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月报发布时间(上市公司年报预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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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参考资料:中国证监会官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Q2: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
律规定必须公开或公布其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规定。
可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前者是指以申领填报 “有价证券申报
书”的形式向投资者公开证券发行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后者是指以填报 “有价证券报告书”
的形式公布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及某些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在各国的证券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实行信息披露,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证券主管机关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引导证券市场健康、稳
定地发展; 有利于社会公众依据所获得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也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广大股东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关于招投说
明书、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合并与收购的规定,证监会制定的 《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试行)》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百度百科--信息披露制度
Q3:月报,季报,年报分别在什么时间内报出
说两张主表应该就能明白了。
资产负债表上的指标是“时点”指标,月报体现的就是在月末那个时点(如1月31日,2月28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数据;季报上的是季末(3月31日,9月30日)的数据;年报就不说了嘛,12月31日的。月报、季报、年报的资产负债表之间的数据是互相不关联的,在那一时点该是多少就是多少。用一个人来表示一个企业,用你钱包里的钱表示资产。那么,你在1月31号那天可能因为过年前发了钱,而拥有10000元,这就是你在这一时点的资产。过年的时候你用了许多钱,假如在2月28日你只有3000元了,那么,在这一时点,你的资产就是3000
再说利润表。利润表上的指标是“时期”指标,月报体现的是从1月1日到当期末(如从1月1日到2月28日)的收入、费用及利润等数据;季报体现的是从1月1日到当期末(如从1月1日到3月31日)的收入、费用及利润等数据;年报则是全年的累计数(从1月1日到12月31日)。这三种报表在利润表上的数据是有关联的。假如你第一个月的利润为1000,第二个月利润为2000,那么你在第一个月的利润表上反映的是1000,第二个月的利润表上反映的是3000!!反映时期指标的报表上显示的都是累计数,你可以找一张报表看一下,它上面让你填的是累计发生额,而非当期额。而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数据没有这种累加的关系。
除了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是反映“时期”数据的指标。
Q4:月报、季报、年报分别在什么时间内报出?
股票财报一般一年四次,一般称作第一季报、半年报、第三季报、年报。(注:中国A股和B股的财报一般不公布月报的。)
第一季报公告时间是在每年的4月期间。
半年报公告时间是在每年的7到8月期间。
第三季报公告时间是在每年的10月期间。
年报公告时间是在次年的1到4月期间。
Q5: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应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的,应按上述要求披露业绩预告。
Q6:如何确定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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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请问上市公司的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业绩预告,规定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内完成公告?谢谢
好像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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