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技术分析

并购方股东可接受的换股比例(换股比率的范围)

并购方股东可接受的换股比例(换股比率的范围)

内容导航:
  • 重组后如何计算换股比例价格
  • 100%换股合并是什么
  • 关于换股方式吸收合并
  • A,B两个公司合并,他们的股票是怎样合并的?配比是怎样算的?
  • 换股并购的政策措施
  • 为什么说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
  • 换股比例的换股比例确定的影响
  • Q1:重组后如何计算换股比例价格

    这是已经公布的整合方案,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唐钢的换股价格为5.按照换购价来计算。 这个不用你操心,都已经定好了换股的比例

    Q2:100%换股合并是什么

    即换股并购,并购公司将目标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100%换股基本上是全部吸收进来了,目标公司被终止的状态 。
    拿优酷和土豆举例吧,也就是之前的优酷和土豆两个公司的股权基本不存在了,是彻底的合并。

    Q3:关于换股方式吸收合并

    价位太低,才4.1没有油水,算不上好消息

    Q4:A,B两个公司合并,他们的股票是怎样合并的?配比是怎样算的?

    对股票进行估值,然后按一定的比例换算成新股票。

    Q5:换股并购的政策措施

    为了规范我国换股并购行为,进一步推动这种并购方式在我国的发展,应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规范证券市场,逐步推进上市公司之间的换股并购。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非有效性,使得上市公司之间的换股并购由于换股后的股价落差而难以成功,现有的换股并购案例多局限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今后,要逐步理顺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逐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使得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上市公司之间实现真正市场化意义上的换股并购
    2.尽快出台有关换股并购的法律法规、操作细则。目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只是对换股并购这种支付方式给予了法律上的明确支持,有关具体操作细则方面还有待于在今后的法规办法中予以规范和明确。如为换股并购而进行定向增发的具体规定,对于换股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定等。
    3.以换股并购为切入点,发展综合证券收购方式。换股并购弥补了现金收购对并购方造成的现金流转压力,但换股并购本身也有自身的缺陷。这种缺点在于股价的不确定性加大了被并购方的风险,而对于并购方则会有导致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问题。因此,今后在发展换股并购方式时,应注意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完善以现金、股票、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综合证券收购。
    4.在发展换股并购的同时,应注意加强相应的监管措施。关于换股并购,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监管,尤其是在对换股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如果监管不力,极易出现上市公司以此进行操纵利润。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采用权益联营法。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较大制度性因素约束,所以许多上市公司大多偏好于确认较高的会计利润,其目的在于可以以较高的价格发行,获得配股资格或防止亏损摘牌等。若对权益联营法的使用放任自流,上市公司就会在并购时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进行利润操纵,这将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必须对在换股并购中采用的权益联营法,明确规定其使用范围,以免使之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工具。

    Q6:为什么说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

    股权并购,是投资公司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而用来支付价款的方式有货币、知识产权、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
    用股权支付可以是用投资公司的股权支付,也可以是投资公司拥有的其他公司(全资子公司、少量持股的其他公司的股权)的股权。
    我估计你说的换股收购是指投资公司用自己公司的股权作为支付价款来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
    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的股价一般都高于企业财务报表上的所有者权益。
    2、用股权支付,如果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的话可以不用缴税,而大的并 购案中,应缴税额是很相当大的。
    3、大的上市企业集团可能为了集团内部整合的作用而进行的并购。比如A集团公司拥有下属1、2、3、B等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中B公司是专门从事投资控股的,现在A公司为了统一持股平台,把其拥有的1、2、3等公司统一到B公司名下,由B公司持股,则A集团可以用上述子公司的股权来作为对B的增资(本质上也是一种并购)来实现目标。即可免去大量现金流的使用,又实现了增资,另外还可消灭关联交易。
    其他的就不知道了,如果你知道告诉我一声!

    Q7:换股比例的换股比例确定的影响

    换股比例的确定对合并各方股东权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股权分散,稀释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换股并购方式是在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通过向拟解散公司增发或新发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股票的方式下进行的,无论增发股票或是新发股票必然改变合并双方股东的持股比例,造成股权分散,有可能稀释主要股东对合并公司的控制能力(如由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因此,当主要股东的股权稀释到不能有效控制合并后的公司,其控制权受到较大的威胁的时候,而又不愿放弃这种控制权力时,主要股东可能反对合并。
    2、可能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如果主并公司支付给目标公司的市盈率小于主并公司自身的市盈率,则主并公司每股收益增加,而且目标公司每股收益减少;如果主并公司支付给目标公司的市盈率大于主并公司自身的市盈率,则主并公司每股收益减少,而且目标公司每股收益增加。因此采用交换股票的形式进行合并,在第一种情况下不但导致主并公司股东可能抵制这种合并行为,而且企业管理者也不希望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因为,每股收益也是衡量经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尺度。反之,在第二种情况下目标公司股东可能抵制企业合并。
    3、可能降低公司每股净资产。在目标公司一方实际每股净资产较低的情况下,如果确定的换股比例不合理,则有可能降低主并公司每股净资产。由于每股净资产反映了公司股东持有的每股股票的实际价值,减少每股净资产就是对主并公司股东权益的侵害。反之,有可能降低目标公司每股净资产。
    因此,企业合并必须首先正确选择目标公司,确定换股比例要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账面价值、市场价值、成长性、发展机会、合并双方的互补性、协同性等因素,全面评估合并双方的资产,应本着公平、公正、不侵害合并双方股东合法权益且为双方股东认可的原则,正确确定换股比例。
    换股并购是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创新并购方式,由于其不需要大量现金,为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低成本甚至无成本扩张提供了一条新思路。这在我国目前企业规模继续扩大、产业资金相对短缺的情况下,无疑是一种比较合适的并购方式,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企业规模扩大来讲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4-1774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