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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起始利好利空(终止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转股起始利好利空(终止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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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 债转股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 债转股,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 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 可转债的作用,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 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债转股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 Q1: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短期是利好,长期是利空,是权宜之计。也就是企业债可以不还直接转成新增发的股票了(限售股),这样总股本变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稀释。但是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对企业来讲当然是利好。

    Q2:债转股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短期是利好,长期是利空,是权宜之计
    也就是企业债可以不还直接转成新增发的股票了(限售股),这样总股本变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稀释。但是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对企业来讲当然是利好(欠债可以不还能是利空吗)

    Q3:债转股,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实际意义上是中性的,但是中国股市最擅长过度解读了,所以可以看做利好。现在情况下,一两个板没问题。

    Q4: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我、他三个人,你代表负债企业,我代表银行,他代表第三方,你经营企业,没钱了找我(银行)借,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一次二次不还,最后债务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我(银行)也没法借给你了,这就叫高负债,一旦企业资不抵债,只有申请破产。
    但是,你是国有企业啊,绝对不能死,所以出现了僵尸企业的说法,怎么办?伟大的党中央国务院想了个办法,干脆,你的债务别还了,这边债务就折算成股权,我(银行)是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的,所以,找第三方,出钱给银行把债务抵了,然后做你的股东,参与你的企业经营。
    但是,注意,基本没有民营企业参与这种游戏,第三方往往是其它国企或者干脆银行自己设立一个下属金融投资机构,第三方往往是国家出钱或者银行自己出钱,把债务抵充,然后拿到几张纸质的股权证明,这个时候,看的就是你了,你没有了债务的压力,可以轻装上阵,要是你这企业发展好了,那么一切好说,第三方股权有保障,你有钱了还可以回购股份,要是你这企业倒了么,呵呵,一切归零,债务没了,股权也没了,股市投资有风险嘛!!!
    这就是债转股,如果你(负债企业)的本质很好,只是因为其它各种问题一时间经营不善,那么,他持有的债转股,是一个超高回报的东东,比如曾经的四大国有银行,比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如果你(负债企业)本身就是一坨屎,那么,所谓债转股,就是偷天换日,就是空手套完白狼,还不用负责,还把白狼变成自己的帮手,或许还能换更多白狼。

    Q5:可转债的作用,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不能一概而论。
    1、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2、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
    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
    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典型案例:托普软件。

    Q6:债转股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方向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华泰证券指出,与“政策性”债转股的差异体现为政府的“不强制”和“不兜底”。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损失,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实施方式确定为银行“先售后转”,实现风险隔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将“僵尸企业”列为债转股对象 以银行发放贷款为主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申万宏源称,这跟8月那次意见提到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略有不同,对债权进一步界定。
    债转股规模未来或不大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政府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Q7:债转股对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短期是利好,长期是利空,是权宜之计
    也就是企业债可以不还直接转成新增发的股票了(限售股),这样总股本变大,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稀释。但是这部份限售股上市是有一定期限的。对企业来讲当然是利好(欠债可以不还能是利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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