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股权可以质押吗(股权二次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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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吗? 质押贷款流程:
1、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股票质押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做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2、银行对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受能力进行审核分析,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限额;
3、银行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审核同意后,根据有关法规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
4、银行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后,双方同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证券登记机构应向银行出具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
5、银行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 6、借款人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贷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贷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股票质押期间,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对质押股票进行置换;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委托银行变卖部分或全部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提前还款;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Q2:新规为银行股权质押带来哪些利好
相较股份行和大银行,中小银行做股权质押并不具备价格优势,定价看目前没有统一水准,都是个票个议,质押率折中价约在55折,相较去年牛市已经是很低的水平了。新规后,虽然银行还未出台具体指引,但股权质押很可能会面临重新估值,只是不会全部重新估值,毕竟许多股票质押率已经很低了。
从wind数据看,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多家城商、农商行均有业务开展。虽然股权质押的直接影响较小,但减持定增受阻对银行的间接影响不容小觑。对银行而言,定增配资业务,尽管表面上看重的是第一还款来源,而不是质押股票的第二还款来源,但实际上,给上市公司定增配资的业务,主要依托的就是减持退出。
对于银行接下来的应对,某城商行支行行长表示:“对于银行来讲,就存量而言,主要是要和客户协商,追加增信或者提前还息或多还息。增量业务,从我个人角度,基本是不会做了,还是要回归到融资主体的现金流究竟能不能覆盖融资,而不再是依靠减持退出。”
减持新规的推出,意味着银行更加不会介入单票定增配资。银行更愿意选择私募打包几家公司的资产池进行配资,以分散风险,单独给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配资的风险太大。
Q3: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应当怎样设置?
(1)农村商业银行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当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的条件。
(2)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应当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3)农村商业银行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本行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5%。
(4)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向当地银行监管机构及时报送持有银行股份前十名股东的名单。
(5)除原农村信用社社员可将其清产核资、评估量化后的股金按照自愿原则和农村商业银行股本结构的规定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外,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必须以货币资金认缴股本,并一次募足。
(6)农村商业银行应向认缴股份的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作为股东入股所持股份的凭证。
(7)农村商业银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也不得抽回股本。农村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Q4:农村信用社的股金能否抵押?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才能作为判断合同有效无效的根据,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不能作为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 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接受以本公司股权作为抵押的担保!据此,信用社股金不能作为本社的质押贷款。 其实从法理上分析,如果股东以股金作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实质上属于抽逃资本的行为,不利债权和其它股东的利益,当然为法律所禁止!
Q5:农商银行入股写的股金三十万,为什么要交六十万零九千元钱呢,求解,谢谢
股金又不是一定一股一元,一般原始股才是一元一股,你要查看下你买的那家农商卡的股金市场价是多少钱一股的,你说让你交60多万,应该就是你买的那家农商行股金是两块多一股的。
Q6:【推荐】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内容来自用户:中华书文馆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小编希望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说到股权质押,相信大家都会想问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这个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股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
不能。股权和任何权利一样,都是只有一次的质押机会。重复质押,本质就是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二、为了股权出质顺利设立及股权质权的实现,应该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股权质押协议作为规范质权人和出质股东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笔者认为,为了保护质权人,在该协议中,应将股权质押的核心内容以及其他对股权质押设立、股权质权实现有影响的特别条款列明。对此,根据股权质押的合同目的,笔者理解有以下几方面需要约定:3
Q7:一百元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十年可以分红多少钱?
按照现在最高的年利率5%来估计,那么十年本息大约就是100×5%×10+100=150,估计就是50多元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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