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大股东不参加可以吗(股东可以当监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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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只有两个股东、一个不参加股东会、股东会有效吗?
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有可能影响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 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表决权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每个股东都具有相同的表决权。 另外还要看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表决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资本多数决还是股东人数多数决,也就是说章程的规定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约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相同。如果是资本多数决,那么有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就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是人数多数决,仅仅一个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并不一定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通过。 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也就是说,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表决权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话,如果到会股东表决权达不到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就可能无效。 出现此类极端情况,也即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仍会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你们其他股东,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上述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当然这是最次的解决办法,最好还是协商解决此类纠纷,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Q2:股东不出席股东会,不在公司相关文件上签字,其他股东怎么办?
甲、乙、丙三人合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占有的股份分别为49%、30%、21%(其中乙和丙两股东实际上是挂名股东,他们的出资是由一个台湾人出资的,相当于请他俩做股东,由于当时的政策不允许台湾人做为出资人,这个台湾人就请了这两个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注册了这三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了几年都没有什么问题,直到最近才发现股东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了,乙不愿意出席股东会,也不再相关文件上签名了,甚至联系不到人。现在公司要进行住所变更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时候工商局要求必须有三个股东的签名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公司章程规定对于公司的重大决议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的决议即有效。现在其他两股东陷于两难之中,如果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请出乙又嫌程序复杂及涉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等造成的影响太大,但又不知采取怎样的方式将公司住所变更完成。
Q3:我是股东,因为跟大股东不合我不想参加公司经营可以吗?会影响到我的分红和股东权益吗?
这种分红得看这家公司董事会如何安排净利润了,只要是股份制企业,他的分红模式都是一样的,都是按照你所拥有的股权来分配的,不过你所要分配的利润,也就是分红,得是扣除各项预算、投资、设备更新等资金后来分配,所以并没有具体的数额来界定到底有多少的年终分红。这得看那家公司董事会如何安排这些利润了。
上市自然会对这位股东分红造成影响,因为上市就得发行股票,这样就会稀释这位大股东的股权,如果上市后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佳或者持平,必然使大股东的分红缩水。但多数情况下,上市后的公司常常因为募投项目达到预期,而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至使其分红数额的增速高于未上市时期。
Q4:我是控股股东,可是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不参加会议怎么办?
你是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不参加那你就说了算。都有你说了算,你可以去呃,增资扩股把他们变成小股东,看他们怎么办?
Q5:请问大股东能否担任监事?
不违反法律,如果也不违反公司章程的话,即是可以。
Q6:公司法人必须是股东吗?股东可以是监事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但是公司法人跟监事一定不能是同一个人,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Q7: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 公司该怎么办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王东会解答: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们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表决权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每个股东都具有相同的表决权。另外还要看公司章程对增资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资本多数决还是股东人数多数决,也就是说章程的规定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约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相同。如果是资本多数决,那么李某不参加股东会,你们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是人数多数决,仅仅一个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并不一定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当然,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也就是说,你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章程规定,增资方案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话,股东李某不参加股东会,你们公司不可能会形成有效的增资方案。但是即便出现此类极端情况,也即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仍会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你们其他股东,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上述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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