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基金公司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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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模式及案例研究
内容来自用户:柒月初柒
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模式及案例研究一.A股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相关政策
2014年10月,证监会重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并提出“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大幅减少并购重组审批的政策松绑和证监会对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明确鼓励,将在政策层面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借助并购基金进行并购重组。
依据市场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共有超过80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700亿。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进入“蓬勃发展”期,其独一无二的新特点也在大量实践案例中进一步凸显:从投资领域来看,该类并购基金投资范围多与上市公司自身行业相关,其中大部分是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量身定制”;从运营模式来看,上市公司联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E”),即“上市公司+PE”模式,成为该类并购基金的主要运营模式。
二.主要运营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
经研究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主要模式有两大类,即“上市公司+PE”,或“上市公司+券商(或券商系基金)”,其中作为主流的“上市公司+PE”模式又可细分为:(1)上市公司直接与PE合作设立并购基金;(2)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再
Q2:公募基金如果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那还怎么撤出资金?
首先说明一下货币的流动性,如果一百万被用作改成了楼那么这一百万是不是就没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楼在销售的时候会增值可能会按照500来卖。那么除去初始的100万就有了400的收入,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主要就是看重了该公司可以增值,所以不管是否流通只要是增值了就是盈利了至于说是否变现那就看投资公司如何处理了。
Q3:哪些上市公司持有基金公司股权
这个还真没具体统计,不过券商基本上都是全资或者控股资金公司的
Q4:“上市公司+PE”产业并购基金都有哪些模式
您好,并购基金存三种模式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参与的产业并购基金,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与券商联合设立并购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设立并购基金成为热潮,比如华泰证券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设立了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华泰瑞联发起设立了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吸引到了如爱尔眼科、蓝色光标和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参与。海澜之家与华泰证券设立的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并使用1亿元参与设立华泰新产业基金,紧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机会。
第二种模式是联手PE设立并购基金,比如2014年12月,康得新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以及森煜投资等合作设立面向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化等新材料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他例子还有中恒集团、昆药集团、健民集团等。
第三种模式是联合银行业成立并购基金,比如2015年1月,东方园林与民生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公司制定产业链并购整合发展的金融方案。双方将设立并购基金,对东方园林选取的上下游产业链并购目标进行收购和培育。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Q5:溢价转让股权需缴纳哪些税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溢价转让股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溢价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0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转让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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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收购基金公司多少钱?
掘金东城为你解答 基金公司收购就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而公司收购手续繁琐复杂,这时候找个代理帮忙会省去很多麻烦
一、收购基金公司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3)、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4)、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5)、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6)、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7)、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Q7: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如果股权是溢价收购,溢价部分如何处理?
1、溢价部分用什么支付?
用货币或实物资产支付,不能用公积金支付。公积金只是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对应的资金来源,不能用于支付行为。做账时还是要减少货币资金或资产(以物易物)。
2、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这点是一样的。所谓扩大生产经营,是指内部投资,如购买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等,“公积金”只是账面形态,不是实际意义的货币。收购对方,不给人家钱或物,仅给个虚的说法(公积金),人家能同意吗?就像到商店买东西,你不付款或划卡,只说我有存折,能拿走商品嘛。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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