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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期限(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共同特征)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期限(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共同特征)

内容导航:
  • 什么是优先股,什么是普通股,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 什么是普通股和优先股
  • 普通股与优先股
  •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 普通股和优先股共同特征
  •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共同特征主要有
  • 普通股跟优先股的特点?
  • Q1:什么是优先股,什么是普通股,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1、含义
    普通股是目前最常见的股票,一般来讲投资者交易的都是普通股,拥有普通股的投资者在盈利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在利润分红和清偿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
    2、股息分派与清偿
    优先股之所以称为“优先”,是因为它在公司破产财产清算和股息分配时具有一定的优先权。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清偿的顺序为债权人最先,优先股其次,普通股再次。公司盈利后,一般先支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接下来就是优先股的股息,最后才是普通股的红利。
    3、股息与投票权
    优先股在清算和利息分配上的优先权是以放弃某些权利为代价的。首先,优先股的股息是固定的。从本质上讲,优先股带有债券的某些特点。它的风险较低,但收益也被固定了。普通股的收益则不确定。
    另外,优先股一般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股息的时候,优先股才有有限的投票权。
    4、适合人群不同
    普通股一般的散户都可以购买。优先股的门槛则较高,一般是机构投资者,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则要求资产在500万以上。因此,小散与优先股的投资无缘。

    Q2:什么是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 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已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2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另外我国还没有发行过优先股。

    Q3:普通股与优先股

    1. 普通股有投票权,优先股没有投票权。
    2. 我们生活中常说的股东基本上都是普通股股东,他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的分红,但分红并不是固定的,公司效益不好时可以不分红。
    优先股更像债券,优先股股息是固定的,公司效益不好也必须支付优先股股息。
    3.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排在普通股股东前获得补偿,普通股股东永远排在最后。

    Q4: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区别: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不参与红利分配,普通股票则参与红利分配。
    2、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候,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3、在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息。
    4、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无投票表决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有限投票表决权。有限投票表决权是指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无表决权,但股东大会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股东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既像公司债券,又像公司股票,因此优先股筹资属于混合筹资,其筹资特点兼有债务筹资和股权筹资性质。

    Q5:普通股和优先股共同特征

    都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一:不返还性,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
    二:风险性,购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
    三:流通性,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是一种灵活有效的集资工具和有价证券。
    四:收益性。

    Q6: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共同特征主要有

    1同属公司股本

    Q7:普通股跟优先股的特点?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
    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
    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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