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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可以并购吗(非上市公司能收购上市公司吗)

非上市公司可以并购吗(非上市公司能收购上市公司吗)

内容导航:
  • 非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51%股份,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怎样可以通过被收购上市?
  • 非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子公司吗?(都没有发行股票,不是长期股权投资,是如何收购的呢?)
  • 一家非上市公司想收购另一家非上市公司,你觉得哪种收购方法比较好?能说一下不同方法的优缺点么?
  • 非上市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收购吗
  • 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有哪些
  • 上市公司 收购大型非上市公司 算不算利好 那个上市公司会涨么
  • 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家券商设立并购基金
  • Q1:非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51%股份,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怎样可以通过被收购上市?

    股权的话还是由上市公司管理。

    Q2:非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子公司吗?(都没有发行股票,不是长期股权投资,是如何收购的呢?)

    可以收购阿,不一定非要上市才能收购。没有上市的公司也是有股权的!

    Q3:一家非上市公司想收购另一家非上市公司,你觉得哪种收购方法比较好?能说一下不同方法的优缺点么?

    你好~你问的问题过于宽泛,写一本书都不为过~回答之前先说明一下:如果你是写论文、做研究用,那么请你看完答案之后自行查阅书籍资料;如果你是在为老板写收购方案,那么请你看完答案之后找到一些信得过的律师或投资公司业务人员专门咨询一下。

    收购公司先不论上市还是不上市,首先情况有很多很多很多种,无法一一道来,但你可以这么理解,你要收购的,要么是被收购公司的股权,要么是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包括生产资产、土地、房产、债权等等);另一个理解就是你收购这些东西用什么资产作为对价。

    1、现金收购股权
    方法简单,便于办理手续,交割之后做个工商变更即可,成本仅限于验资报告成本和变更手续费用之类。唯一的问题就是被收购公司如何作价的问题,这个学问很大,请自行查找相关的资料和法律法规,这里我提供的方法一则是以审计净资产作价,二则是以评估净资产作价,三则较为柔性,以市盈率法作价(PE常用的方法)。被收购方股东存在所得税成本,这倒是一个缺点。

    2、资产收购股权
    就是收购方以自身持有的资产收购被收购方的股权,所谓“资产”是指收购方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股权、债券、专利、商标等等,方法1中的现金也是资产的一种,只不过现金不记名、价值公允得不得了,所以不存在作价和其他手续。而方法2中提及的资产,都需要进行作价评估和过户登记,那么双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就会很麻烦,如果涉及资产存在抵质押、产权纠纷、国有性质等等的过户障碍,那么别说是谈判,即使谈得下来,也很难最终促成交割。
    3、现金收购资产
    收购方要的不一定是被收购方的股权,也有可能是设备、土地、房产、专利、商标等资产,如果是这样,也不一定非收购股权不可(一般来说,收购股权比收购这些资产容易),出钱直接购买收购方想要的资产即可。这种方法难处在于作价,评估土地相对容易,但两企业之间交易的土地只是使用权,是否能过户、产权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抵押,都是交易的障碍;房产的问题是是否有土地,是否具有房产证;设备的问题是有设备还得有会用设备的人,设备能作价,能转让,人不能;专利的问题是作价,目前全世界也没有一个对专利进行评估的有效方法;商标的问题也是作价,评估100万是它,评估100亿也是它,比如苹果的商标、王老吉商标到底值多少钱,没人说得清楚吧?但是,这种方法好处在于回避了股权不能转让(股权转让伴随债务转让)的问题,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所得税成本。
    4、资产收购资产
    看了前面的方法,这个方法可以顾名思义了吧?方法3中的被收购方资产作价和过户的问题,在方法4中照样有,同时又增加了收购方资产作价问题,这些技术问题,在谈判过程中都会对交易达成产生阻碍。

    综上所述吧~正常的重组案例,现金收购资产是最简单操作的,但根据项目的情况不同,演变出来的方法会很多很多,上述案例中,股权、现金、资产各有很多种形态,也有很多种变化,同时,由于时间因素的存在,上述形态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交易双方可以以形态变化作为谈判条件,进行交易。比如以承担债务认购股权、收购认股权、债转股等等方式进行。

    Q4:非上市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收购吗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Q5: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有哪些

    一、根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分类——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二、根据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分类——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三、根据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分类——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四、根据基金投资目标的不同分类——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五、依据基金投资理念的不同分类——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
    六、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类——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Q6:上市公司 收购大型非上市公司 算不算利好 那个上市公司会涨么

    要看收购的是什么资产 如果收购的公司也可以完成上市 那就算是重大利好了 一定会涨

    Q7: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家券商设立并购基金

    上市,找当地券商!排队很多啦,抓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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