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优先股分录(发行优先股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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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优先股通过哪些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贷:资本公积(如果溢价发行)
或者: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如果折价发行)
贷:股本——优先股
或者: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优先股 (如果平价发行)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Q2:某企业平价发行优先股股票,筹资费用率和股息率分别为5%和9%,优先股成本为多少? 怎么做?
9%/(1-5%)=9.47%
优先股成本=股息率/(1-筹资费率)
Q3: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分别是什么?
宣告现金股利的时候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发放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宣告股票股利不做账,实际发放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Q4:企业发行优先股若是固定股利被分类为债,那他的股利是算作利息还是利润分配?利息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税前列
这个问题有水平。不作为回答,只是和您探讨一下,不采纳也无所谓。
从一般的税法上来讲债是有期限的,股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要指望什么税前列支了。
将固定股利的优先股分类为债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还在趋同之中,现在只能说还在“试验”之中。我国引进优先股的初衷显然是为了解决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问题,可以看到目前A股市场被允许发行优先股的全是银行股,是股是债对银行意义重大,《巴塞尔协定》的核心就是资本充足,银行有了1元的资本就可以放大12.5倍的融资规模(资本率不得低于8%),但是发行普通股成本太高了,只好发行性质介于债、股之间的优先股了。所以您的最后一个问题也就自然有了答案:就目前发行了优先股的上市公司来说,没有一家不希望被分类为股的。
Q5:为什么要有优先股?
一、优先股定义: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是公司的一种股份权益形式,持有这种股份的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享受分配,通常为固定股利。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大部分公司一般都规定,如果公司盈利出色,达到事先约定的标准,优先股的股息有一定的上浮空间,而公司即使在盈利不佳的时候也要优先保障优先股的股息派发。当然获得这些优先是有代价的,就是优先股股东除非涉及到优先股赎回等特别议案,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二、优先股的优点:
1、财务负担轻。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2、财务上灵活机动。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三、优先股的缺点:
1、资金成本高。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因此其成本高于债务成本。这是优先股票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
2、股利支付的固定性。虽然公司可以不按规定支付股利,但这会影响企业形象,进而对普通股票市价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到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当然,如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企业盈利很大,想更多地留用利润来扩大经营时,由于股利支付的固定性,便成为一项财务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四、中国发行优先股的原因:
优先股对于市场来说不会构成冲击。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风险和交易方式不同,现在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反之,由于优先股的发行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诺的分红比例小于公司的成长性,反而构成了对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撑股价上涨。 优先股
对于高成长企业来说,承诺给优先股的股息与其成长性相比而言是比较低的。同时,由于优先股相当于发行无限期的债券,可以获得长期的低成本资金,但又不是负债而是资本,能够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优先股基本不稀释原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就保障了原来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益,新股发行就从利空变成了利好。
优先股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产生过大的泡沫。假定中国已经存在优先股制度,平安保险1200亿融资可以改为优先股,参考其2007年每股净资产14.6元,利润2.11元,普通股分红0.5元,而优先股分红率应高于普通股,假定公司成长性为0,分红率为40%,每年的股息可达到0.84元,再承诺附加优先分配、溢价赎回等条款,就可以适当提高发行价格,参照债券市场收益率和存款利率,发行价至少可以达到20元,发行60亿优先股就可以完成融资计划。虽然股本扩大了将近一倍,但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就不会如此之大;同时由于优先股的发行价在20元左右,也就限制了普通股的疯狂上涨,抑制了股价产生过大的泡沫。更为重要的一点,因为优先股发行价格低,大股东股本被稀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股东的盲目融资冲动。
将大小非减持的股份转化为优先股,缓解市场压力。最近计划推出的可交换债因其发行规模限制,并且实际上等于是保本债券,可能实际推广时会受到大小非的较大阻力,而将大小非的普通股转换为优先股,首先市场抛压减轻,同时大小非等于获得了公司的高息债券,保证了其现金流,并且仍然可以协议转让,不影响大小非的随时退出。由于其价格低,很容易在市场上找到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接盘。
现在股市经历长期的下跌,融资功能基本丧失,而一旦没有融资功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动力就会丧失,这是当今中国股市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一些公司仍然有融资要求,此时如果恢复优先股发行,公司融资问题就可以解决,使得公司得到长期的发展动力,尤其是因为缺乏资金而面临困境的一些企业,优先股堪称救命稻草。在市场稳定之后再逐步恢复普通股的发行上市,并且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适时赎回优先股,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并且市场稳定后,投资风险释放,投资者又会愿意购买普通股。这一过程等于公司首先用优先股筹资,而后用普通股置换优先股,投资者先进行低风险投资而后置换为高风险投资,双方各得其所。这也是美国政府和巴菲特都选择购买优先股的重要原因。
结合中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特点,首先要尽快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在法律上承认优先股的地位。其次,鼓励优秀大企业发行优先股,让广大投资者认识到优先股的优势,为今后大面积普及作铺垫。第三要完善后续制度,在法律上规定发行的优先股必须要有配套的溢价赎回、转换制度,保护优先股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双方的利益。
Q6:优先股发行是一种什么融资方式。
所谓优先股,是同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股权形式,持有这种股份的股东在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优先于普通的股东。但是,这种优先是有限度的,在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要受到限制或者被剥夺。在国外的实际操作中,优先股股东权益的具体形式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优先股股东的股息率稳定在一定水平上,普通股股东只有在优先股股东股息分配以后,才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配到或多或少的红利。一旦企业资不抵债被迫破产,公司应首先偿还债务,再由优先股股东分配剩余资产,然后才能考虑普通股股东。可见优先股股权实际上是安全性相对较高,但有可能放弃了一部分风险或收益的一种股权形式。在企业正常盈利的情况下,它给股东提供的效用近似于债券。购买者一般看重优先股的分红派息,对参与管理不感兴趣。优先股稳定的现金分红对保险基金和稳健的投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优先股综合了债券和普通股的优点,既无到期还本的压力,也并不必担心股东控制权的分散。但这一种方式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本成本,且优先股股东虽然负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却只能取得固定的报酬,所以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
Q7:简述优先股发行的目的和动机。
优先股是有固定收益的,这一点,有点像债券,公司分红的时候,先给优先股分红,公司破产的时候,先还债,债还完后,再把佘下了的资产分配给优先股,然后再是一般的持股民,发行的目的是降低经营风险,动机就是集资,但是他的风险比债券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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