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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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大股东怎么对实际经营者管理
无为胜有为,水至清则无鱼。
中小企业的大股东对实际经营者的管理主要通过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主持进行,所以其议事规则体现对实际经营者管理的思路。议事规则过松过粗或者没有,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为经营者,过细也不利于管理,事事要股东代劳,经营管理者也失去了激励和动力。规则应定的偏紧些,这样有些问题有弹性空间,该收的收,该紧的紧,避免脱缰;一般情况下,议的时候尺度应稍宽松些,利于激励,让实际经营者发挥水平
Q2:小公司股东如何对经营者的监管?
1、兄弟两人股权合起来是否达到控股这是一个很决定性权力,能控股就能对另一个经营股东有较大的约束力,可以对他的经营决策进行表决;这是最大的监管权;
2、公司章程对一些重大公司决策表决方式是怎样规定的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表决权才能通过(如:变更法人需要2/3以上表决权通过,任命公司管理人员需要1/2表决权通过等等),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加强兄弟两的监管权;
3、如果另一股东是控股的,又是法定代表人,你们又不想持股了,干脆转让股权,先转让给这个股东,他不要,可转让给第三人
Q3: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有什么利益冲突
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要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对保证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要理解公司治理的概念,需要转变以下两个方面的观念。
第一, 从权利制衡到决策科学。
传统的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代理问题。通过建立一套既分权又能相互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的背离,从而达到保护所有者的目的。这一制度通常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它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关所构成。这一制度或称治理结构建立的基础是公司的权力配置。即无论是所有者还是经营者都以其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以其投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拥有终极所有权并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是股东的,对公司拥有无可争议的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则作为代理人拥有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而非所有权,但他直接控制着公司,控制着公司的剩余。由于法人财产权和终极所有权的不一致性,从而导致经营者和所有者在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因此以权力配置为基础的公司治理制度对于维护各方权力的存在和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公司治理并不是为制衡而制衡,而且,制衡并不是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我们(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认为,衡量一个治理制度或治理结构的标准应该是如何使公司最有效的运行,如何保证各方面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因此,科学的公司决策不仅是公司的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为,公司各方的利益都体现在公司实体之中,只有理顺各方面的权责关系,才能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而公司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决策科学化。因此,公司治理的目的不是相互制衡,至少,最终目的不是制衡,只是保证公司科学决策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 从治理结构到治理机制。
传统的公司治理大多基于分权与制衡而停留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较多地注重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的研究。因此,公司治理可以说是侧重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但从科学决策的角度来看,治理结构远不能解决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建立在决策科学观念上的公司治理不仅需要一套完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若干具体的超越结构的治理机制。公司的有效运行和决策科学不仅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监控机制;而且需要一系列通过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如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社会审计和社会舆论等。在最近OECD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中,已不单纯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内容,而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治理机制。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股东的权力;(2)对股东的平等待遇;(3)利害相关者的作用;(4)信息披露和透明度;(5)董事会责任。显然,治理机制是比治理结构更为广泛、更深层次的公司治理观念。
Q4: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现代企业的根本特征就是在产权结构上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拥有所有权的股东成了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经营管理者管理,获取所有者收益,而拥有控制权的经营管理者成了代理人,受托管理所有者资产,获取经营者收益。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和委托代理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普遍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等委托代理问题。
一、现代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链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企业是由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组成的。具体到现代企业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之间,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为权益层、决策及监督层、执行层等三个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层级(如图所示)。其中,权益层由全体股东构成,其权益的表现形式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决策及监督层包括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两个机构: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和行使公司资产的法定代表权的董事会;执行层由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也称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的权利由董事会决定并接受董事会的委托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总经理和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并接受董事会的委托行使具体的经营管理权,是公司资产经营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Q5: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内容来自用户:ya_wa_er
1. 如何理解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又如何理解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和协调?1.股东和经营者间的冲突
经营者的目标是增加报酬,休闲时间,避免风险.但往往其目标和股东不完全一致,经营者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股东的利益.(1)道德风险,经营者会为了自己的目标,避免提高股价的风险,不努力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2)逆向选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挥霍股东的财富.
2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
(1)监督,股东和经营者由于分散或远距离,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股东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经营者的行为.(2)激励,股东可以通过让经营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来鼓励他们采取符合股东最大利益的行动.通常,股东会同时采取这两种方式来协调自己和经营者的目标.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间此消彼长,互相制约.股东要权衡轻重,力求找出能使三项之和最小的解决方法,它就是最佳的解决办法.
3.股东和债权人的冲突
债权把资金借给企业目的是到期时收回本金和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得到资金后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常用方法:(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指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致使旧债券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旧债券价值下降的原因是发新债后公司
Q6:论述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
经营者和所有者的主要矛盾在于,经营者希望在提高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同时,能更多地增加享受成本;而所有者或股东则希望经营者以较小的享受成本带来更高的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
为了协调这一矛盾,通常可以采用解聘、接收、激励等措施。
1、解聘:是一种通过所有者约束经营者的办法。
所有者对经营者予以监督,如果经营者未能使企业价值达最大,就解聘经营者。
2、接收:是一种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的办法。
如果经营者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未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企业价值提高,该公司就可能被其他公司强行接收或吞并,相应经营者也会被解聘。为此,经营者为了避免这种接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股票市价。
3、激励:是指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绩效挂钩,以使经营者自觉采取能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措施。
Q7:为了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股东必须支付( )
B约束成本,这很明显,不然就会爆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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