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流向监控存在的问题(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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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样监控信贷资金流向
通过企业签订的产品购买合同,看资金方向是不是和卖方一致,资金划出后,是否出现资金原路返回的情况。 在审阅合同时,产品是否是买家所需产品,价格、规格是否是符合市场规律,联系方式是否正确,电话能否打通等。
Q2:国家对于资金流向怎么监控
是让银行对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但是很难,一般企业接受贷款之后就将贷款跟自己的资金混在一起,也会告诉银行具体的资金流向,银行最关心的是这笔贷款能够保证收回。其实资金的流向就是看在账上资金的流向。
Q3:如何监控资金流向,甄别交易对手风险
1、资金流向的判断无论对于分析股市大盘走势还是对于个股操作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资金流向的判断过程却比较复杂,不容易掌握。下面是一些研判资金流向的方法。
2、通常说的“热点”其实就是资金集中流向的个股,而“板块轮动”其实就是资金流向轮动而产生的盘面效果。如果资金集中流入“热点”个股后,就预示热钱进场了,个股就具备了行情发动的条件。
3、资金流向的热点可从两市成交额排名上观察:每天成交量(成交额)排行榜前20至30名的个股就是资金流向的热点,所要观察的重点是这些个股是否具备相似的特征或集中与某些板块,并且占据成交榜的时间是否够长(半天、一天、三天等时间长短和对资金吸引的力度的大小成正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大盘成交量比较低迷时,部分大盘股占据成交榜的前列,而这些个股的量比又无明显放大,则说明此时大盘人气涣散而不是代表资金流向集中。
4、在观察选股时就需要注意资金流向波动性,从涨跌幅榜观察资金流向的波动性:大资金(通常是我们所说的机
5、构投资者或主力资金)的进场与闲散小资金进场是有所不同的,大资金更善于发掘有上升空间的投资品种(从图表上看就是在相对低位进场),而闲散游资是否集中进场更多取决于当时大盘行情是否好。因此从盘面上来看,板块个股具有轮动性,并且大资金总体上进出市场的时间早于小资金进出的平均时间。
6、如何发现主力已动手了呢?看涨跌幅榜:最初发动行情的个股(涨幅居前,成交量放大)往往最具备示范效应,你如果没有买到龙头股就买像龙头的但还没大涨的个股(从走势上和板块上去看),因为资金具有轮动性,一定要记住。主力只会做抬轿的事而不会干解放的7此外就是看跌幅榜居前的一些个股是否前两天有过上涨行情,这两天成交量是否也比较大。如果是,则说明人气被聚集起来了,跟风的资金比较坚决,有利于行情的持续发展,当然大幅上涨后放量下挫则不在此列。
7、在实战中的运用:首先资金流向对行情拐点的判断十分重要,相对低点大资金是否进场,行情是否会转折?相对高点大资金是否出场,行情又是否会转折?个股的选择上究竟是选热点短炒还是打埋伏等大资金来抬轿,这些都与资金流向的判断分不开。
所以我们分析股票市场一定要把资金分析摆在第一位,说到底无论何时何地,股票流通市场永远是资金在博弈、在推动。
Q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首先是理论综述,这个都差不多。
接下来看你是写哪些方面,现在比较关注的是架构和流程(贷前调查到贷后)、风险计量中评级授信、额度管理中行业、地区、客户、品种等维度、监测与监督、风险文化。主要的方向就是这些了。
比较权威的是巴塞尔2有关信用风险的规定、银监会这几年的文件要求,这些你要熟悉一下,才知道现在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后是要找好视角,你是从总行的角度、还是分行的角度;是涉及所有的商业银行呢,还是写股份制或国有商业银行,这些范围定了,才好确定问题。
Q5:北京将从严从重查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1〕40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称,为坚持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现就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Q6:目前股票市场上有没有可以监控资金流向的软件? 目前的股票有没有可以看到各大证券营业部进出股票的软件?
早期曾经有个"龙虎榜"软件,可以监控资金流向,不但可看到各个交易席位资金流向,甚至可看到具体帐户..现在几乎不可能了.你说的数据只有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数据能查到.
现在所谓的资金流向是无法区别席位和帐户的,只能按照主动性原则区分买卖盘,然后计算出净差,做为判断资金流向的依据,严格意义上,属于概率分析范畴
Q7:北京将查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观点地产网讯: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1〕40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称,为坚持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现就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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