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证监会(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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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市公司拟收购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是否必须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一、拟上市企业整体变更时,审计评估机构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关于拟发行股票公司聘用审计机构等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0]131号
各拟发行股票公司:
为推进股票发行机制的市场化,规范拟发行股票公司的验资、审计、资产评估及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和《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今后拟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设立时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业务。若设立时聘请没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的,应在股份公司运行满三年后才能提出发行申请,在申请发行股票前须另聘有证券从业资格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复核并出具专业报告。
二、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所出具?
★我们要求拟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审计报告,请问大股东的审计报告是否可以由非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反正我是没找到相关规定。我做过的几个项目中大股东的审计报告没有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所审计,预审员也没有提出什么问题。
★没有法规要求,从经验上没有证券资格的审计报告都是可以接受的。
★对拟上市公司好像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必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评估验资的复核
保荐人培训要求:
★对于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的复核:历史上可能有些出具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无证券从业资格,需有资格机构复核。
★3年内涉及资本项目变动(增资、股权转让等):所有验资/评估都要复核;与日常业务相关的评估可不复核(如仅购买某些生产设备)。
★3年外原则上可以不复核:但若3年以外,有重大影响的报告也要复核(如涉及股份公司设立等资本变动)。
Q2: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同时对并购目标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必须要有,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都有文件规范要求。两者缺一不可。
Q3:收购者和被收购公司一定都是上市或非上市公司吗
内地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发行H股上市: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创业板上市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发行红筹股上市: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Q4: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要财务顾问?
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但是上市公司A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这是正常的配备。因为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并报送申请文件。
Q5:本周证监会公布企业并购重组上会名单?
本周证监会公布企业并购重组商会的名单呢
Q6:请问如何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这里面都是精品和田玉,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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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们送这些礼物,你肯定会取得公司的控股权
Q7:不涉及并购重组委审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机构是谁
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并购重组委不开会,但是材料需要上市部先审核,通过后,报到发行部,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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