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在哪里(东北证券目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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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最近的东北证券交易所在哪里.
能说一下你在哪里吗?
Q2:长春市证券交易大厅都在哪
1、在长春市,没有证券交易大厅,只有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大厅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2、长春市,证券交易所主要有东北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等,其中,东北证券在东风大街890号万沅大厦3层。
3、证券交易场所是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在于:
一是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
二是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
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
四是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
Q3:东北证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厅位置什么地方?
你位于长春的解放大路西侧。
Q4:想知道: 长春市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路与同志街交汇 东北证券4楼在哪?
这个怎么解释
Q5:担保物买入、卖出和融资买入、直接还款区别
融资买入的股票,卖出时,既可以选择卖券还款,也可以选择担保物卖出(普通卖出),佣金统一时,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融资买入的股票,只要该股票还有负债没有结清,不管用什么方式卖出,都会首先偿还该股票的融资负债。偿还负债后的剩余资金,才会以现金形式存在于账户上。如果卖出股票没有负债,选择卖券还款,会自动偿还其他股票负债,选择担保品卖出,则会全部是现金,可以买入其他股票。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融资买入: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融券卖出: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融资:客户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品,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买入;证券公司在与结算公司结算时,用其“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中的自有资金为客户垫付资金;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作为向证券公司融资的担保品,登记到“客户信用证券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客户偿还融资款,可采用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两种方式。 直接还款的,客户将资金划入“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用以偿还该客户的部分或全部融资款,卖券还款的,所得款项先偿还证券公司融资款和融资费用,剩余资金进入“客户信用资金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
融券:客户以其信用账户中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品,向证券公司申请融券卖出;证券公司在与结算公司交收时,用其“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中自有证券为客户垫付证券;客户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作为向证券公司融券的担保品记入“客户信用资金汇总账户”,同时记增相应的客户二级明细账户。
客户可采用买券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客户通过“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买入证券从“客户信用证券汇总账户”划入“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账户”。
Q6:东北证券安全吗?
你这个想法有点杞人忧天,原因是现在的股票帐户内的钱都是由银行进行监管的(开户时都要办理一个第三方存管,第三方指的就是银行,由银行来监管你股票帐户内的资金使用,以防止券商挪用),而对于你帐户内的股票,一般就算你所在的券商突然倒闭,相关证券监管部门会委托其他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业务方面的托管的,在托管期间原来该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不受影响,你也可以选择在托管时转去其他券商,也可以选择留下来继续维持与现在托管券商之间的证券交易委托关系。
如果从前若券商倒闭可能会在那时候发现相关的客户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但现在有了第三方存管基本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Q7:全国证券公司的排名有么?
国泰君安
银河证券
申银万国
国信证券
海通证券
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
中信建投
光大证券
中信证券
华泰证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
①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②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③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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