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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股与人力股怎么分红(资金股和技术股如何分红)

资金股与人力股怎么分红(资金股和技术股如何分红)

内容导航:
  • 人力入股到底是怎么回事?----急!
  • 股权激励:想要激励老员工,如何进行分红股分配
  • 如何分配资金股,和员工技术股?
  • 技术股跟资金股怎么算的
  • 技术股跟资金股怎么算的
  • 天使投资人占股比例一般占多少股份,怎么算
  • 有人带业务入股应该占多少股份?怎么处理与股东的关系?
  • Q1:人力入股到底是怎么回事?----急!

    股份的东西当然是好处坏处一起承担
    只要是公司正式股份 (公司承认的) 都是会共同承担风险与分红的

    Q2:股权激励:想要激励老员工,如何进行分红股分配

    给到位就行,没有江湖规矩这类说法。

    Q3:如何分配资金股,和员工技术股?

    这是公司法人的决策意愿问题;一般来说员工入技术股,不投钱,但应该给工资,不给工资会把员工都给赶走的,员工会炒老板的鱿鱼。。。

    Q4:技术股跟资金股怎么算的

    技术股是一分钱不要出的,你占80%总投资23万他一个人出23万,以你的名义他给你出23*80%

    Q5:技术股跟资金股怎么算的

    仅供参考。
    国内技术方与出资方合伙创业以技术入股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由投资人出,技术方只出“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尚未实现,而且新创办的公司有亏损倒闭的可能性的情况下,“无形资产”从一开始就占实实在在的股份对现金投资方不公平的。
    例如投资方投资1000万元,技术方以“无形资产”入股占60%的股份。经营一年之后大家决定清盘不干了,这时公司还剩下100万元,是不是技术方应该分得60万元呢?如果是的话,这对投资人是否公平?如果技术入股的只是一家现有公司里的“项目”,那么情况就更复杂了。
    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以技术背景创业的创业者都把自己的技术看得很值钱,没有预见到创业的艰辛和产品商业化的困难,可行性报告的结论都是投资很快就能获得高额利润,而且以为能够很快盈利所以也不需要第二期投资。这样一开始就要求以“无形资产”占有很高的股份比例。
    这必然不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认同,以“业绩”说话才能令出资方和出技术方达成共识。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这里有几种以智力或无形资产入股的合作方式:操作上可以灵活。
    1.
    设定目标法:
    1.1.
    根据目标确定赠与股份比例,先定一个三年计划,设定第一年的目标为_a_,第二年的目标为_b_,第三年的目标为_c_。
    1.2.
    第一年达到a,赠与b%股份;达到a*150%,赠与a+%股份;
    1.3.
    第二年达到b,再赠与b%股份;达到b*150%,再赠与b+%股份;
    1.4.
    第三年达到c,再赠与c%股份;达到c*150%,再赠与c+%股份;
    2.
    名义共同出资法:
    2.1.
    预先设定一个股份比例,假设是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事业部(分公司),出钱方名义出资a,出智力方名义出资b,则股份比例为a:b。
    2.2.
    双方商定利润分红的百分比,出智力方的分红优先偿付出钱方的垫资;如果合作企业不能盈利,无法偿付出钱方的垫资,大家决定清盘,则所有剩余资产优先偿付出钱方的投资款。
    3.
    作价入股法:
    3.1.
    如果甲方原来就有一个企业,邀乙方合作提供技术产品共同发展,甲方以原有企业资产入股,合作后的收入按商定比例分配作价入股。
    3.2.举例来说,原企业资产价值100万元,甲乙双方商订新增加值按3:1分配,三年后结算确定最后股份比例;若三年后企业资产价值达到500万元,其中新增加的400万元按3:1分配,相当于甲方出资100+300=400万元,乙方出资100万元,这时确定甲方占80%的股份,乙方占20%的股份。

    Q6:天使投资人占股比例一般占多少股份,怎么算

    从公司和创始人角度看,天使阶段永远面临这样的冲突和实际问题:起步阶段对资金的强烈需求,公司发展初期估值受限,创始人将在A,B,C,D轮承受更大的股权稀释……
    但终究股权是一个相对抽象(甚至”象征性“)的概念,一个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和投票权的掌握,可以通过单纯的股比以外的各种方式去设计;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成熟,创始人逐渐丧失超过半数的股权也是必然,并不是一个需要恐惧的事实。
    关键的考虑仍然应当是天使投资人给公司带来的价值。
    1、创业者要少拿钱少出让股份
    2、天使投资占有的股份比例
    3、互联网早期项目估值
    4、最终的估值

    Q7:有人带业务入股应该占多少股份?怎么处理与股东的关系?

    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这个人是以劳务或技术投资。
    建议您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比如你说占15%股份。你们就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成统一是前提,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商定各自投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但也可以由合伙人商议而定。
    看你提的这些问题,说明你也没有合伙经商的经验,他人入股,首先是需要合伙各方的充分信任,这是最根本的,大家的唯一目标就是赚钱,而不是我占你的便宜,你占我的便宜,那都是短浅的行为,如果缺乏充分信任的前提,那我建议你尽早收手,免得后顾之忧;其次,虽然刚才说充分信任是基础,但是合伙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要从制度上保障杜绝个人营私舞弊从而损坏其他合伙人利益的行为,比如采购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帐怎么做、谁管钱、谁管帐、哪些开支必须经过某某签字审核等等,因为公司的业务流程不是很复杂,所以一经确定的制度和流程必须绝对执行,否则,对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投资人是不公平的 。
    不要碍于入股人是朋友介绍的,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直接,实际上合伙做生意,就是要丑话说在前,先小人后君子。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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