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与子公司股权设计(收购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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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母公司占有一个公司的多少股权才称作它的子公司
50%以上,
Q2:母公司与子公司如何运作?股权转让如何计算?求解答
现有A公司和B 公司,A公司在B公司中占51%的股权, 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想做成一个母公司两个子公司的形式:
方式一:将现有的A公司直接作为母公司,然后再成立一个子公司C,A在C中占90%; 方式二: 还是成立一个新公司C作为母公司, 原来的A,B公司做子公司。那种方式好?问题:
Q3:母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持有与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吗
不是,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系
Q4:母公司对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相对较低的股权是怎么理解
如果只是简单的理解股权,看母公司的股权比例即可:股权比例越高,控股比例当然越大。
Q5:收购子公司需控股多少股权才可以?
子公司的意思就是已经是控股的,不存在收购需要多少股权的问题.
应该说控股一家公司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两种情况,要收购一家公司成为绝对控股,那么要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权,如果相对控股只需成为第一大股东即可.比第二股东股权多些就可以说是相对控股.
很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手中的股权比例仅百分之十几二十.
Q6: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份怎样置换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购买被投资企业股权所支付的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以下简称“支付与账面差异”),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简单摊销,而是区别差异形成原因,分别进行处理。
“支付与账面差异” = “支付与公允差异” + “公允与账面差异”
其中:
1、“支付与公允差异”,是指购买被投资企业股权所支付的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当前者大于后者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也不进行摊销;当前者小于后者时,计入营业外收入,之后,也不存在摊销问题。
2、“公允与账面差异”,是指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该部分差异,不进行简单摊销,而是应当结合投资收益的确认进行相关处理。
处理方式:将“公允与账面差异”按照相对应的被投资企业账面资产负债的耗用、处置等进行结转处理。
处理思路:上述“公允与账面差异”并未调整被投资企业的账面金额,因此,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核算结果。所以,应当按上述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使得“账面净利润”调整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公允净利润”。
举例:
经评估,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元,评估价值120万元,评估增值(“公允与账面差异”)20万元。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5年。假设被投资企业某年净利润100万元,则: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增加的折旧额 = 20 / 5 = 40万元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净利润 = 100 – 40 = 60万元
投资企业以此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由此,“公允与账面差异”变相得到摊销。
当然,上述叙述是假设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成本法”核算下不存在此类问题。此外,在新准则下,企业对子公司股权的核算,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Q7:怎么收购一个公司让它成为子公司
并购公司有两种方式,即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如果采取资产并购,并购后则要用并购资产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如股权并购,100%股权并购后,则被并购公司自然成为你的全资子公司。并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行为,建议你委托律师策划并购方案,进行尽职调查,进行谈判、签约、变更工商登记等工作.登陆我的博客,可以浏览关于我办理的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锦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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