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技术分析

证券交易的概念(证券的发行和承销是什么意思)

证券交易的概念(证券的发行和承销是什么意思)

内容导航:
  • 股票的概念
  • 证券投资概念
  • 股市的概念
  • 证券公司与证券交易所 有什么概念上的区别?越具体越好 跪求答案 谢谢
  • 什么是概念?
  • 什么是证券承销,承销是什么具体意思?能不能解释得通俗点啊?
  • 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有什么关系?
  • Q1: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为发行市场(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一级市场的运作过程
    (一)咨询与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为了彻底的开放市场经济,2014年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资和缴纳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014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1. 募集资金的选择:募集资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两类。公开募集需要核审,核审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
    注册制:发行人在发行新证券之前,首先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向证券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它要求发行人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关键在于是否所有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都掌握各证券发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核准制:又称特许制,是发行者在发行新证券之前,不仅要公开有关真实情况,而且必须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实质条件,如发行者所经营事业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资本结构是否健全、发行者是否具备偿债能力等,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主管机关有权直接干预发行行为。
    2. 选定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
    3. 准备招股说明书。
    4. 发行定价。
    (二)认购与销售
    具体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包销2.代销3.备用包销 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也称股票交易市场,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这一市场为股票创造流动性,即能够迅速脱手换取现值。
    二级市场通常可分为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但也出现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场(The Fourth Market)。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 -The-Counter);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Dealers)来组织交易;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 二板市场(the Second Board)的规范名称为“第二交易系统”,亦称创业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场所,是与现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二板市场的特征:
    1、前瞻性市场;
    2、上市标准低 ;
    3、市场监管更加严格;
    4、推行造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实行电子化交易。

    Q2:证券投资概念

    1.市盈率:是一个反映股票收益与风险的重要指标,也叫市价盈利率。它是用当前每股市场价格除以该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市盈率=股票每股市价/每股税后利润
    2.证券包销 :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3.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e ratio)。
    4.公债:是指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广义的公债是指公共部门债务,狭义的公债是指政府部门债务。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所指的公债大多是狭义的,即政府举借的债。
    5.股价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由专门的金融机构编制后,在报刊、电台、电视上登载和播放,投资者可以根据指数的升降看出股票市场的变化趋势。

    Q3:股市的概念

    建议你去看股市基础知识

    Q4:证券公司与证券交易所 有什么概念上的区别?越具体越好 跪求答案 谢谢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长城证券标志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Q5:什么是概念?

    李泽健 人们只要开口说话就必然要用到概念,但是对于什么是概念却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翻开各种工具书,上面的定义让人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它不解释你好像还明白点什么,它一解释你就只有糊涂的份了,不仅搞不清楚什么是概念,甚至一切东西都说不清楚了。比如,什么是人?不知道人的定义的时候,你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什么是人来:你、我、他;大人、小孩;正常人、病人……这些统统都是人,但是,知道了人的定义以后,你就不由得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了:襁褓里可爱的小宝宝、病床上的植物人、精神病院里的疯子……,他们都还是人吗?说他们是人吧,这不符合人的定义,因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具有思维能力的动物”,而这些他们都做不到。说他们不是人吧,则肯定是要被大家认为是智障,因为连人都认不出来了。更郁闷的是,走进非洲的大森林,你不得不承认那里的“人”真厉害,它们不仅会制造和使用工具,而且还能在森林里窜上窜下如履平地,因为,你不能再叫它们大黑猩猩了,它们都是人! 不只是“人”这个概念,几乎所有的概念,包括什么是猫?什么是狗?什么是太阳?……这一切都说不清楚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概念”、“定义”和“本质属性”等等一系列概念的误解。 一、搞错了概念反映的对象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认为概念是“反映”事物或对象“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方式。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各种工具书上常见的定义。新华字典对概念的解释: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逻辑学上的解释: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1页)《普通逻辑(增订本)》(1993年版)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哲学上的解释: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第581-582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卷):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是在感觉和知觉基础上产生的对事物的概括性认识。 能够看得出,这些权威的工具书几乎都认为概念就是“反映”“本质属性”的,唯一不同的是,有的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有的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事实上,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或者事物的本质属性这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学术界公认的一种定义。然而,这样的定义其实并不合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如果概念就是“反映”对象或者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那么要理解一个概念,就必须要先弄清楚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或者事物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否则你就不可能知道这个概念是什么意思,不可能知道它指的究竟是什么。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孩子们都知道“妈妈”、“太阳”和“月亮”是什么,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它们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绝大多数人都知到“人”和“电脑”是什么,但却很少有人知道“人”和“电脑”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总不能说孩子们其实并没有“妈妈”、“太阳”和“月亮”的概念吧?总不能说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没有“人”和“电脑”的概念吧?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不至于就是只有那几个自以为知道“人”和“电脑”本质属性的人才明白“人”和“电脑”是什么意思吧? 很显然,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能够看出,概念并不是用来反映什么本质属性的,它就是用来反映事物本身的,只要我们知道了概念所指称的事物,那么我们就能明白这个概念的意思了。 2、 “本质属性”本身就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我们在下一节中再详细讨论这个概念),用它来定义“概念”,其结果只能是让明白的人变糊涂,让糊涂的人变傻,直到他分不出“人”和“大黑猩猩”来! 对一个事物来讲,究竟哪一种属性才算是它的本质属性?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说得清楚!看看逻辑学教材上是怎么说的,“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是在认识、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概念对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也经历了一个由粗浅到深刻的过程。如‘人’这个概念,在古代曾被概括为‘无羽毛而会直立行走的动物’随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发现这种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并不准确,因为它不能将人和其他动物完全区分开来。后来,逐步形成了今天的‘人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具有思维能力的动物’,才有了比较准确和深刻的概念。”(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 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 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2页)这段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在说“本质属性”还有粗浅和深刻之分,让人不明白的是,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不知道是事物的粗浅本质属性呢还是深刻本质属性?“无羽毛而会直立行走的动物”还算不算是人的本质属性呢?如果不是,那我们岂不是要说古人们根本就没有“人”这个概念了? 在逻辑学中,“本质属性”就是一个变来变去的玩艺儿,想要通过它来理解什么是概念,那绝对是进错了庙门烧错了香,这辈子估计是没有什么指望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具有不同的层次,例如,‘带有社会性的动物’、‘能思维有理性的动物’、‘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等都是人的本质属性,但它们的深刻程度却大不相同。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首先获得感性认识,并运用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逐步认识对象的本质属性,并使这种认识逐步深化。从辩证逻辑角度看,确定某一事物的本质属性,必须联系到人们的实践活动。在不同的实践关系下,某一事物的不同属性都有可能上升为本质属性。”(汪馥郁,朗好成主编.实用逻辑学词典.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第13-14页)看完这段话,相信你也会有这样的体会:逻辑学的水那可绝对不是一般的深啊!我相信,在理解什么是“概念”之前,只要是地球人那就都会先被淹死在“本质属性”这一潭没底的烂泥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到达理解“概念”的彼岸的! 3、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这样的表述无疑就是说概念不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了。事实上,逻辑学也正是这样理解概念的:“概念作为人类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与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形式不同。感觉、知觉、表象等反映的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和直观属性,不能形成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和对事物之间类同类异的认识。概念则舍去了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抽象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 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 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2页)这真的是有点滑稽了,概念果真就不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么?当我们说起“太阳”和“狗”时,有哪个人只是想到了太阳和狗的本质属性呢?再说了,又有几个人知道太阳和狗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说起“太阳”和“狗”,有哪个人不会想到太阳是圆的?又有哪个人不会想到狗是长着四条腿、两只耳朵等等这些非本质属性呢?我们怎么能说概念就是舍去了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呢? 一个小孩好奇地问爷爷:“爷爷,什么是狼啊?”爷爷回答说:“狼啊,就跟狗差不多,有四条腿、两只耳朵,还有一条大尾巴……”逻辑学家在旁边一听就急眼了:“你这老头子,真的没文化,你说的这些都是非本质属性,狼这个概念并不反映这些东西。”爷爷羞愧难当,老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实在是惭愧,我这一辈子就在山里头打狼,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真的不知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奇事,你们逻辑学家里的狼都不长腿、都没有耳朵和尾巴吗?”4、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这无疑就是说“太阳”这个概念反映的就是被叫做太阳的这个事物的本质属性,这样以来,“本质属性”这个概念又是用来干什么的?我们岂不是要说“太阳”与“太阳的本质属”是一个概念?岂不是要说“太阳”这个概念其实就是“太阳的本质属性了”? 5、 承认事物有“本质属性”,也就必然意味着事物还有“非本质属性”,如果概念只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那么,我们又用什么来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呢?不是概念又会是什么呢?抑或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或者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我们根本就不能反映呢?“事物的非本质属性”这也是一个概念,如果说“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那么“事物的非本质属性”这个概念又反映了事物的什么本质属性呢? 之所以会出现上面的这些问题,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人们搞错了概念反映的对象。概念就是用来反映“对象”或“事物”本身的,而不只是用来反映什么“本质属性”的。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本质属性”或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这无疑就是在说,“鲁迅”这个概念指的并不是鲁迅这个人,而是指鲁迅这个人的“本质属性”。这显然是错误的!如果“鲁迅”就是用来反映鲁迅的本质属性的,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是用来反映鲁迅本身呢?可能有人会说:“概念在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同时,也就反映着具有这些本质属性的事物。”也就是说,“既然概念都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了,那它当然也就反映事物本身了。”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在“人”这个概念的例子中,我们已经知到了,当把反映“人”的本质属性等同于反映“人”本身的时候是会得出许多荒谬的结论的。通过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来反映事物本身,这显然是搞错了事物与属性之间的主次关系。本来是想请皇帝,结果却来了一个太监,你会满意吗?太监虽然代表着皇帝,但他毕竟不是皇帝!对本质属性的反映并不等同于对事物本身的反映,不要把太监当皇帝!也不要把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当作反映事物本身! 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身的时候,各种矛盾才能得以解决,因为只有事物本身才能体现它的所有属性。概念不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同时也反映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概念反映事物的所有属性!

    Q6:什么是证券承销,承销是什么具体意思?能不能解释得通俗点啊?

    承销就是承担销售的简称,比如公司要发行股票,你自己不能发啊,这时就需要找一个有资格的券商(证券公司)来代你发行,券商就是承销商的角色.

    Q7: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有什么关系?

    在证券发行活动中,证券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证券承销协议而建立的,承销商的证券承销活动是根据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进行的。
    根据证券承销协议,承销商是受发行人的委托而代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承销商在证券承销中,要履行受托人职责,替发行人向投资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如应将招股说明书提供给认购人并有义务提醒其阅读,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其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等。
    在证券承销关系中,证券承销商无论是包销或是代销证券,都是为发行人发行证券;发行人通过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通过承销商向发行人投资认购其证券;有关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文件是以发行人名义公开,投资者是根据发行人公开的信息文件进行投资判断。因此,在证券承销协议这一合同规定的法律关系范围内,发行人要对已公开信息向投资者负直接的法律责任,而承销商则只是根据承销协议向发行人承担责任。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4-617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