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股和募股(公开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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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增资扩股和定向增发的区别是什么?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定向增发就是某个上市公司以特定的投资项目向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的一种手段
Q2:增发扩股与高送转的区别
前者小气后者大度
Q3: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有哪些本质区别
您好,公司增资是股东或者其他人向公司投资,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原股东股权不做变化。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Q4:转增股,扩股,配股,送股,分别都是什么意思??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 配股分为有偿配股与无偿配股两种。 1.有偿配股:公司办理现金增资,股东得按弛股比例拿钱认购股票。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新股认购权"。 2.无偿配股:公司经营得法赚了钱,依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盈余。盈余分配有配息与配股二法,配息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现金,一般我们称为除息。而配股则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股票。既称无偿,则股东无须拿钱出来认购。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盈余分配权"。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
Q5:转增股是什么意思
转增就是股份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果每10股转增3股的话,如果转增前你持有4000股,转赠之后你的股票将会变为5200股,也就是说,等于送给你了1200股股票。
转增之后,也是需要除权的,股票价格会有所下降,但是你的总资产是不变的。
Q6:股票增股是什么意思?
转增
证券金融学专用术语。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积累了一定公积金或者赢利后,不直接发放给股东,而是按照每股净资产值计算其可占股本数,然后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股本,增加其持股数,将公积金或利润留作公司的流动资金。
送股与转增的区别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
转增股本与送股的本质区别在于,送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Q7:首次公开募股的基本要求
1.发行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经济的原则,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安全。
2.主要承销商协助发行人选择发行方式,起草发行方案(含发行费用预算表)。
3.股票发行前,主承销商应负责在制定报刊上刊登发行公告。发行公告须载明发行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在发售期内,承销商应在所有发售网点张贴或以其他形式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成效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时,主承销商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股票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立即公布发行结果,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中国证监会,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情况总结报告、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报至中国证监会,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6.承销期满后,尚未售出的证券按照成效协议约定的包销或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7.如果承销商在承销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取消股票承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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