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增加的净利润(为什么可转债申购数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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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票节约了利息费用增加净利润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你说的是有一定道理。
现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与转股价格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转股价格低于现行价格那么公司债就高,反之就低。由于以前股票市场表现不好,大多可转债无法转股。所以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不多,你说的情况以后可能又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Q2:稀释每股收益中增加的净利润为什么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首先稀释的并不是净利润,而是总股本增加带来的每股收益的减少。可转换公司债券通俗的讲是按约定时间由债券转换公司股票的有价证券,转换后债权人变为股东,总股本增加。
Q3:计算可转换债券造成的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调整项为什么增加已经支付的可转换债券利息?
你应该是理解错误了,分子调整项增加的是税后利润中已经减去的可转换债券税后的应计利息,注意一点应计利息和已经支付是两个不同概念,在证券市场上所谓的应计利息是在兑付日前该债券的应计算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一般这些利息是要等到兑付日才支付给投资者,已经支付是实际上是每满一定的期限在兑付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建议你看清楚书上写的内容吧,应该指的是应计利息,并不是已经支付。
对于分子调整项需要增加税后利润中已经减去的可转换债券税后的应计利息主要原因是在于可转债在转股时只对债券面值按转股价格来计算转股数量的,对于当期应计未支付给投资者的应计利息不予支付,且利息部分也并不会计算能转多少股的数量。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是假设全部转股为前提进行计算的,对于这些预期要转股的债券所产生的利息由于不用支付,故此能增加税前利润,最终导致再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要加上税后应计利息。
Q4:请教ACCO125125老师一个关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的问题
你好。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稀释每股收益,是指潜在的普通股,对于每股收益具有的稀释作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债券,只是该债券被赋予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权利。这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可能被持有人要求转换为公司股权,从而使得持有人在转换时,由债权人转换为股东。由此,可转换公司债券,虽然不是公司股权,但却是一种潜在的公司股权。
所以,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基本每股收益并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是公司股权;而稀释每股收益需要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潜在的公司股权,即,假设尚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期初(或发行日)就已经转换为公司股权。
所以,转换年数,对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关系。尚未转换的,不影响基本每股收益,可能会稀释每股收益;已经转换的,直接在基本每股收益中体现,与稀释每股收益无关。
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对稀释每股收益影响的计算,遵循“假设已转换”原则,即假设可转换债券已经转换为公司股权。由此,一方面,分母需增加转换的股权数,另一方面,分子需增加利润中已经减去的税后利息(利息 – 所得税影响)。而题中提到的“用债券的现值乘以市场利率再减掉税费”,只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负债分拆确认、与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两大知识点的融合而已,其实质还是“分子需增加利润中已经减去的税后利息(利息 – 所得税影响)”。
Q5:为什么申购可转债时显示证券可用数量为0?
可转债申购不需要市值,有股票账户就可以申购,一般不存在没有申购额度的情况,可以联系开户的证券公司。
Q6:可转债申购问题
一、顶格申购
可转债申购买入数量按顶格申购,如申购最多的10000,买入数量内输入10000。
如果说你中签,并不全部中签,一个申购帐户只能中一签=1手10张可转债券,在公布中签日收市后,系统直接从账户上扣款:1000元。
二、如果说你错失上次机会,下周一有二只可转债申购
2017-11-06(周一)
128018 时达转债 {股票:002527 新时达}
113016 小康转债 {股票:601127 小康股份}
Q7:可转债网上申购最大中签数量是多少
可转债网上申购最大中签数量是10张
需要缴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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