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买卖方法(科创板申请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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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么卖科创板股票
你好,以下是关于科创板交易的一些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称《特别规定》),以下是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应当关注的事项。
1、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是否需要开立新的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2、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根据《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与主板不同,科创板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存在差异。
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交易时间和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交易所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交易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开市期间停牌的科创板股票,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交易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4、投资者如何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
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成交原则是怎样的?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需投资者关注的是,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买入申报无效;若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卖出申报无效。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更多关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了解相关信息。
6、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与上交所主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有何差异?
提示投资者注意,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与此同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7、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不同于沪市主板A股交易,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8、关于科创板股票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何特殊规定?
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
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9、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需注意到,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10、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交易行为应符合哪些合规要求?
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
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Q2:科创板股票交易有哪些交易方式?
您好,科创板股票有三种参与交易的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Q3:科创板交易细则全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创板,就类似创业板在深圳交易所一样。科创板门槛可能会比创业板高,第一批可能是国家鼓励的新兴行业独角兽企业。
Q4:怎样才能买科创板的股票
必须是资金50万以上,有证券交易两年以上经验就可以。否则,就只有购买一些基金,或者有创业板参股的上市公司股票
Q5:科创板如何申购?
达到资格、开通了科创板交易之后就按正常的新股申购。
Q6:开通创业版股票和科创版前要有什么条件.资金多少有没有要求?
开通创业板没有资金要求,新开户都可申请开通,但要到证券公司柜台当面申请,签风险协议并双录就可开通。科创板开通要有二年证券交易经验和开通前二十个交易日资产达50万要求,同时还要通过券商测试。另外创业板属于深圳交易所,科创板属于上海交易所。
Q7:目前申请科创板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上交所今日就受理首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答记者问。截至3月22日17时,上交所审核系统共收到13家公司提交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部门按照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对其中9家企业申请文件的齐备性核对,提出了补正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文件,经补正后符合齐备性要求,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受理通知已通过本所审核系统发送给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发行人的相关申请文件已同步在本所官方网站进行预先披露。
此外,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于3月21日晚间9点后及3月22日提交申请的企业,齐备性检查仍在进行中。上交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批受理的9家企业中,从所属产业、行业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3家,高端装备和生物医药各2家,新材料、新能源各1家;从选择的上市标准来看,6家选择“市值+净利润/收入”的第一套上市标准,3家选择“市值+收入”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其中有1家为未盈利企业,9家企业预计市值平均为72.76亿元,扣除预计市值最大的1家(180亿元)后预计市值平均为59.35亿元;从财务指标来看,剔除1家亏损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为241.94亿元,营业收入为36.94亿元,净利润为-26.02亿元),其他8家企业最近一年年末平均总资产为15.3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为1.6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各家企业平均营收增速为61.4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范围为5-20%。总的来看,上述企业所处行业、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不尽相同,总体上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体现了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上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及时开展是否受理的审核工作。上述企业申请的受理审核中,着重对申请文件进行齐备性检查,主要关注以下事项: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文件名称与文件本身内容是否相符,文件签字或签章是否完整、清晰、一致,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中介机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等。
在此,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保荐人认真对照本次出台的科创板制度规则,扎实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工作,确保申请文件质量,共同提高申请受理及后续审核的效率。
除了齐备性检查外,部分申请文件的内容,尤其是招股说明书,与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格式准则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招股说明书简单照抄照搬其他板块的文件模板,在结合科创板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风险因素等作出针对性的充分披露不够;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关于符合发行人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论述不够充分等。后续审核中,我们将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各发行人和保荐人事先按照要求,准备好招股说明书,可以减少后续不必要的审核问询,共同提高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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