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和基金托管的区别(关于担任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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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机构有什么区别
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基金公司的发起人一般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基金公司一般委托外部的基金管理人来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托管基金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售管理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利益相关人一般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就是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是购买了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销售基金的法人。
Q2:基金银行托管和监管有什么区别
基金在某银行托管,那这个银行会对基金进行会计清算,比如净值清算。客户的钱只在银行专门的帐户里,基金公司不能挪用。
Q3:银行资金监管与托管有什么区别?
根据词汇出现的具体语境,有些情况下监管和托管为同一意思或比较模糊,也有些情况下略有差异。
资金监管较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尤其是预售房和二手房资金监管,银行是卖方(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和买方(购房者)之外的第三者,对于资金用途存在“监督“职责,卖方使用资金需符合资金监管合同所约束的条件以及房管部门的政策。一般接洽的部门为零售银行部(个人金融部)。该类业务不需要监管部门特批。
而资产托管则主要是根据委托,对受托资产履行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的职责,受托资产包括企业年金、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资产、保险资金、QFII资产等,一般委托人为甲方,受托人(银行)为乙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设置了资产托管部专门负责此类业务,但也需要业务部门(对公、同业)的配合。该类业务需要银监、证监等部门批准。
另外,提一下还有一个类似的:第三方存管。主要是和证券公司的合作,证券公司保管投资者的投资证券,银行保管投资者的结算资金,这笔资金属于投资者,券商无法动用,万一券商破产,银行也能保障这笔资金。该业务涉及到同业部门,并且需要证监部门批准。
Q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区别
一、本质方面的区别: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基金管理人则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的公司机构,遇基金托管人有着本质的差别。
二、资格方面的区别:
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条件: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职责方面的区别: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则是另外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Q5: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
A所有人是指,普通的基金持有者,可以理解为基民。经营者即基金公司,帮投资者投资债券、股票等。基金公司用投资人的钱投资证券市场的产品,所得收益与基金公司无关,基金公司通过收取申购、赎回、管理费来维持运营。
B经营是指基金管理者在证券市场交易时的一切经营活动。监管比如证监会,所起作用是指,在合法的范畴下,监督基金公司的经营。也就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C持有的基金公司的证券凭证,而托管是指证监会所规定的,普通投资人的投资资本不会直接注入基金公司帐户,会在第三方,即银行的共同帐户中,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受到证监会监管的。这样就不会出现捐款潜逃等不法行为。
D委托即基金公司会委托某银行代为管理资本帐户,受托即银行受托。
Q6: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
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Q7: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有什么区别?
托管人是负责管理基金资金的,一般由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来任职。管理人是基金的灵魂,操作基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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