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基金管理人元盛(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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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哪几个基金公司有CTA期货基金?
你可以参考 以专注于量化CTA基金的富善投资、白石资产、玺鸣投资、元盛资产、凯纳量化投资等!还有山东慧才添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品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圆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Q2:cta策略什么意思?
CTA 全称是 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即“商品交易顾问”,也称作管理期货。
它是指由专业的资金管理人运用客户委托的资金投资于期货市场和期权市场,并且收取相应管理费用的一种基金组织形式。
CTA作为一种投资的策略方法,本质上是规则的集合,它的规则性很强,许多投资门类都包含在内,是实现资产配置中分散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目前正逐步成为成熟投资机构的基础资产配置之一。
扩展资料
CTA的量化——
就投资方法而言,CTA基金有两大类,一类是主观CTA,即由基金管理人基于基本面、调研或操盘经验,主观来判断走势,决定买卖时点;第二大类是量化CTA,是通过分析建立数量化的交易策略模型,由模型产生的买卖信号进行投资决策。
相比较而言,用量化的方法来投资期货能够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很好的管理风险。量化CTA能够很好的避免人为主观的非理性,在出现亏损或回撤时能够及时的止损从而有效的规避风险。
Q3:专访元盛老大:全球最大CTA基金如何炼成
全球CTA(商品交易顾问)行业有近3000亿美元的管理资产,CTA有很多种,系统性策略是其中最大的一种,管理了2000—2400亿美元的资产。
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Winton资产管理公司主席(亚洲)查尔斯·阿拉德(Charles Allard)表示,在管理资产数额庞大的情况下,采用系统性策略能够帮助资产管理公司保持交易决策的客观性,以及减少交易反应时间和降低交易成本。在管理资产数额庞大的情况下,采用系统性策略能够帮助资产管理公司保持交易决策的客观性,以及减少交易反应时间和降低交易成本。
Winton就是一个系统性策略的CTA。在这种策略下,公司的交易不会依赖于一个人的判断,而是通过收集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清理、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形成一系列的交易规则,从而进行交易。因为这个方法比较成功。
Q4:期货cta包括哪些策略
CTA(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s,商品交易顾问)基金,也称作管理期货(Managed Futures)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资金管理人,由资金管理人决定投资于期货市场,远期及期权市场,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CTA基金分类:
1.按照市场参与面
专业化:专注于一个特殊的市场。如贵金属。
多元化:投资于多个市场,多个期货合约。
2.按照交易方法
计算机自动交易:在基本和统计分析中导入量化模型,根据其产生的多,空信号进行交易。
人工自主交易:在基本分析或关键经济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3.CTA基金——按交易策略
宏观策略:是指利用宏观经济原理,识别经济发展趋势,或金融资产价格的失衡错配,通 过对股票,债券,外汇,利率,期货和期权等品种的投资,争取获取高额收益的策略。
事件驱动:利用重大消息如:国家政策,汇率政策,自然现象发生前后对不同交易品种价格影响进行交易。
市场中性:从不同期货市场或是同一市场内不同期货合约间的价差中寻求利润。
趋势交易:运用大量不同指标去除市场噪音并寻找当前市场趋势,建立多头或空头头寸。
4.按基金管理人盈利模式
收取管理费,不收取业绩提成,管理人盈利模式主要靠 扩大规模。
收取管理费,也收取业绩提成,基金管理人无论业绩如何,旱涝保收。
收取低 管理费,主要靠收取业绩提成,基金管理人要努力保证基金有业绩才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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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有什么不同?
基金管理人是公司法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是负责某支或几支基金运做的专业人士
Q6:如何申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您好 需要的资料如下: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 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 6.验资报告 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私募基金备案高管的要求 希望可以帮到您 谢谢
Q7: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两年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自律监管体制。
一段时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和监管机构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合规运作和信息报告意识淡薄,一些机构甚至从事公开募集、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从上述问题和两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工作实践出发,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鉴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已基本建成,为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社会监督,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有效、动态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基金业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以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最新情况,以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汇”手机APP客户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实时基本情况为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两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二、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关于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二)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三)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四)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详见附件。
四、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相关高管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高管人员资格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持续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该机构相关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相关情况。
中国基金业协会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解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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