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股(如果拿5干股怎么分红)
内容导航:
Q1:公司干股
最少 10%现金,再跟他签租约,干股不是本金是分红,你都不玩这游戏了看生意伙伴给不给你咯。还有看你到底为这公司干过什么了,还有你朋友觉得你干过什么有贡献的事。
谁叫你没有签干股的追加合同呢。
Q2:请问公司给我“干股”,这有法律效力吗?
唐建东律师解答:
通常所说的“干股”是指没有支付对价而取得的股权,“干股”并非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存在着对“干股”的大量的误读,有的文章认为“干股”不被法律认可,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有的认为“干股”就是红利股,不参加经营,但是取得红利等等。“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权。因此,“干股”本质是赠与关系,只要符合赠与的法律规定及公司法的规定,“干股”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你最好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
当然,现在也存在另一种形式的“干股”,即“干股”就是红利股,不办理股权转让,不办理工商登记,不参加经营,职工离职后,“干股”就不存在了,但是可以“分红”。实际上,这种“干股”并不是股权,取得这种“干股”并不具有股东身份,这只是一种“奖金”,属于劳动报酬。
因此,你所说的“干股”属于哪一种,你还要与公司进一步沟通,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并作出要与不要的选择。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Q3:关于企业干股
现在创始人分家的案子真是太多了,很多都闹上了刑事厅。”听到记者提起德云社分家的新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庭的董法官很有感触。董法官身处的海淀区,正是中关村很多中小型创业企业集中的核心地带。“看了太多的朋友反目、哥们成仇的例子,其实当初如果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大家完全可以好聚好散。”防范:创业之初应杜绝三种情形给“干股”很容易出问题;由别人代办成立公司会造成无形资产的损失;既是股东又是管理者,很容易分不清责、权、利。也许像王文京、希望集团四兄弟、黄光裕等企业家在创业之初,谁都没有想过要分家,但是“道不同,不相与谋”,他们最后都还是因为有各自的理想和对公司的不同理解而分手。因此,在创业之初,各个创业人都应该目标明确,把各自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统一。“当然,人各有志,有的人追求眼前利益,有的人追求长远发展,这也并不影响大家开始一起打天下。关键是要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制度,方能保证如果哪一天有创始人离开,公司一方面能保持正常的运转,另一方面还能吸引新人来加盟。”中瑞律师事务所的李静传律师说。 但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现实却是,很多开始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成本约束,往往不能投入很大的财力和物力去进行制度建设。事实上,在创业一开始就要求企业把所有制度完善起来也不太现实。尽管如此,为防患于未然,律师还是提醒创业者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办事。事实上,我国新的《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非常详细和清楚的,如果对于制度建设投入有限,北京世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范伯松律师则提出了三种情形是一定要杜绝的:第一种行为是公司由一个“老大”A挑起来,而给其他人以“干股”。比如一个注册资产100万元的公司由三个人成立,实际上这100万元都是由A一个人出的,A送给B和C各10%的“干股”。这种公司到最后分家的时候,所谓“干股”就会说不明白,很容易出问题。一方面是“干股”得不得到承认是个问题,另一方面,B和C的各10%的股份性质是赠与还是替持股都说不清楚。第二种行为是很多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是由别人代办的。在公司运转了三四年之后,所有股东根本都不知道章程是什么了,尤其是高新技术入股,最好把无形资产各自占的比例在之前就约定好。“我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在创业的时候有品牌,但是品牌的注册人到底是谁?创业团队都不知道。结果那个注册人走了,就带走了公司,这其实就是无形资产的损失。”李静传律师也强调,最好能在创业之初就把所有事情都讲到最坏,并约定清楚。第三种情形现在很普遍,就是很多创业型中小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很多创始人有双重身份,既是股东,同时又是管理者和打工者。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矛盾往往就在于管理该董事会决议的和股东会决议的穿插与混淆,往往到最后就说不清楚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相关企业多学学《公司法》,弄清楚哪些是董事会的权利,哪些是股东会的权利;另外,在公司章程上,董事会跟股东会的责、权、利也要分清楚。”对于以上三种隐患,最好在公司成立之初就杜绝。“千万不要为了'面子’就不做约定,或者就不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确定一个清晰的利润分配方案
但如果是合伙型企业,就会有连带责任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就是典型的合伙制企业例子。一旦大家要一拍两散,很多当初一起创业的兄弟当然也希望好聚好散。“为了解决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在程序方面,双方可以在之前的合作协议里就写清楚。如果出现问题和纠纷,就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具体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式,会因情况而异。因为有的人需要时间快,有的人则需要省钱。”除了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需要做好制度建设外,在公司发展当中,对于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方面的保护,也要不断地完善。“比如什么是职务发明?什么是职务作品?这些知识产权什么时候算公司的?在最开始的时候可以约定,但随着之后发展,也可以在某个具体行为之前进行约定。总之,创业者要注意不断地完善章程,因为一旦有问题的时候,法院只会认章程。”
Q4:干股和分红股有什么区别?
干股和分红股的区别;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分红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俗称"干股"。
Q5:干股是如何计算提成的?以5%的干股为例。
协商吧!可按照干股比例来算
Q6:干股如何分红
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Q7:如何确定公司分红占利润比例多少?
1,分红的比例没有硬性规定,从0%-100%均可。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就行。
2,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滚存下来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以有两个用途,第一分给股东,第二作为股东的再投入,投入公司扩大再生产。第一种就是分红,把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给股东了。第二种就是送红股,把未分配利润以送股本的形式送给股东(股东并未拿走现金而是增加持股数),实际上相当于转变成股东在公司增加股本投资。
3、分红的所得税,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为20%。企业股东所获得的分红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净利润的20%以内的分红比例,是可以被接受的。当然,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降低分红比例或免收分红,继续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对于需要逐步退出的领域,则可以提高分红比例。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3-2011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