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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出售(股票股东人数多少合适)

大股东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出售(股票股东人数多少合适)

内容导航:
  •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多久能卖出股份
  • 请教各位,大股东增持的股票一般多长时间才可以卖出的
  • 股票上市后,多久能卖股权
  • 新股上市后,大股东什么时候可以减持股票
  • 股票的类型有哪些?
  • 股票分为哪几大类?
  • 股票股东人数,增加好还是减少好
  • Q1: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多久能卖出股份

    一般情况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着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然而,为了避免原股东上市后立马套现走人而导致公司经营混乱,国家、证监会、交易所等层面均对原股东在上市后出售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系列规定:
    1、国家层面:《公司法》等。
    2、证监会层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历次保荐代表人培训提出的要求(内部规则,实践中效力跟法律一样)等。
    3、交易所层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总的来说,要确定某股东的限售期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估计要用3页纸的一个大表格才能把各种类型的限售要求说清楚,确定限售期要考虑很多因素,常见的有:
    1、在哪个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规定均有差异。
    2、股东的性质——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3、成为股东的时间长短——比如,上市前6个月内入股与上市前24个月入股的锁定期要求不同。
    4、成为股东的途径——增资入股与受让股份入股的股东,锁定期可能不同(受让的话还要看是否从控股股东处购买的)。
    5、股东是否同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有额外的锁定要求。
    6、证监会审核时的要求——经常变,所以有时候会看到一些比较非常规的锁定期要求。
    7、最后,以5%划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权分置改革时候的要求(所谓大非、小非)。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权益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0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短线交易之禁止。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相关内容。
    (2)内幕交易之禁止。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参见前文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
    11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规范大股东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6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证监办发[2008]1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8〕94号《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和上证上字〔2008〕100号《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等。
    12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3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
    (1)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Q2:请教各位,大股东增持的股票一般多长时间才可以卖出的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Q3:股票上市后,多久能卖股权

    原始股东持股和机构网下申购的股票具有锁定期外,其他的申购股票在上市之日以后只要不停牌随时都可以卖出。

    Q4:新股上市后,大股东什么时候可以减持股票

    一般至少3年

    Q5:股票的类型有哪些?

    什么是A股、B股、H股、N股、S股?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3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1990年,我国A股股票一共仅有10只至1997年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 720只,A股总股本为1646亿股,总市值17529亿元人民币,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22.7%。1997年A股年成交量为4471亿股,年成交金额为30 295亿元人民币,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日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自1991年底第一只日股――上海电真空日股发行上中以来,经过6年的发展,中国的日股市场已由地方性市场发展到由中国证监会统管理的全同性市场。到1997年底,我国日股股票有101只,总股本为125亿股,总市值为375亿儿人民币3股市场规模与A股市场相比要小得多。近几年来,我国还在日股衍生产品及其他方面作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1995年深圳南玻公司成功地发行了日股可转换债券,蛇口招商港务在新加坡进行了第二上市试点,沪,深两地的4家公司还进行了将日股转为一级ADR在美国柜合市场交易的试点等。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5股。
    自1993年在港发行青岛啤酒H股以来,我网先后挑选了4批共77家境外上市预选企业,这些企业部处于各行业领先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厂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增长潜力。到1997年底。已经有42家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经过改制在境外上市,包括上海石化、镇海化工、庆铃汽车、北京大唐电力、南方航空等。其中有31家在香港上市,6家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2家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中,2家单独在纽约k市(N股),1家单独在新加坡上市s股)。42家境外上市企业累计筹集外资95.6亿美元。第二篇
    什么是指定交易?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交易点。指定交易有几大好处:
    (1)有助于防止投资者股票被盗卖;
    (2)自动领取红利,由证券交易系统直接将现金红利资金记入投资者的账户内;
    (3)可按月按季度收到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对账服务。
    目前沪市实行的就是指定交易制度,使沪市投资者的投资相对过去更为安全、便利。第三篇
    什么是ST、PT股票 ?
    “T”类股票包括ST股和PT股。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specialtreatment,缩写为“ST”)。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PT股是基于为暂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所产生的股票品种(PT是英文Particular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PT股的交易价格及竞价方式与正常交易股票有所不同:(1)交易时间不同。PT股只在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一周只有一个交易日可以进行买卖。(2)涨跌幅限制不同。据最新规定,PT股只有5%的涨幅限制,没有跌幅限制,风险相应增大。(3)撮合方式不同。正常股票交易是在每交易日9:15-9:25之间进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未成交的申报则进入9:30以后连续竞价排队成交。而PT股是交易所在周五15:00收市后一次性对当天所有有效申报委托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条件的委托申报均按此价格成交。(4)PT股作为一种特别转让服务,其所交易的股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交易股票,因此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转让信息只能在当天收盘行情中看到。第四篇
    委比是什么意思 ?
    委比是衡量一段时间内场内买、卖盘强弱的技术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委比”的取值范围从-100%至+100%。若“委比”为正值,说明场内买盘较强,且数值越大,买盘就越强劲。反之,若“委比”为负值,则说明市道较弱。
    上述公式中的“委买手数”是指即时向下三档的委托买入的总手数,“委卖手数”是指即时向上三档的委托卖出总手数。如:某股即时最高买入委托报价及委托量为15.00元、130手,向下两档分别为14.99元、150手,14.98元、205手;最低卖出委托报价及委托量分别为15.01元、270手,向上两档分别为15.02元、475手,15.03元、655手,则此时的即时委比为-48.54%。显然,此时场内抛压很大。
    通过“委比”指标,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场内的即时买卖盘强弱情况。第五篇
    深综指与深成指的区别
    股价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根据股价指数反映的价格走势所涵盖的范围,可以将股价指数划分为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和反映某一行业或某一类股票价格走势的分类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该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深证综合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全部A股和B股上市股票的股价走势。此外还编制了分别反映全部A股和全部B股股价走势的深证A股指数和深证B股指数。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点。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深证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该指数取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成份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发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启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及行业分类指数,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还就A股编制分类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分类指数、综合企业分类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选取样本时考虑的因素有:1.上市交易日期的长短;2.上市规模,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总市值和平均可流通股市值计;3.交易活跃程度,按每家公司一段时期总成交金额计。确定初步名单后,再结合以下各因素评选出40家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1.公司股票在一段时期内的平均市盈率;2.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3.公司近年的财务状况、盈利记录、发展前景及管理素质等;4.公司的地区、板块代表性等。为保证指数的代表性,必须视上市公司的变动更换成份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于每年1、5、9月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察,讨论是否需要更换。第六篇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根据基金是否可以赎回,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主要区别如下: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而开放式基金所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在基金的存续期间内也可随意申购基金单位,导致基金的资金总额每日均不断地变化。换言之,它始终处于“开放”的状态。这是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根本差别。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而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时,他们则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
    (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高低。在基金的买卖费用方面,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与买卖上市股票一样,也要在价格之外付出一定比例的证券交易税和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如首次认购费、赎回费)则包含于基金价格之中。一般而言,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
    (4)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而开放式基金则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而不能尽数地用于长期投资,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第七篇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第八篇
    哪些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需临时停牌?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⒈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⒊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⒋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Q6:股票分为哪几大类?

    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只能以外币认购和交易。

    Q7:股票股东人数,增加好还是减少好

    成反比,股东人数越少越好,说明控盘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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