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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往来风险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资金往来风险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

内容导航:
  • 微信出现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请注意核实身份,怎么解决
  • 处罚书指出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什么影响
  • 乐视关联方应收款项存在回收风险吗?
  • 微信上与朋友聊天出现“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是什么情况?
  • 从关联方拆借资金是合法的吗
  • 营改增后,关联企业间无息拆借资金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 关联方资金拆借算关联交易?
  • Q1:微信出现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请注意核实身份,怎么解决

    我觉得他要核实身份的话。可能会让你上传身份证,如果他要再要过多的信息的话,你要多加注意了,不行你在使用的过程中经常换一下。手机密码绑银行卡上的脏也不要存的太多一方

    Q2:处罚书指出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什么影响

    资金的占用!财务状况的失真!

    Q3:乐视关联方应收款项存在回收风险吗?

    1.股票收入除了低买高卖和股息红利收益外,还有转送股收益。不过红利收益和转送股收益都有点假,因为转送和分红之后还要除权除息。
    2.股息不是红利,公司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而红利是公司分配股息后的利润,按股派发,称为红利。

    Q4:微信上与朋友聊天出现“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是什么情况?

    刚注册的新号或者是没有绑定银行卡会出现“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

    Q5:从关联方拆借资金是合法的吗

    企业之间不能否相互拆借资金,过去都是从金融管理秩序角度讲的,据说这样做扰乱金融,所以不允许。1993年公司法施行以来,这种看法也没什么改变。合同法借款合同由于并没有明确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只能是银行,所以就有了企业之间到底能否相互拆借资金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企业无外两种,一种法人,一种是非法人。企业法人都有自己的章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不能将企业的资金借与他人使用,要看该企业法人的章程是否允许。一般来说,企业法人借入资金章程都是允许的,不论向谁借都可以,但是企业法人借出资金,董事长、执行董事、厂长、经理是没有这个权限的,如果企业是公司的话,那么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公司的资金借与他人使用,就属于违章挪用,是要受到责任追究的。因此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拆借资金,一般来说是事实不能、客观不能,所以合同法第50条规定它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的各种无效合同。说是相对无效或者效力未定的合同都可以,只是没什么实际意义。有意义的是出借方可以根据公司法、章程主张无效,提前追回借款,并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法人,特别是公司,只要不是银行,过去不能出借资金,现在有合同法就是更不可以的事情。活口只在合同法第52条上,出借资金符合章程、履行了必要的表决批准手续的,那就是有效的。
    非法人企业看起来问题似乎更简单一些,实则不然。因为非法人企业里论简单,只有一个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简单,因为法定代表人、业主都是说了就算的。合伙企业里执行合伙有没有权力出借企业资金,也要看合伙协议是不是允许、允许的话,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一般而论,企业之间是不能相互拆借资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还可以象从前那样,对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复〔1996〕15号批复有认定合同无效和处罚的司法权。

    Q6:营改增后,关联企业间无息拆借资金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关联企业间无息拆借资金应缴纳增值税,按视同销售或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Q7:关联方资金拆借算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拆借算关联交易的,因为资金拆借会涉及资金使用费(即利息),即使无偿使用,也算关联交易,应该在申报关联关系时如实申报,否则会被认为隐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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