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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权比例(股权回购与股权回收)

公司回购股权比例(股权回购与股权回收)

内容导航:
  • 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案例(整理)
  • 股权按比例回购是什么意思
  • 关于《公司法》中公司回购股权的相关规定?
  • 公司回购的股权属于谁
  • 什么是股权回购,股权回购的效力是什么
  • 离职后,公司要强制收回我们的股权,合法吗
  •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 Q1: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案例(整理)

    内容来自用户:柒月初柒

    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案例
    原告:
    被告:
    XXXX年XX月XX日被告华商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售,注册资本3500万元。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开发经营总公司出资2480元,占出资比例70.86%,北京埝坛经济开发中心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比例14.28%,郭新华出资420万元,占出资比例12%,北京京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比例2.86%。股东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临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会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等。
    XXXX年XX月XX日,被告华商公司给原告京辰公司发出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以下内容:“华商公司全体股东:根据本公司章程并经董事提议,公司决定于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在华商会议室召开北京华商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研究出售房产偿还贷款问题及通报二〇〇七年经营情况。请各位股东准时出席(若本人不能出席委托他人出席者,请提交就该委托者的授权委托书)。”
    原告京辰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向被告华商公司出具了书面回复,内容如下:“本公司于关于出售厂房的价格应为【争议焦点】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本案中,被告于(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

    Q2:股权按比例回购是什么意思

    启动资金81万,则公司设立后前期的资金投入应大于81万,出资比例根据资金情况而定,你出资8万,也可以享有91%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这个需要在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Q3:关于《公司法》中公司回购股权的相关规定?

    减少注册资本可以有多种方式:
    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按照出资比例让股东撤回出资。
    也可以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或者,由于亏损按照原来实缴的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责任。
    那么,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方式而已。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通过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存在。
    有限公司也可以将减少的出资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有限公司也可以按实缴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股份公司减资,通过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
    也可以通过回购股份后注销股票的方式来弥补亏损。
    你的比较:
    2,收购股权不一定都得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因为,有限公司股东在遇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反对延期的股东。股份公司股东在遇到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所以,股份公司减资的时候,无法让股东撤回出资,只能通过回收股票,然后转化为资本公积金或者注销股票。你说的二者其实为一种行为。不应该将其区分开来。

    Q4:公司回购的股权属于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的股权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份会从总股本中扣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权回购可能产生两个法律后果:1、注册资本的减少。因为减少注册资本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法》要求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股东人数减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将回购的股份并按股份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

    Q5:什么是股权回购,股权回购的效力是什么

    所谓股份回购(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股份回购的动机在于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管理,或者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应对其它公司的敌意收购。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它和杠杆收购一样是一种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变更类型的公司重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存股日后可用于他用,比如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希望能帮助到你

    Q6:离职后,公司要强制收回我们的股权,合法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或对外转让股权,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而公司强制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公司法》没有相关规定,一般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若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你老公另外成立一家与原公司经营性质相同的公司,若不违法同原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原公司无权干涉。

    Q7: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来自用户:天边的浮云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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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由于《公司法》第74条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将前述约定的条件纳入公司章程,则该股权回购条款有效。公司回购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注销。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与股东签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74条并非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的条件,如果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将前述约定的条件纳入公司章程,则该股权回购条款有效。公司回购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注销。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股东不得与公司约定不同于《公司法》142条规定的其他回购条件,否则,其约定无效。因此,如果股东与公司签订股权回购条款,其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因此,只要该股权回购条款的约定不违反142条的规定,则有效,违反的,则无效。
    2、公司控股股东对投资人所持股权进行回购的效力
    如果股权(股份)回购条款是私募与企业管理层(控股股东)之间因此,由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对赌协议)约定由其对投资人所持股权进行回购的,双方在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完成股权(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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