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静默期(上市公司年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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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股市的静默期?
上市公司的静默期:
上市前的静默期,是从公司跟承销商达成协议开始,一直到招股说明书做完后,再加25天。
企业第一次向公众发行股票被称为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的过程对每一个公司来说都应谨小慎微,甚至如履薄冰,每一个细节都可能会给公司的IPO进程造成致命影响。例如Google创始人在上市缄默期曾接受了《花花公子》的采访,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这个采访是数月前约好的,但它仍然影响了Google的声誉,加之其他一些细节的不注意,导致它被迫将股票发行价下调30%,最终定为85美元。
因此,上市前的静默期对企业最终的上市是非常关键的。
Q2: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参考资料: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Q3:上市公司做定向增发,它的核准发行有效期超过年报发布静默期,这种情况下定增有效期如何界定
从法律上讲还是应该在3月15日的,静默不代表什么都不能做的,而且公告获得批文的时候已经明确了发行最晚在3月15日,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
Q4:企业在 IPO 前为什么要有缄默期?具体有哪些要求
设置缄默期、限制公开宣传的目的是防止发行人“造市”。离招股书生效时间越近,公司发布的信息越有可能不当影响发行价。
“缄默期”,始于拟上市公司向SEC提交新股上市申请之时,结束于SEC批准有关申请之时。根据大萧条时代通过的美国证券法,在这段时期中,上市公司的高层人员和担任承销工作的投资银行就上市问题发表言论将受到严格限制,上市公司只能通过募股书向公众发布信息。
静默期(quiet period)根据上市流程可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上市流程中的pre-filing period, waiting period 和 post-effective period。
(1) pre-filing period:在公司上SEO提交注册申请之前的30天之内,不能给出offer。
(2) waiting period:发行人可以做出口头offer,但是发行人不能做出除募股说明书外的书面offer。
(3) post-effective:股票发行之后,承销商在40天内不能发布相关的研报。
Q5: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参考资料: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Q6:大股东宣布增持后,必须持有多久后才能减持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Q7:请教各位,大股东增持的股票一般多长时间才可以卖出的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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