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股东大会(新大正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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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届、次是怎么分的?
1、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就这么2种,公司法中有,是按年度走的,年度股东大会一年只有一次,比如你公司明年上半年必须要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要对往年做一个工作总结,除此之外的所有股东大会都是临时股东大会,称为叫做“XX公司2013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叫法的区别,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年度股东大会要提前20日发出会议通知或公告,临时的只需提前15天,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就像是往年度的总结会和来年的规划一样,所以议案比较多,这是它的特别之处,其他方面二者在重要性、会议议程、表决等方面没有任何区别。
2、董事会是按董事的任期来划分的,董事任期按公司法规定一般都是3年为一届,所以董事会届次也是如此的,所以翻年是要累计的,就像你说的,下次开会即使是13年,那么也要称为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累计到董事会任期届满(就是3年),有可能开到一届第N次董事会;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也有临时董事会的情形存在,一般董事会会议通知要提前10日发出,临时董事会要提前3日发出,他们的形式完全都是一样的,重要性也没有任何区别,只是有可能临时董事会审议的问题议案比较少或者不是特别重大,一般3日就可以审议获得通过而没必要更长时间或者有时比较紧急时,一般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董事会的称为和临时股东大会比较相似,称为“XX公司2012年第X次临时董事会”,按年度划分,翻年不累计,一年也可以开N次临时董事会,但13年后临时董事会要从“XX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开始计算了,一般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同时存在,互不影响,互相区别开来计算。
3、董事长他首先是一名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之一,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选举出来的老大,所以才叫董事长;原董事长如果任期(前面提到的3年)未到离职,不管什么原因她现在要走了,她走了董事会成员就少了1人,所以走之前要把缺位的那个董事给选出来,凑够成员数,然后重新再选董事长;所以完整的流程(缺一不可)是3步:你公司要先发出通知召开董事会补选董事(补选原因是原董事、董事长辞去/被免去董事、董事长职务),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就组成了,那么公司还要再召开一次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长,这才算完成。需要强调的是原董事长的离职是在新任的董事被选出来(就是股东大会通过)以后才正式生效,在这个期间她要继续履行她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责。说白了就算她现在走了,在新任董事、董事长被选出来以前,她还是你公司董事长。
4、别说是改换一个董事,就算董事会成员全都变了,只要公司还是那个公司,那么董事会届次还是累计原来的次数,董事会换届一定是因为董事会任期到了才换届,而不是3年内更换了多少董事。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明白没有,不明白的还可以问
Q2:召开股东大会前后分别对股票有什么样的影响?
开会不是好事,主要看什么事情,一般没什么事开会都要小跌几天的
Q3:新三板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如何确定的最新相关信息
给您一个案例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禹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06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3,36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39.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将《公司章程》的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9.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9.8万元”。
2、将《公司章程》的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69.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39.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后,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6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宋定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刚(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行业分类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动漫类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符合公司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转变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晓松、吴则涛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Q4:新大正股票为何从89到59元?
新大正股票为何从89到59这个不清楚,你还是问一下专业人士吧!
Q5: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股东会区别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董事会股东会区别
1.股东会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Q6: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1998年12月10日,公司前身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2016年8月25日,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宣
成立时间:1998-12-10
注册资本:5373.2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10300000399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名义层19层A#
Q7:个人独资公司增加新股东如何变更
个人独资变不了公司形式的,只能重新注册,我是公司注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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