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量化金额(资产量化方案和股权设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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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量化股是什么意思
关于职工量化股权。按国务院颁发的《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和 市政府颁发的《实施集体条例〈细则〉》规定,集体资产的处置权归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落实到企业就是职工(代表)大会。政府在还权于民过程中,必须按条例和细则,使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有权决定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其中包括为了明晰不清晰的集体共有产权,变共同共有为按份共有。这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向职工量化股权,量化的主体是劳动积累,不存在法律和政策障碍。在计划体制下,把政府当作集体资产的支配主体,提出不允许量化,那是历史的产物。集体企业的本质是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劳动积累惠顾返还给劳动者,作为劳动者的产权。目前允许向职工量化股权的依据有二个。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60号文件,一个是 政集(1998)15号文件。总的精神是可以向职工量化所有权,但量化的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后执行。改革是对旧体制旧观念旧规章的创新,改革创新需要探索,并在实践中走向成熟。
Q2:股份量化是什么意思?
严格来讲,股份量化的概念不严谨也不科学。
股份本来就应该清晰可计量,股份不量化怎么分红?怎么界定责权利?
我个人理解,之所以提出股份量化的问题,是针对过去股份不量化而言的,历史上存在有股份而无数量的情况。
Q3:股权量化操作模式
几周之前,我们说到了创始人股权的分配问题。我发现,创始团队常常只是按照创始人的数量来分配股权。
我也提示过大家,这种股权分配的方法是绝对错误的。
此后我进一步分析了,在决定如何分配股权时,哪些因素是应当考虑进去的。
对于我的这种分析,有些朋友认为,尽管这种分析看起来很有道理,但不是很实用。他们认为,在时间急迫、也没有其他方法可参考的情况下,平均分配股权似乎是唯一“公平”的做法。
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问题,我“发明”了合伙人股权计算法。在后文中你将会看到,这种计算法不是特别深奥。事实上,我确实不是“发明”了这种方法。但在此之前,我也确实没有发现其他人这样明确的提出来过。(请注意:这种计算方法可能还会有其他我还没有考虑到的重大缺陷。)
这种计算方法主要的优势在于,在股权分配的决策过程中,提供了一种量化各种要素的方式。这使得股权分配显得合乎逻辑且公平。
一、股权分配中的要素
让我们再次捋一遍股权分配时应该考虑到的各种要素。
1. 创业点子
没有创业点子,也可以创业企业。创业点子非常重要。但是,也有一句充满真理的谚语说过:“成功的商业源自百分之一的灵感,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2、准备商业书
准备商业计划书第一稿,通常非常不容易,并且也相当费时费力。准备商业计划书的工作包括:把创始团队的所有想法集中和组织在一起,找到其中的缺漏并
加以补充,找到各种想法之间的分歧点并调和这些分歧,然后制作书面的商业计划书,这份计划书不仅能抓住商业上的本质,而且还能说服银行、投资者、董事会成
员或其他人等来支持公司。因此,准备商业计划书是一件工作量相当巨大的工作,任何准备过商业计划书的人都能证明这一点。
但是,我还是要再说一遍,准备商业计划书是开启商业之门的必要条件,但是把商业计划书里的内容执行出来,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工作。
3. 领域的专业性
你的业务领域中,你和你的合伙人具备有价值的经验吗?这种经验有多少?了解行业、具备相关经验以及获得丰富的人脉,能极大地提高公司的成功概率、加
速公司的成长。否则,你需要会花费更长的时间,并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让您的企业在商业上更具吸引力。这种代价通常是指专门去雇佣深谙行业的人才,为这些
人才支付的薪酬中通常还会包括股权激励。
4. 担当和风险
你或许听说过一句老话“鸡有参与,猪却以身相许。”(猪和鸡一起合伙做火腿鸡蛋,猪牺牲了小命、提供了火腿,鸡却只是拿出了鸡蛋)。同样地,相对于
那些置身局外和当拉拉队的创始人来说,那些全职在公司里工作、并承诺把公司推向成功的创始人,对公司更有价值地多。而且,对于这些放弃了自己的职业追求、
全身心加入到公司的人来说,他们也面临着巨大的机会成本。
5. 责任
着手去做具体工作的是谁?即使明天领到明天的工作,仍熬夜工作的是谁?是谁在“承担一切责任”?
二、要素的相对重要性
这些要素对各个公司里的重要性程度很可能差异很大。比如,以高新科技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公司,高度依赖于“创业点子”。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餐馆则很少
会因为某个“创业点子”而走向成功。如果我们对“创业点子”的重要性划分为 0 到 10 分,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创业点子”的重要性可能是 7
分或 8 分,而餐馆仅占 2 到 3 分。
同理,商业计划书的重要性程度也会因实际情况而各有不同。如果一个公司必须进行外部融资,那么就非常需要一个能帮助其提高融资力度的商业计划书。如果创始人自己提供了启动资金,那么商业计划书在此时相对而言就不那么重要了。
图1:
我认为,这种分析方法运用到其他要素上,也会有很好的成效。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对各个要素预先设置 0 到 10 的重要性评分等级,还可以在各要素之间对比、以确保其重要性等级具有合理性。
三、创始人的相对贡献
各个创始人都可以基于这些要素来评估其贡献。谁提出的创业点子?谁为准备商业计划书做了什么工作?谁有行业人脉?谁加入了公司?谁负责融资?谁负责把产品推向市场?
图2
四、举例
让我们来假设一个例子。假定,有一个从大学衍生出来的高科技创业企业,由四个人组成创始团队,这四个人的角色如下:
(1)发明家,其领域里公认的技术引领者。
(2)“商务人员”,给公司带来业务和行业知识的人。
(3)技术人员,发明家的得力助手。
(4)研究小组成员,因为正好出现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所以加入了创业企业,但是现在还没有、或许将来也不会对技术和公司做出很多贡献。
如果这些人全都是初次创业者,他们每个人很有可能会得到公司股票的四分之一,因为“这是公平的。”
让我们看一看,如果根据合伙人股权计算公式来分析,应该怎么说的。首先,我们对每个要素的重要性程度进行评估,同时也对每个创始团队成员在各个要素上所做的贡献程度进行评估,二者都按照从 0 分到 10 分的等级进行打分。
图3
其次,我们把每个创始人在要素上贡献程度的分数,与该要素的重要性程度分数,二者相乘计算出加权分数。把每个创始人的数字加起来,概括出总数,然后判定相对百分比。最后,进行一次合理性检查,判断一下这个百分比是否符合实际中的逻辑,并相应地对它们进行调整。
图4
五、给创业者的建议
合伙人股权分配事关重大、不可小觑。
几乎不存在可以平均分配股权的情况,虽然大多数创业企业都会这么去做。
考虑创始人们过去、现在和将来对公司最终成功作出的贡献大小。
合伙人股权计算公式建立了一种量化分配股权的模式,创始人股权根据不同的要素来进行划分。
注意:虽然我认为合伙人股权计算公式是一种很不错的工具,而我运用这个公示做出了一些合乎逻辑的成果,但是此工具还是仅仅是指导性。目前还不要只依靠该公式做出决策。
Q4:什么是量化股
关于职工量化股权。按国务院颁发的《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和 市政府颁发的《实施集体条例〈细则〉》规定,集体资产的处置权归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落实到企业就是职工(代表)大会。政府在还权于民过程中,必须按条例和细则,使集体资产的所有者有权决定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其中包括为了明晰不清晰的集体共有产权,变共同共有为按份共有。这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向职工量化股权,量化的主体是劳动积累,不存在法律和政策障碍。在计划体制下,把政府当作集体资产的支配主体,提出不允许量化,那是历史的产物。集体企业的本质是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劳动积累惠顾返还给劳动者,作为劳动者的产权。目前允许向职工量化股权的依据有二个。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60号文件,一个是 政集(1998)15号文件。总的精神是可以向职工量化所有权,但量化的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后执行。改革是对旧体制旧观念旧规章的创新,改革创新需要探索,并在实践中走向成熟
Q5:村集体制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方案?
关于村集体能不能?制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方案。请你到当地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如果可以的话。那也是法律允许的。所以请你放心。
Q6:XX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内容来自用户:问说21
XX镇XX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集体进行股权设置、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变成农民折股量化共有的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农民变股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本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结合《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印发〈XX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制定如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向
为确保本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能够惠及本村村民,本村同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股权量化,并建立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工作实施方案
(一)界定成员。结合本村情况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及方案,广泛开展征求村民意见。认定基准日为2018年4月29日24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为各小组按时间节点召开成员认定会议,按户人口甄别,签字表决,分社张榜公示,汇总登记造册。
(二)清产核资。按照查内帐和外帐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分村级清产核资与小组清产核资。(三)折股量化。本村将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股权设置方案,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本村集体股占股
Q7: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股权转让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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