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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增发股票的条件(新证券法利好什么股票)

新证券法增发股票的条件(新证券法利好什么股票)

内容导航:
  •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证券法》有股份公司首发、增发股票的条件,又有股票上市的条件。这两者有什么联系?
  • 证券法里,证券发行的条件
  • 增发新股的条件
  • 请问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什么条件,并且发行股票的数量有什么最低和最高限制。如果公司想筹集更多资金,是
  • 新的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证券法已经提议审议是利空是利好? 跪谢!
  • Q1: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Q2:《证券法》有股份公司首发、增发股票的条件,又有股票上市的条件。这两者有什么联系?

    股票发行和上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发行,是指向公众出售股票,实际上叫公开发行。
    上市,是指已发行的股票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一般来说,上市的条件会比发行更严格。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两者同时操作,很少有只公开发行不上市交易的。
    所以你看很多材料上说的是“公开发行并上市”。

    Q3:证券法里,证券发行的条件

    一、新股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根据《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Q4:增发新股的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Q5:请问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什么条件,并且发行股票的数量有什么最低和最高限制。如果公司想筹集更多资金,是

    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和证监会通过,具体条件与发行数量、价格等也是由审核来定夺,但一般是以发行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来作为发行价格的。
    上市公司筹集资金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发行股票,但手续和审核非常严格,经常无法通过,所以,有些公司会采取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那样相对简单。

    Q6:新的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农民收入的提高,会直接体现消费的增长。
    农民挣一毛,基本上就花一毛。
    这也就会影响相关公司的增长(农资、家电、建材、农机……)
    同时刺激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
    涉及那么多上市公司呢。

    Q7:证券法已经提议审议是利空是利好? 跪谢!

    证券法的修改对股市应该属于是利好,现在股市最大的问题,是大小非解禁的问题,证券法如果在这方面所改进,那么对股市应该是中长期的利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退市机制的问题,投资者赔偿的问题,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有所进步,正确法应该属于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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