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控制(持股少怎么控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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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交叉持股怎么进行合并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Q2:交叉持股的国内影响
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日本的会计准则决定了日本企业只能以分红和出售的形式享有这种投资收益,二级市场的波动不能直接体现在企业盈利中,中国在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前也是这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少数股东更有动力监督企业良性发展,并且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改,其限售股份的价值将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就引发了股权投资重估的进程。
新会计准则对交叉持股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将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式计量。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企业有控制权以及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股权都将以成本法计量,否则将以权益法计量。根据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交叉持股股权将以权益法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此举将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证券投资上的损益浮出水面,也就意味着这些交叉持股公司面临价值重估机遇。
新会计准则下最佳股权安排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对于其股东地位可以做出最有利的安排。对于相对和绝对控股股东来说,股权投资将会是长期的,这部分股权以成本法计量,控股公司的收益或分红将会合并到企业报表中,这是其分享投资股权的一般方式。而对于少数股东来说,享受企业分红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把股权投资这项放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这样不但可以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享受股东权益增值和分红(同股同权),而且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动也能够体现出来,以获取双重收益。
Q3:什么叫交叉控股?
交叉控股是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绝对控股权或相对控股权,母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控制运作。
一般产生与子公司收购母公司增发的股票。效果是使公司产权模糊化,公司经理人员取代所有者,成为控股人员。
Q4: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答案】D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增强其活力和竞争力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D符合题意;国有经济改革,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不一定是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占优势,A中“使国有资本支配其他资本”的表述不科学,应排除;改革主要是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B与题意不符,也应排除;C正确但与题意无关。故本题答案选D。
考点:本题考查国有经济改革。
Q5:关于交叉持股合并的问题
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是40%
a公司持有b公司30%股权,持有c公司60%股权,b公司又持有c公司40%股权。此时,a公司不控制b公司(持股比例小于50%),从而不能通过b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无需计算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对a的影响。
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70%股权,则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应为:1-(60%+70%*40%)=12%
Q6:创始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小,如何控制公司,股权怎么设计?
使用累进增长的方式,创始人的股份随着效益的增长而随之累进增长,同时加大管理公司的股份权,管理的越好,股份随之增多
Q7: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产生股权投资差额的合并报表处理
内容来自用户:春夏秋冬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产生股权投资差额的合并报表处理
胡洪波1鲁 雷2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四川成都610041;2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摘要]交叉持股的合并报表处理由于相关准则和法规都没做出明确规定,本文尝试对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合并报表处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交叉持股股权投资差额合并报表
交叉持股就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的目的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票,而形成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未对交叉持股加以限制,且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对交叉持股的会计核算未予明确。由于无相关准则或规定对交叉持股的合并报表方法进行规范;本文尝试对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差额时的合并会计报表方法进行探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否则应采用成本核算。对交叉持股的母子公司来讲,必有一方为主导方(简称为主导企业),即它可以控制交叉持股所涉及的另一方公司(简称为从属企业)。从会计实务来看,主导企业和从属企业之间的投资核算方法集为: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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