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股含债权怎么查(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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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要入股一家公司,怎么查该公司以前的债权债务,以确保自己的利益?还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谢谢~~
只有在国外法律保护范围内,在国内不会。
Q2:请问各位大神朋友。查询公司债权债务怎么查。谢谢了。
私底下的没法查,有打过官司的法院可以查,另外工商网可以查处理过的
Q3:债权债务采用的清查方法有哪些
360安全卫士不是股份公司,未上市的。
Q4:怎么区分债权和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比如,你问我借了200块钱,那么,我对你享有债权,你对我负有债务]
Q5:什么优先债权人,什么是普通债权人
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是一个相对概念,这个概念仅存在于企业破产清偿程序中。
破产法中定义了以下几个优先清偿债权:
破产费用。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共益债务。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就是对企业享有抵押质押权的债权人或享有企业保证的债权人。
除了以上列出的优先债权之外的债权就是普通债权人。
优先债权的优先体现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上。
较特殊的是设定了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该债权以担保财产拍卖变现价值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参与分配。(暂时不讨论别除权,那个比较复杂)
然后剩余的没有设定财产担保的按照这个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职工欠款>欠缴税款>共益债务>普通债权
由此可见,设定了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Q6:破产债权与民法上一般债权的区别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如下:
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费用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破产实践与理论来分析,两者的区别之处主要在于:
(一)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二)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引发的债务都源于破产财产。尽管存在上述差别,但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认定上,两者还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对于两者之间的界限,应把握的是,破产费用仅限于必要的破产财产的管理性和程序性支出,即那些不支出破产程序就无法进行的费用,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Q7: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有什么不同吗
前者是依破产程序受清偿但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为破产债权之一种。它相对于普通的破产债权,具有优先受清偿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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