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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账务处理)

内容导航:
  •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会计账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的账务处理
  • 长期投资亏损账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记帐?
  •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帐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 Q1:长期股权投资亏损会计账务处理

    1.借XXXK科目90万,借投资收益1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100万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要同时结转
    3.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结转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

    Q2: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的账务处理

    全 是 真【6534—Q_Q—25653】 不 能 用,可 直 接 退 回。

    Q3:长期投资亏损账务处理

    进行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贷:银行存款 20万B公司发生亏损::(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倒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借:银行存款借:长期股投资减值准备借:投资收益 (损失在借方,收益在贷方)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Q4: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记帐?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Q5: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您好: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于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情况、和解和整顿等重大情况并公告。 公司刊登上述公告当日,其股票停牌一天。
    4、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发布公告的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
    5、法院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自法院发布公告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停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
    股权和利益相连,公司倒闭后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进行股权停牌,其做法多样,主要看公司情况以及个人自己的想法,但不管哪一种做法,既得权益都会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
    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Q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帐务处理??

    综合例子说明非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全过程。
    有关甲公司投资于C公司的情况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现金800万元给B公司,受让B公司持有的C公司15%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假设未发生直接相关费用和税金。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2)2007年4月1日,C公司宣告分配2006年实现的净利润,其中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甲公司于5月2日收到现金股利15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股利(100×15%)15
    贷: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15(清算性股利)
    借:银行存款 15
    贷:应收股利 15
    (3)2007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不作账务处理。
    (4)2008年3月12日,C公司宣告分配2007年净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为80万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本次)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经冲减的投资成本=[(100+80)—300]×15%—15=[-120]×15%—15=-18-15=-33(万元),从计算结果看应恢复投资成本33万元,根据“限额”的规定,实际恢复15万元。
    借:应收股利 (80×15%)12
    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15
    贷:投资收益 27
    (5)2008年C公司发生巨额亏损,2008年末甲公司对C公司的投资按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为750万元(根据CAS22),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需计提50万元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
    (6)2009年1月20日,甲公司经协商,将持有的C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丁企业,收到股权转让款9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C公司 800
    投资收益 150

    Q7: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
    十六
    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 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此,你公司持有95%的股权并能控制子公司,你公司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时应将出售所得价款与该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会计分录 如下: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问题所述情形,你公司存在股权转让损失。《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 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 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 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 损失;(二)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 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_(五) 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 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在会计上应确认该股权转让损失。同时该股权转让损失应以清 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该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 号)第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 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 书据。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该合同应按“产权 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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