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股每股收益稀释性(什么是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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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计算公式,具体解释各代表什么?谢谢啦!)
1.基本每股收益=(税后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股数。现在主要计算加权平均股数。
发行股票股利期数为27000*0.1*8/12=1800万,高管的股票在第二年,不用计算,回购即减少股票股数为6000*1/12=500万,所以加权平均股数为27000+1800-500=18300。
所以基本每股收益=18000/18300=0.98元。
2.稀释每股收益,就是由于其中的股票期权所影响普通股股数。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6000-6000*4/10=3600万股。所以总的加权平均股数为18300+3600=21900.
稀释每股收益=18000/21900=0.82
Q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区别
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如果没有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二)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根据本准则第十条规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一般不变;分母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公式中的行权价格和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按照有关认股权证合同和股份期权合约确定。公式中的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通常按照每周或每月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交易价格进行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在股票价格比较平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的收盘价作为代表性价格;在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每周或每月股票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作为代表性价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平均市场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原计算方法不再适用。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三)多项潜在普通股 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其中稀释程度,根据不同潜在普通股转换的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大小进行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所确定的金额。 在确定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时,通常应首先考虑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影响。 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为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而不能将其作为一个总体考虑。
Q3:怎样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正是因为基于这两条假设,才能够得出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式,否则稀释每股收益就和基本每股收益没有区别了.
如题,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2005年的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性,对2006年没有稀释性,因为2006年末计算时,已行权,那就包含在基本每股收益中了.
Q4:如果增量股每股收益大于基本每股收益说明什么?
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大于基本每股收益,则表示不具有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就无从谈起。
Q5:什么是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分析
1、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较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普通鼓的获利水平。在分析时可进行公司间的比较,了解公司相对获利能力,可以进行不同时期比较,了解该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
2、 使用该指标注意的问题:
(1)、每股收益不反映该股票所含的风险。(行业不同)
(2)、每股收益多,不一定意味着分红多。也并不意味现金多。扣折旧、坏帐等。
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年末普通股份数,该指标代表每股净资产
Q6:每股收益是什么?
总收益除以总股本,比如公司年底的总收益是100,总股本是100,每股收益是1,如果第一季度收益是50,第一季度末每股收益是0.5,每股收益不一定指一年的收益
Q7: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问题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本题中: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为净利润的增加=4 000×4%×(1-25%)=120(万元);
转换增加的普通股数=4 000/100×90=3 600(万股)
转换后,债券的利息没有变成股利,而是增加了企业利润和净利润。因为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是有前提假设的。
也正是因此,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就是这股票的股利这句话不能成立,因该说成是增加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就是企业的普通股股东收益。再除以股数后就是每股收益。
另外,股利是指企业取得收益后支付给股东的红利,理论上应等于每股收益*股利支付率。当股利支付率为100%是即收益全部支付时,每股股利=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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