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摘ST(变成st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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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情况下ST股票才能摘帽?
花荣说,丑鸭子变成白天鹅了,怎么也会扑腾几下。意思是说ST股摘帽一般会有不错的上涨庆祝。
事实上,这是不尽然的。市场对摘帽事件的预期很关键。要是提前消化了此事件,则扑腾的情况极可能不会出现。甚至有利好出尽成利空的意外。
关于摘帽子的条件,一般是说连续两年盈利,但这是笼统的说法。事实上应该包括两块内容,一是有关业绩条件的规定,(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二是必须按照程序,申报,由证监会审批通过,公告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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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请问:st股票摘帽的条件有哪些,谢谢!
如果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情况已消除,公司运转正常,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正值,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撤销特别处理的股票代码前不再有ST标记,俗称“摘帽”。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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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st股票摘帽条件?
St摘帽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的:最新年报必须盈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为正值,且必须超过1元,以及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
Q4:*ST股票去*摘ST帽的规则是怎样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4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9.2.1条所列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5的有关规定:
本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特别处理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撤销特别处理。未撤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方可参照9.2.4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Q5:st股票摘帽条件?
St摘帽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的:最新年报必须盈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为正值,且必须超过1元,以及财务报告没有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
Q6:ST股摘帽的条件是什么?
当下面的情况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就可以摘帽:ST平能明年可以摘帽,ST贤成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明年不能 什么是“ ST ”、“ *ST ”公司?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 ST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 2)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的; 4)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5)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50 %的; 6)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7)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8)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9)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10)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帐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11)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 *ST ”: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3)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6)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样的公司会被暂停上市和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五)公司可能被解散;(六)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2.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1.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暂停其股票上市:(一)因第13.2.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二)因第13.2.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三)因第13.2.1条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四)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五)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三)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因第14.1.1条第(二)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五)因第14.1.1条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六)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七)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八)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九)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股票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在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向本所提出终止上市的申请; (十)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十一)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规则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和终止上市]
Q7:股票怎么变sT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内A股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财务状况异常指: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一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其他异常状况指:
1、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2、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4、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7、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8、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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