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炒作法(炒新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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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新股的炒作规律
1、当大盘处于下跌的末端,进入筑底阶段时,市场人气低迷,新股开盘价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发行价,此时是最佳的买入时期,一旦大盘反弹,该类股票会领涨。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证券,处在大盘筑底阶段,其开盘价5.5元,当日报收5元,比发行价上涨10%,随后在大盘反弹时,该股成为领头羊。
2、当大盘处在上升阶段:此时新股为平开高走,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炒作。
3、当大盘处在上涨末端,市场人气高涨,新股开盘价位很高,有的达到200%以上,一步到位,此时新股风险最大,一旦大盘从高位下跌,该类股票跌幅最大。如2004年2月19日上市的国通管业开盘当天达20.98元比发行价高200%,随后在这次大盘下跌时,该股跌幅达40%。
4、当大盘处于下跌阶段时,新股为平开低走,参与者获利机会极小,不要参与。只有等到大盘进入下跌末端,筑底时,那时才是真正的买点。此时大盘还没有调整结束,要等待其进入最后一跌时,那时很多新股会开在20%左右,再买入即会有高于大盘的收益。
Q2:炒新股、次新股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炒新股、次新股的优点是没有套牢盘,庄家不用洗盘,容易拉升。
缺点是上市后,打新股的会有一定的获利回吐,而且开盘当天炒作厉害,动态市赢率偏高,短线有调整要求,所以炒新股、次新股风险很大,要耐心等待回调企稳后介入。
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做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在临近年末的时候,次新股由于上市的时间较短,业绩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异常的变化,这样年报的业绩风险就基本不存在,可以说从规避年报地雷的角度来说,次新股是年报公布阶段相对最为安全的板块。
新股就是指刚发行上市正常运作的股票。
Q3:炒新股之前一般要关注哪些知识
K线、道氏理论、江恩理论、哲学、易经等等
Q4:炒新股需要注意什么?
抄新股首先看看题材是否热门,上市首日定位高不高。其次看看业绩咋我,最后看看成交量是否大等等。
Q5:炒新股、次新股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炒新股、次新股的优点是没有套牢盘,庄家不用洗盘,容易拉升。
缺点是上市后,打新股的会有一定的获利回吐,而且开盘当天炒作厉害,动态市赢率偏高,短线有调整要求,所以炒新股、次新股风险很大,要耐心等待回调企稳后介入。
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做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在临近年末的时候,次新股由于上市的时间较短,业绩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异常的变化,这样年报的业绩风险就基本不存在,可以说从规避年报地雷的角度来说,次新股是年报公布阶段相对最为安全的板块。
新股就是指刚发行上市正常运作的股票。
Q6:炒新股之前一般要关注哪些知识
K线、道氏理论、江恩理论、哲学、易经等等
Q7:如何炒新股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2013年12月13日 19:00各会员单位: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约束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本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二、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收盘集合定价交易的成交价格。收盘集合定价期间无成交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三、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四、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进行复牌集合定价,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此前发布业务规则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13年12月13日********************************************************上交所:《通知》实施后,投资者参与新股交易,应当关注以下事项:1。申报价格须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为了防止新股上市首日被过度炒作,上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申报订单全天实施申报价格控制,即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120%,最低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的120%(即发行价的144%),不得低于集合竞价阶段最低申报价格限制的80%(即发行价的64%)。目前,本所技术系统已开发上线了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控制的相关程序。2。可能出现开盘即达到申报价格限制的情况。由于新股上市首日实施交申报价格的上、下限控制,如果发生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无成交的情况,则以第一笔成交价格为开盘价,此时可能出现开盘价即为当天最高(或最低)成交价(发行价的144%或64%)的极端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盘中停牌时间可能略晚于触发停牌价格的时间。由于上交所交易系统对盘中临时停牌采用异步停牌控制方式,因此实际停牌时间可能略晚于触发停牌价格的时间,具体停复牌时间以上交所的公告为准。4。投资者可以查询到当日各类投资者的新股交易信息。为了进一步加大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信息的公开,上交所除依据本所《交易规则》第5.4.3条规定公布新股上市首日买入、卖出新股金额最大五家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外,将新增公布当日各类投资者的交易信息,各市场参与人可以登录本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交易信息披露”栏目的“新股首日交易信息”项目进行查询。5。严重违规者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为了打击极少数投资者恶意炒作新股的违规行为,201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首次规定了“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的监管措施。虽然到目前为止,上交所未实施过“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的监管措施,但是此次新股发行重启后,上交所将视市场情况,对少数恶意炒作新股的投资者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权限。在此,上交所再次提醒,投资者务必了解和遵守《通知》的相关规定,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同时,也提醒各会员单位,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此外,各专业机构投资者也要自觉遵守《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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