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港交所上市股书(港交所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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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小米在香港上市股价多少
你好
小米在香港上市股价为17港元,是下限。
不过上市就跌,目前股价在15.4港元的样子。
Q2:小米招股书披露了哪些信息?
5月3日,小米正式向香港交易所提交IPO招股书,宣告即将赴港上市。招股书中披露了小米员工数量以及员工工资福利支出。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拥有14513名全职员工,其中13935名位于中国大陆,主要在北京总部。其余主要分布在印度、台湾、香港及印尼。小米预计,会继续在中国大陆及世界其他地区主要目标市场增聘人手。
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研发人员共计5515人,在多个部门任职。
招股书还披露,小米2017年雇员工资福利支出为40亿5千万元人民币左右,粗略估算,小米员工平均年薪福利27.9万元左右。
Q3:小米招股书发布后多少天上市
市盈率用来衡量一定回报水平下,你投资的收回期限
所以越高,当然意味着风险可能越大
但是只有高风险的新兴行业,市场才会给你高的市盈率,一般的传统行业,因为回报率,增长率都是可以预期的,所以市盈率不会给你太高,太高了就不吸引了。
例如IBM,可能只有20倍左右
但是google,就可能高达100倍
因为市场不同,行业不同,估值标准不同。只能说增长率高的,市盈率一定高,而反之就不然了。
Q4:小米为什么选择港交所上市?
7月8日报道,“前几年没有让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个很重大的错误。”这段感慨来自于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
19年前,马云带着50万在香港注册了阿里巴巴,2013年,为了能让阿里巴巴在港交所顺利上市,他在大陆与香港两地之间辗转周旋,多次表明阿里“合伙人制度”的立场。最终,港交所坚持不改变制度,阿里与港交所的这场博弈最终没能和解,当时的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阿里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一年后,马云带着团队远赴美国纽交所上市,并创造了当年最大IPO,目前市值已超过4000亿美元。
如今,意识到“传统”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一笔的港交所,从去年开始着手IPO改革,对科技企业在港股上市的限制放宽。近日,小米向港交所递交IPO,搭上改革后的第一班车,有消息称,蚂蚁金服、美团等公司也将在港上市。
是什么导致了港交所与阿里的擦肩而过?港交所究竟做了怎样的调整,吸引了小米、蚂蚁金服、美团这些公司上市?
同股不同权的“诱惑”
“不是香港错过了阿里,而是阿里错过了香港。”2014年9月5日,在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马云说,自己非常尊重香港的决定,支持香港不应该为了一家公司而改变原则,自己乐于见到香港变得更好。
如今看来,双方擦肩而过的原因确如马云所述,“阿里选择了错误的时机,因此错过了香港。”而“错误的时机”,则是当时的港交所不认可阿里合伙人制度,不接纳同股不同权机制。
所谓“同股不同权”,也被称为双层股权结构、AB股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拥有高投票权,一般每股股票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一般每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
事实上,阿里所提出的“合伙人”制度,与我们常见的企业合伙人不同。在章程设置里,对提名董事人选的有特殊条款:即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这意味着,“合伙人”不能直接任命董事,凡提名的董事,都需要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可获得任命。
彼时,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管对持有阿里巴巴股份比例仅有9.4%,阿里的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则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5%和24%的股份,若按照“同股同权”的上市规则,阿里高管团队在上市后将直接丧失决策权。而“合伙人”是一种平衡阿里的管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措施,管理层拿着微弱的股份同时,也可以拥有更多的投票权,以此避免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被其他股东所取代。
在美国,Facebook、Google等公司的章程中均会有设计这类平衡措施,主要是考虑到创始人的特殊权利,如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在上市前仅持有28%的股权,但依靠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投票权协议(voting agreement),却能掌握58.9%的投票权,可以牢牢控制公司。
这种看似平衡的措施在一般的创业公司中也很常见,然而,一旦上市,便涉及到无数股民的利益,在当时的港交所看来,这种结构违反股权平等原则,会伤害中小股东利益,其上市规则禁止设置双层股权结构。
港交所这一表态并非“意气用事”,在港股历史上,也曾实行过双重股权结构的上市,但出现了部分AB股企业治理混乱,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现象,之后这一制度被废除,而“同股同权”也一度被视作香港金融界的核心价值观。
蔡崇信曾撰文称:“我们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变,但我们确信香港应该认真探讨适合未来发展趋势的创新监管环境。作为香港人,我想问的是:香港资本市场的监管,是被急速变化的世界抛在身后,还是应该为香港资本市场的未来做出改变,迅速创新?”
在错失了阿里巴巴后的几年中,港交所逐渐意识到了“同股同权”时代已经开始远去,尤其是科技公司中越来越流行“同股不同权”,若不寻求改变,港交所将无法满足它们的需求,也会因此失去更多的科技公司。
港交所这次酝酿的变革有三:一是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赴港上市,二是允许尚无收益和盈利的生物科技类公司赴港上市,三是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产业公司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
就在前不久,香港媒体还透露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的看法。他指出,小米、沙特阿美、蚂蚁金服都会来港上市,对此有信心;沙特阿美来港上市只是时间问题,而小米如果没有来港上市会感到惊讶。
错过了第一次,不打算错过第二次
此次,港交所修订的三点规则都是其他交易所争抢“BAT”的筹码。其中两点和创新科技类公司直接相关,除了“同股不同权”外,还有对第二上市地标准的修改,而这条修改的缘起,可能也与阿里巴巴有一定关系。
港交所错过了阿里巴巴后,媒体和行业内都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讨论同股不同权的主流声音中,还掺杂了关于第二上市地政策限制的问题——错过这些科技巨头后,是否可以接纳设有不同投票权架构并已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在港作第二上市。
第二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种方式一般都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而促使企业选择第二上市地,也有不少原因。比如国际上不同的证券交易所,都有自己的投资群体,将股票在多个地方的交易所上市,有助于提高股份的流动性、增强筹资能力。比如,企业往往选择市场交易活跃、平均市盈率高的证券交易所作为第二上市地,通过股份在两个市场问的流通转换,这可以使股价有更好的市场表现。
而第二上市地,也早就成为一种常见的上市模式。在上文提到的讨论过程中,大家发现了另一个仍“隐藏”中的问题。
2013年9月27日更新的,由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刊发的《海外公司联合政策声明》里,明文规定并限制了一点:“业务重心”位于大中华区内的公司,如果想申请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这在当时是被禁止的。
之后,港交所在一份“概念文件”中表示,如果这项政策不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只能在港交所申请双重第一上市,而不可以选择第二上市。
而这次,港交所公布的将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的标准:相关公司需在包括纽交所、纳斯达克以及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时,预期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这项标准的修改,主要目的便是吸引已经在国际上市的大型科技创新产业公司。
港交所提供的一组数据,也比较有意思。
过去10年在港上市的新经济行业公司仅占香港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而纳斯达克、纽交所以及伦交所这一比例分别为60%、47%和14%。其中制药、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占1%,软件与服务占比9%,若抛开腾讯的因素,软件与服务同样仅占比1%。
看到这组数据,好像能理解港交所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吸引科技公司到他那去上市了。目前发展最快的几个行业,在港交所的占比是在太低,和国际市场相比,其比例更是远低他们。
然而,港交所的这次如意算盘,不知道能不能打响了。如果CDR(中国预托证券)正式公布启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的吸引力可能会大打折扣。
除了港交所的三项新吸引政策外,近期,各大证券交易所们也都频频有新的动作。Spotify在纽交所直接上市,纳斯达克也表达了“选择合适时机对上市要求进行适当修改”的态度。
Q5: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股权结构
从2007年9月7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是香港交易所单一最大股东,持有5.88%的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1条,除证监会在咨询香港财政司司长后给与书面核准外,任何人士均不能持有香港交易所5%或以上的股份。
港交所是一家上市公司,在自己的港交所场内上市,其他股权都是一些零散机构或个人持有。
Q6:港交所是私人所有的吗?股东有哪些?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港交所,英文简称HKEx)HKEx: 0388,是香港的证券交易所。港交所是一家控股公司,全资拥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是拥有及经营本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以及其有关的结算所。主席为夏佳理,行政总裁为周文耀。
2004年,港交所资产净值为4,052,143,000港元,纯利为1,056,884,000港元。
早期发展
香港的证券交易历史悠久,早于19世纪香港开埠初期已出现,但到1891年香港经纪协会成立,香港始有正式的证券交易市场。1914年,该会易名为香港经纪商会。1921年,香港股份商会注册成立,属香港第二间交易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两所于1947年合并,成为香港证券交易所。
四会时代
当时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主要由英国人管理,上市公司也多属英资企业。1960年代末,香港经济起飞,华资公司对上市集资的需求越来越大,促成更多以华资拥有及管理的交易所开业,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及九龙证券交易所先后创立。
香港原四家交易所及创立年份:
★香港证券交易所 - 1947年
★远东证券交易所 - 1969年12月17日
★金银证券交易所 - 1971年9月15日
★九龙证券交易所 - 1972年
四会合并
一个城市拥有4家交易所,在世界上甚为罕见,而且也带来行政与监管上的困难。在香港政府的压力下,四家交易所合并势在必行。1980年,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经过多年筹备,1986年4月2日,四会正式合并,联合交易所开始运作,并成为香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市场进入一个新时代。联交所交易大堂设于香港中环交易广场,采用电脑辅助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买卖。1986年9月22日,联交所获接纳成为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的正式成员。
与期交所合并
经历过多次牛市、股灾,与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香港证券市场渐趋成熟。1999年,当时的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公布,为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进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及迎接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建议把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合并,由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所拥有,当时联交所共有570家会员公司。2000年3月6日,三家机构完成合并,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上市。
现况
2005年7月,港交所为使用接近20年,位于交易广场的交易大堂进行翻新,减少交易柜位,并增设多功能场地、展览馆及图书馆等设施。装修完成后的新交易大堂在2006年1月16日重新使用,并由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主持启用仪式。交易大堂的展览馆则在2006年4月26日由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主持揭幕仪式。
交易大堂
交易大堂在2006年完成翻新后,设有294张交易台,交易场地面积为12,200平方呎,设有传媒采访区及新闻直播室,交易大堂中央的电子显示屏幕则改用全彩色显示屏,以圆筒形设计。另增设交易所展览馆,占地13,800平方呎,对外开放,向公众介绍交易所的历史及发展,成人入场费20港元。
交易系统
香港交易所的所有交易以电脑进行,第一代的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于1993年11月启用,至1996年1月,第二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启用,系统让证券行的终端机连接,令交易不再局限于交易大堂内。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 (AMS/3)于2000年启用,证券经纪可以透过开放式的连接器,将买卖盘直接输入中央处理系统进行交易,使交易更快捷,亦提高了交易所可处理的交易量。
结构
港交所董事会成员包括不多于6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不多于6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及行政总裁。2006年4月26日,财政司司长委任夏佳理、史美伦、郑慕智、张建东、范鸿龄及方侠出任董事,而港交所股东大会则选出David Webb及陆恭蕙出任董事。
Q7:什么是陆股通持股量
你好,陆股通”是外资买大陆股票的通道。陆股通持股量指的是外资所持有沪深股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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