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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司股票可以买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司股票可以买吗(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内容导航:
  •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
  • 每股收益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 “稀释每股收益”是什么意思?
  • 什么叫稀释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和"基本每股收益有什么区别?"
  • 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区别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什么区别?
  • Q1: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例题与讲解

    内容来自用户:随风飘逝shine

    例3(2009年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6年至20×8年的有关资料如下:①20×6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2 000万股。②20×6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甲公司以20×6年5月2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1.5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2 3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7年5月31日按照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1股甲公司普通股。20×7年5月3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甲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73 800万元。20×7年6月1日,甲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4 300万元。③20×8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20×8年6月30日股份94 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④甲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20×6年度为36 000万元,20×7年度为54 000万元,20×8年度为40 000万元。⑤甲公司股票20×6年6月至20×6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7年1月至20×7年5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本题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要求:(1)计算甲公司20×6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2)计算甲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3)计算甲公司20×8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稀释每股收益=其次,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如果增量股的每股

    Q2:每股收益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直接影响市盈率

    Q3:“稀释每股收益”是什么意思?

    是指股本增加,但业绩不会同步增加的情况。以下情况会稀释每股收益。
    1、发行新股。比如一只股票原来3000万股,3000万元利润,每股收益1元,现发行7000万股,总股本变成1亿,每股收益0.3元,这样就稀释了。
    2、送股或转增股。
    3、增发。

    Q4:什么叫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三)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
    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
    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只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Q5:"稀释每股收益"和"基本每股收益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基本每股收益不需要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比如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但是稀释每股收益需要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分子和分母的影响。

    Q6: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区别

    稀释每股收益又称“冲淡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从字面理解: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潜在普通股(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后,使普通股总数增加,重新计算每股收益,导致每股收益被稀释。

    Q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基本每股收益不需要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比如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但是稀释每股收益需要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分子和分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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