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支付什么意思(非股权支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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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股权?股权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Q2:请教关于股权支付的一些概念。
不是说权益工具的每股公允是4元。其实股份支付分为两种,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什么意思?有点跟1楼说类似,就是在每年末股票的价格是会变的。股价一变,相应的权益工具、“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就会变。
另外一种就是“换取职工服务”的。这种就不确认后续的变动,就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授予日就是企业承诺给员工发放多少股的那个日子,就以那天的股价作为权益工具的确认。
两种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某某天给员工多少股票,另一种就是在某某天按照当天的股价给你多少股的钱。
说实话,股份支付我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关键是平时根本接触不到实际业务。纵观所有知识点,我觉得股份支付和外币折算都是我的弱项……
Q3:我想知道 股份支付的含义是什么?
用公司的股市,当成现金,支付工资,结清债务。
Q4:股权支付是不是指原有的股东不变?
收购的是公司股权,每一股持有人都是股东,如果公司把百分之百的股权拿出来卖,那么最大的股东就是高层,有的公司是拿出少部分百分之几,当做百分之百出售,这样拿到的是部分的部分,仍然算不上高层
Q5:免税合并是什么意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中,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不超过股权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免税合并处理,即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且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
在企业合并实践中,由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一般属于一个固定数额,如果不改变净资产数额,合并双方有时很难顺利达到免税改组条件,进而还会影响被合并企业亏损的弥补。
本文介绍调整资本结构实现免税合并的两种方法。
当被合并企业净资产超过合并企业需要支付的股权数额时,可以通过减少股东权益的方法减少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从而降低合并企业的非股权支付额。
举例:A企业被合并前净资产为1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库存商品)20万元,累计可以税前弥补的亏损50万元。B企业打算兼并A企业,预计支付股权80万元给A企业股东。如果按照一般方式合并,B企业还要支付非股权支付额20万元给A企业股东,那么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账面价值的比例为25%(20÷80×100%),超过了20%,不符合免税合并的条件。因此,被合并企业A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50万元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
如果合并前,A企业将库存商品20万元全部变现处理,同时,按《公司法》规定办理注册减资手续,将20万元股本退回股东。那么,A企业的净资产由100万元减少为80万元。B企业只要支付80万元股本给A企业股东,不再需要支付任何非股权支付额,A、B企业可以顺利实现免税合并。A企业以前年度50万元亏损也可以由合并后的B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分担弥补。但是,在这种减资合并中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减少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一般应该在合并改组前半年进行。
119号文件同时规定,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上述规定,当被合并企业净资产为零或少量负数,被合并企业在合并后的企业中无相应净资产,其以前年度亏损不能弥补。这时,可以通过增加股东权益的方法增加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从而实现免税合并进而弥补亏损。
举例:A企业被合并前净资产为0,并有可以弥补的累计亏损50万元。B企业打算兼并A企业,并想用兼并后的企业实现的所得弥补50万元亏损。如果按照一般方式合并,B企业不需要支付给A企业股东包括股权在内的任何支付额,但由于A企业没有净资产,亏损也不能弥补。企业免税合并的目的也就没有达到。
如果合并前,A企业的股东通过与B企业协商,由A企业股东通过融资增加股本投资,再投资60万元用于购买合并后B企业需要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并将此资产作为资本公积,则A企业的净资产变为60万元了。合并后的企业不但可以利用A企业新购买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用于生产经营,还可以利用A企业60万元净资产实现的相应所得弥补A企业可以弥补的亏损,达到了直接利用亏损的目的,A、B企业还可以考虑增加股本投资多少的数额来控制弥补亏损的多少。当然,企业增资的方式很多,B企业要通过规范的和约或协议的方式,来约束A企业增加股东的股权份额和融资方式以及融资的回报等,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增资,实现免税的合并。
润博点评:
合并行为是现今资本市场上经常发生的资本运作行为,在这种比较复杂的资本运作行为中,税收因素是相关各方必须关注的重要因素之一,某著名网站在美国的一次并购行为就因为未完整考虑税收因素导致收购失败,CEO辞职;某国内著名集团在收购活动中因为税收因素导致后续的巨额税收罚款,使得当年亏损,导致投资者的批评。
该案例介绍的免税合并只是合并中的税务筹划思路之一,在合并行为中首先考虑的税收因素可能并非免税,而是避免税收风险黑洞,其次才是筹划,无论如何,合并的各方都应把税收风险因素作为合并行为中重要法律风险。
Q6:请问“非股权安排”的定义是什么?
非股权参与式国际直接投资(non-equity participation),又称非股权安排(non-equity arrangement),是指跨国公司未在事道国企业中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东道国企业签订有关技术、管理、销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约,取得对该东道国企业的某种管理控制权。这种投资方式正成为当代国际资本流动的一个主要形式。
其特点是:没有货币资本注入,是一种合约投资,但有控制权,层次高,富有技术含量,有一定的条件,但风险较小。非股权安排具体又包括:
一、许可证合同(technical licensing)
1、许可证合同的含义
许可证合同,又称特许权合同,或技术授权。指跨国公司(授权方)与东道国企业(被授权方)签订合同,允许东道国使用跨国公司独有的注册商标(trademark)、专利(patent)以及技术诀窍(know-how)等。
2、许可证合同的转让费用
在许可证合同中,东道国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向跨国公司支付专利权费(royaky)。该费有两种支付方式,即定额支付和比率支付。
通常,把定额支付的许可证合同,称为许可证贸易,属于国家贸易范畴;而比率支付的许可证合同,属于国际直接投资的非股权安排。
3、许可证合同的限制性条款
跨国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在许可证合同中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①产量及品质的限制。对利用授权的商标、专利和技术诀窍生产的产品产量水平进行限制,并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授权跨国公司拥有对东道国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权;
②产品销售地区的限制。跨国公司为了防止东道国企业侵害自己在东道国以外地区的利益,通常在许可证合同中规定东道国企业不得越区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
③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的限制。在许可证合同中,跨国公司规定,东道国企业生产被授权产品时,应从跨国公司或由其指定的供给商,购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4、许可证合同投资方式的利弊
优点:
第一,因不涉及资金投入,可以使跨国公司承担较小的风险;
第二,可以使跨国公司有效地规避东道国的进口管制和关税壁垒,将其产品打入东道国市场,
第三,可以使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企业产品在东道国的销售带来的广告效应,为以后进一步扩大在东道国市场的占有率打下基础。
劣处:
如可能为跨国公司培养潜在的竞争者。在历史上,美国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WestingHouse)曾与德国的西门子公司(Siemens)签订许可证合同,向后者提供专利、商标及技术诀窍。但是,合同期满后,西门子公司已从被授权者上升为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使跨国公司不易控制东道国企业的经营活动,降低被授权产品的质量,给跨国公司的产品作反面的广告。
二、管理合约(management contract)
管理合约,是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签订协议,向东道国企业派出专业管理人员,从事日常管理工作,由此取得一定管理与控制权的投资方式。
按具体情况,这种投资有两种形式:
①跨国公司对自己不曾拥有股权的东道国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借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该企业。例如,美国希尔顿国际公司(Hilton International),以管理合约的方式,专门为各国大宾馆提供总经理,代为管理。
②对自己曾拥有股权的东道国企业,在面临征用或国有化政策时,以管理合约的方式,保持对原投资于公司的部分控制权。例如,委内瑞拉曾征用瑞士雀巢公司(Nestle)在委内瑞拉设立的子公司,经谈判,雀巢公司与委内瑞拉政府签订了管理合约,同意将雀巢公司的原经理人员留在委内瑞拉继续担任管理职务。
三、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turn-key contract)
指跨国公司为外国企业或外国政府从事工程建设,在工程完工后,跨国企业负责试生产,在保证工程开工后的产品产量、质量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才将工程移交给工程的主人.在这种投资方式中,跨国公司不仅可获取一笔可观的工程承包费用,而且还可为以后公司产品进入工程项目所在国市场作免费广告。
四、销售协议(sales agreement)
销售协议,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销售企业达成协议,利用东道国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扩大跨国公司产品在东道国销售的范围。
该协议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代理(agent),指东道国企业为跨国公司产品寻找买方,成交后,跨国公司按合同向东道国企业支付佣金;
寄售(consignment),指东道国企业代售跨国公司产品。成交后,东道国企业在扣除应得佣金后,将货款交给跨国公司;
分销(distribution),指东道国销售企业从跨国公司低价购入产品,而后按跨国公司规定的价格在东道国销售。
五、技术援助或技术咨询合约(technical assistance or technical consulting agreement)
技术援助或技术咨询合约,指跨国公司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人员,为东道国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规定,收取劳务费用。该合约既可以作为许可证合同或管理协议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合同。与管理合约相区别,技术援助或技术咨询合同中的技术人员并未拥有对东道国企业的管理权,相反,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必须在东道国企业的管理下进行工作。
技术援助或技术咨询合同的劳务费支付方式,也有固定支付和比率支付两种。其中,比率支付方式,通常按投产后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Q7:集团股份支付中什么是接受服务企业,什么是结算企业,这两个是一回事吗
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我国快速成长的中小型企业一直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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