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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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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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
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
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购买权
Q2:告知股权转让条件,其他股东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权是其合法退出公司的途径。股权转让分为对公司内部的人员转让和对公司以外的人员转让两种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的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Q3: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Q4: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股东不要,可以转让给其它的人,但必须董事会批准。
转让合同签订后,办理股权转
- 股权内部转让后,如果要修改公司章程则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那么问题来了,股权内部秘密转让后,受让股东要求变更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不通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决议)时,股权内部转让是否有效?答案应该是对内有效,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效。对其他股东、对外不具有对抗性。
- 内部转让秘密进行,即不存在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没有优先买权。
- 内部转让并经股东会讨论,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转让但是其他股东要求优先购买权时怎么处理?此时其他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根据《公司法》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会同意的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内部秘密进行,未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转让行为对外不具有公示性不具有对抗第三人法律效力。
- 股权内部转让时,方式可以选择秘密进行,其他股东没有有限购买权,免去股东会决议麻烦,存在公司章程修改难、不具有公示对抗性问题。
- 股权内部转让,上股东会讨论,出现其他股东要求优先购买权问题。
- 股权内部转让方式不同其他股东的权利不同,这在公司法上是不合理的。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让登记手续。
Q5: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的价值,一般认为有账面价值和交易价格。账面价值,是净资产价值。
转让价格是双方协商的,一般以净资产为依据,然后价格自由协商,理论上什么价格都可以的
Q6:股东转让股份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Q7: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去公证处做公证,拿来到公证书还需要去工商及税务部门及时变更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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