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召开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吗(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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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未经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有效吗
没有的。
Q2:股东确定决议无效必须走召开股东大会前置程序吗
可能还能涨一点,可以进,但是也不是最好的可以进的股。可以用HI聊
Q3: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作为公司股东,你有权选择是否请求法院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若要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必须注意时效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期限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Q4:联系不上缺席,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主要看持有股份的数量,一般通过一项决议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具体会议列席股东最低数量及表决通过最低数量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如果是小股东,缺席会议不会有任何问题,表决权被视为放弃,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接受。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Q5: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律师说法之二十: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自始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1、违反会议召集程序作出的决议。对于会议召集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都作了规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如果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2、违反会议表决方式作出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应当严格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采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其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即为可撤销的决议。
Q6:股东会、董事会的哪些决议无效或可撤销
公司法律师说法之二十: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自始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1、违反会议召集程序作出的决议。对于会议召集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都作了规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如果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2、违反会议表决方式作出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应当严格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采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通过的决议,即为可撤销的决议。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其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即为可撤销的决议。
Q7: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
出资比例是指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股权比例是负债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之比,也叫做债务股权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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