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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

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

内容导航:
  • 同一控制下(同一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税务问题
  • 同一控制下企业转让/出售/处置股权的会计分录和合并报表怎么做?
  • 同一控制下的2个企业,将二者中之一持有的孙子企业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另一个,怎么会计处理?
  •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同一控制下企业股权平价转让涉个税案例
  • 同一控制下企业股权相互转让能够确认转让收益和损失吗?
  • 个人股权转让需哪些手续? 现在想把个人股权,转让给一个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Q1:同一控制下(同一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税务问题

    按股权转让来购买。转让价按出资额的51%,来购买。

    Q2:同一控制下企业转让/出售/处置股权的会计分录和合并报表怎么做?

    甲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乙公司:借:银行存款 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
    合并日的抵消Y公司的核乙公司的是一样的,出售之前是由乙公司合并抵消Y公司,出售后由甲公司一起合并。

    Q3:同一控制下的2个企业,将二者中之一持有的孙子企业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另一个,怎么会计处理?

    买价格比倒挂的好。

    Q4: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是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是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三是股权转让的交割。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四是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Q5:同一控制下企业股权平价转让涉个税案例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税率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1.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2.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1.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2.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2.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5.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6.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7.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1.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2.资产评估净值份额3.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Q6:同一控制下企业股权相互转让能够确认转让收益和损失吗?

    可以确定股权转让者转让时的收益,您只要将股权转让时的价格行情明确之后,与取得股权时的价格一对照,所产生的差额就是股权转让时的收益或者损失数额;置于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持有者的收益只能是预期收益了,也就是不能明确界定其股权转让之后的股权收益,这就取决于股权持有者所支撑的企业以后的运作情况与经营效益了。

    Q7:个人股权转让需哪些手续? 现在想把个人股权,转让给一个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知道你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你只要与受让方签订协议,且你持的股份的公司股东会出一个同意转让的决议,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到工商局办理一下手续就了,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同样这样办。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工商局规定不一,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首先双方签转让协议,有的地方还要求转让前经产权交易中心出鉴定工商才认可,还有的工商就不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不进行备案,工商只备案发起人,之后的就不再管了,如果你当地工商要求备案,就是你双方签完协议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出一修改章程的决议,将章程修正案送工商备案就行了,
    如有不明白的,可再提问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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