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64条(证券法第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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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证券法第多少条严禁保证收益是哪条
证券法
第几条严禁
保证收益,不要管,
反正这个规定完全正确
Q2:上市公司发布假公告违反证券法63条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证券业务许可的,或者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中有严重违法行为,不再具备经营资格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业务许可。
第二百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拒不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或者报送、提供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许可。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公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股东有过错的,在按照要求改正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
第二百二十三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Q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六条 第二款的疑问
这时特指的特殊规定是指在第四章中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的收购>,详见85-101条。
Q4:请问,我国证券法第74条规定的内幕人员。
所谓内幕人员就是拥有内幕信息的人,但在具体界定时,出现了两个标准:一是按照“是否获悉内幕信息”的标准,即凡是拥有内幕信息的人员不管其所处的地位或身份,也不管其如何获取这些信息,均视为内幕人员;二是按照“人的身份或地位”来界定,即凡是处于特定范围内的人员,不论其是否掌握内幕信息均属于内幕人员。前者体现了内幕人员的实质性要求,后者易于操作。
Q5:中国法律规则一共多少条?每条写的是什么?
教育储蓄是在校学生在非义务教育期间时期办理。是为上高中、大学、研究生做准备的。拿身份证到银行开户就可以办,高中、大学、研究生三个阶段可办理三次,每次最多只能累计存到2万元,取的时候必须有录取通知书或所在学校开证明才能享受不扣利息税一般来讲,子女教育基金并不是单一只基金的名称,而是指父母为了子女教育而积累的一笔资金。这笔钱可以是每个月积攒起来的,或者是其他一些原因慢慢积累起来作为子女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或者出国留学的花费。由于这项投资比较长远,因此可以使用一些比较安全,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投资使资金增值。可以选择投资的品种有:证券投资基金(其中的配置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风险相对较低。而一般按月积攒的家庭进行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会更加稳妥),或者银行的一些理财产品等等。 银行的教育储蓄(稳定、利率不错、无风险)、基金定投(收益率高、有风险、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办理)、保险产品(收益率一般、不过有些附加保障)、也可以自己计划着存(办个零存整取的存折或者买个大存钱罐就可以了……)
Q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五十八条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Q7:按《证券法》第四十七条,那庄家做一只股时,肯定持股超过5%,洗盘时又进行反复买卖,这不违法吗?
庄家都操控着几十上百个账户操作呢,把资金分散,像散户一样,肯定不会超过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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