓“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有偶发性交易或事项;同时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挂牌审核的四大特点 基于企业多元化和投资者专业化等特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挂牌审核制度方面有如下特点: 一是强化自律监管职能,做好与行政许可程序的衔接。股份公司申请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须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为高效便捷,中国证监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办公地点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挂牌的函后,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出具核准文件。 二是建立主办券商推荐和终身持续督导制度。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通过尽职调查、内核等程序决定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条件并推荐挂牌。在挂牌后,主办券商对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促进挂牌公司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主办券商是否勤勉尽责进行自律监管。 三是在挂牌准入条件中不设财务指标。为了提高覆盖面和包容性,服务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申请挂牌公司不设置财务指标要求,但要求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由市场和投资者自行判断。 四是融资方式灵活快捷。为适应中小企业“小额、快速、按需”的融资特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小额融资豁免履行核准程序,股份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并可分期发行。考虑到广大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迫切的资金需求,申请挂牌公司可在申请挂牌同时申请定向发行,也可在审查期间提出定向发行的需求,亦可在挂牌后定向发行。在融资对象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具备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供稿)

    Q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怎么区分老三板公司和新三板公司?

    首先你对于新三板是有误区的,严格点来说,已经不存在老三板了,也更不会有老三板的公司。
    老三板是没有上升机制的,公司想上市只有经过审核制。
    而新三板则有很多不同,可以说新三板的出现和存在可以直接影响整个股票市场。而老三板则不然
    新三板的问题,你可以随时追问,我对这一块很了解,也有很多内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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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是不是就是新三板

    是的。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Q7: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我国交易所市场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三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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