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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没有数量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要交税吗)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没有数量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要交税吗)

内容导航:
  • 公司的资本公积可不可以转增资本?
  •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怎么理解?留存的该项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究竟是这么个回事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里的资本是指实收资本吗?有没有什么规定?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机构股东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么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交个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 Q1:公司的资本公积可不可以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及其他资本公积等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其它不可以转增资本。

    Q2: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怎么理解?留存的该项

    假设注册资本 2000万 资本公积600万,现在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00万,根据该项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即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的余额要大于转增资本前注册资本2000万*25%=500),那么现在转增100后资本公积余额500符合不得少于的标准,因此可以转增。任意公积金没有相关规定。

    Q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究竟是这么个回事

    资本公积和股本都是所有者权益科目,转增股本后,所有者权益不会发生变化。
    按公司法规定,转增股本后,留存的资本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你说的高比例转增股本应该是高比例分配股票股利,同样实现增资。
    PS:我这样来说吧,经营同样业务的两家公司,一个公司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总额是100万,另一个是1000万,你看了之后,是不是觉得后者规模大些,实力强些?
    如果是上市公司分派股票股利实现增资,相当于分配利润给股东,假如是十配三,你原有100股,配完股你就有130股了,不花一分钱,你得到了30股,这就是对股东的影响。
    相对于小股东或散户而言,未分配利润是还没到手的利益,股票股利是已经到后的利益,前者在公司的腰包里,后者在你的腰包里。

    Q4: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里的资本是指实收资本吗?有没有什么规定?

    实收资本是一个公司偿还债务的最低保证,一般来说,实收资本越高,这个企业整体来说就更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在跟客户合作时,对方经常会比较关注公司的实收资本,因为这个实收资本,是股东投入的钱,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着一个公司的实力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其实就是股东实际上不出钱,而用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本溢价,转变成实收资本,其好处,一是股东不用直接出资,二是达到增加实收资本的目的。对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法律上没有什么明确的限制,没有比例限制,也不需要交个税,你只要保证你的资本公积是按规定形成的就行了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都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不能说在资产下面的那些科目反映,可以说都反映也可以说都不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只是说一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向别人借的(即负债),一部分是属于股东的(即所有者权益),我们不能简单的说哪像资产是负债,哪像资产是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反映的是企业长期经营以来所产生的利润(扣掉已分配的利润),如果未分配利润为负,就是说企业长期以来经营的结果是亏损的,就像上面说的,作为所有者权益,不能简单的说是对于哪像资产

    Q5: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机构股东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么

    企业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用于转增资本,虽然只是股东权益的结构发生变化,但税务上,要作为利润分配和增资两项业务处理,企业在办理转增资本时,需要判断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属于利润分配行为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照持股比例,转入“实收资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资明细账,相应增加了各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因此,该种行为实质上是盈余公积作为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将分配的利润增加注册资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 〕333 号)解释:“公司将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实际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企业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用于转增资本,股东需要视同利润分配,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基于此规定,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因此,对投资双方而言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缴纳及扣缴问题。
    三、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法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判断
    1、 居民企业股东符合条件免征企业所得税 将从税后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居民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 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根据利润所属期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1 ) 2007 年以前实现的盈余公积用于转增资本 根据财税 [2008]1 号文规定,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 2008 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 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转增的是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形成的盈余公积,非居民企业股东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 2 ) 2008 年以后实现的盈余公积用于转增资本
    免税的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且该股息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应作为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征税的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 ,如果非居民企业股东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规定的税率低于 10% ,可以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献花(0)+1(本文系pixy-kayo首藏)

    Q6: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交个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也没比例限制;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Q7: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股往金来,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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