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个人转让限售股(限售股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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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流通股其转让所得如何计征个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2:企业所得税问题
重点是企业不得通过转到个人名义下将转让限售股所得逃避企业所得税。
这条规定实际上就是说,你企业转让限售股也属于企业所得,属于应纳税所得。
只有法院判决裁定的转让给个人的才不计算为企业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Q3:税法-限售股转让个税?
因为有送股,所以要均摊一下成本
Q4:限售股转让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2.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5:个人转让限售股,但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该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Q6:有关限售股的转让和解禁的问题
限制的是二级市场流通权。在二级市场流通的时间是不能改变的。
Q7:转让限售股所得的个税应该怎样计算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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