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股通比例持续升高(深股通持股比例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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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港股通和沪股通的限额多少
沪港通额度控制
据净轧差计算,满额后停买不停卖
沪股通、港股通总额度,以及每日额度,均按买入卖出抵消之后的净轧差计算,这意味着沪港通支持的实际成交额可以超过额度本身。
剩余总额度=前一天总额度-买盘+卖盘
例子:沪股通,前一天剩余总额度为1000亿人民币,今天买盘为100亿,今天卖盘为80亿,那么,剩余总额度=1000亿-100亿+80亿=980亿
当天剩余额度=每日额度-买盘+卖盘
例子:沪股通,每日的额度为130亿,今天买盘为90亿,今天卖盘为70亿,那么
当天剩余额度=130亿-90亿+70亿=110亿
例子:港股通,每日额度为105亿,假如今天买盘135亿,卖盘30亿,当天剩余额度=105亿-135亿+30亿=0,那么此时客户的买单将不再接受,只接受卖单申报;
假如后来有客户卖掉20亿,那么当日剩余的额度为20亿,客户可以再进行买入
例子: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单日额度为105亿,假如前一天剩余总额度为120亿,今天买盘200亿,卖盘100亿,那么剩余的总额度为20亿,少于单日额度105亿,那么第二天不再接受客户买单,只接收客户卖单,直到剩余额度恢复到单日额度以上,第二天才能买入;
假如第二天有客户卖出100亿,那么剩余的总额度为120亿,大于单日额度105亿,那么第三天可以接受买单;
假如第二天客户卖出40亿,剩余的总额度为60亿,小于单日额度105亿,那么第三天继续停止接受买单
交易手续费、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因素引发的资金流动,不占用沪港通额度。
Q2:人民币不断升值是不是意味着沪港通股一直涨?
沪港通本身是沪港两地股之间的协议和制度。而汇率变动方向是影响进行沪股通还是港股通交易行为的最大因素。汇率就是指人民币汇率。投资者要时刻观察南向北向资金动态和人民币汇率走势。这在钱龙港股终端就可以看到。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那么出售港股所换取的人民币就可能会缩水,这势必抑制内地投资者对港股的投资;同时,这种汇率走向会促进香港股民对A股的投资,因为他们可同时享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收益,最终可能导致沪股通投资的旺盛和港股通投资的低潮。若人民币贬值,则市场行为刚好相反。
Q3:沪股通连续18日净流入意味啥
沪股通资金净流入只能代表外资看好,对A股资金量的作用很小,可以忽略不计。A股是否蓄力上攻主要看大盘资金量是否持续净流入。望采纳。
Q4:沪股通净流入创新高
至昨日收盘,沪指放量涨3.34%攻占2900点报2916.62点,创下自今年4月5日以来最大单日涨幅。同时,创业板指暴涨近5%报2159.80点,创下自3月17日以来两个半月新高。此外,沪股通昨日净流入37.61亿,创下4个月来新高。
板块方面,据统计,昨日证券板块集体暴涨8.43%,国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西部证券、第一创业、锦龙股份等多只个股涨停。
对于证券板块的集体暴动,前海开源基金执行总经理杨德龙认为,深港通即将宣布开通和A股大概率加入MSCI指数,将提高蓝筹股估值水平,有利于推动大盘反弹。
Q5:各位高手!求一个通达信的深股通持股变化的附图指标公式,祝高手顺利,发财!谢谢!
很多的高手求一个同男性的一些港股,他们的指标公式图。
Q6: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有持股比例限制
现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通常没有对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但是个别上市公司章程可能对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限制有要求,因此,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时还应留意并遵从相关规定。
Q7:投资者持有港股通股票超过一定比例是否需要披露?
是的。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首次持有上市法团5%或以上任何类别带有投票权的股份(香港上市法团可发行不带有投票权的股份)的个人及法团(该主体被界定为上市法团的大股东)必须披露相关信息:
1.在该上市法团持有的带投票权的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即空头头寸)
2.所持有上市法团的股本衍生工具,包括大股东持有、沽出或发行的股本衍生工具,以及大股东行使、转让或不行使该衍生工具之下的权利,该权利可能导致股份会被交付予持有人或由持有人交付他人
3.下列有关大股东权益及淡仓的变动:
(1)持股量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权益跨越某个处于5%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的权益由6.8%增至7.1%,即跨越7%时需披露其权益变动)
(2)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而该股份权益的性质有所改变(例如,行使期权)
(3)大股东持有需申报的权益,以及在披露期间持有或不再持有超过1%的淡仓(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股份权益,并持有1.9%的淡仓)
(4)大股东持有须申报的权益,而淡仓的百分率数字上升或下降,导致大股东的淡仓跨越了某个处于1%以上的百分率整数(例如,大股东已持有某上市法团6.8%的权益,而淡仓由1.9%增至2.1%)
具体申报的时间为,大股东在知悉上述事件的当日起的3个营业日内。在购买股份时,大股东通常应在订立有关购买股份的合约后3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售卖股份后,大股东通常需要在结算日(即有关股份交付予买方当日)后3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但是,《证券及期货条例》并未禁止该大股东在该3日内买卖有关上市发行人的股份。
以上只能扼要地说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无法详尽表述所有情形,因此,个别案例须视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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