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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分红(拖欠股东分红)

拖欠分红(拖欠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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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不给数据拖欠分红不足五万可以起诉吗?
  • 银行的股东拖欠银行贷款不还,银行可以不给拖欠贷款的股东分红吗?请
  • 分红拖欠不给,怎么办
  • 因为拖欠居委会的钱,居委会在股权分红时可以不给发吗?
  •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 公司法不分红怎么办,可以去起诉吗
  • Q1:故意不给数据拖欠分红不足五万可以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于民事纠纷有权提起诉讼,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都会受理的。
    故意拖欠分红,这应当属于合同纠纷,只要有证据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至于说分红不足5万元,钱数的多少并不是立案的条件。只要是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无论多少钱都是可以起诉的。

    Q2:银行的股东拖欠银行贷款不还,银行可以不给拖欠贷款的股东分红吗?请

    谁说短线风险大?
    股市有风险,不管短线还是长线。
    操作得好,风险就小,与长线短线无关。

    Q3:分红拖欠不给,怎么办

    分红拖欠不给,可以法院起诉。
    首先要收集证据,比如关于分红的合同。
    分红,提成等都属于工资的范围,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Q4:因为拖欠居委会的钱,居委会在股权分红时可以不给发吗?

    上证综指即“上证综合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英文是:Shanghai(securities)composite index. 通常简称:“Shanghai composite index”(上证综指)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它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综合.上证综指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总体走势
    指数计算
    (一) 计算公式 1.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2. 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等以成份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上证180基建指数等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调整市值= 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5%(对上证180风格指数系列,样本股权重上限为10%)。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3.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4.上证基金指数以基金发行份额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基金的总市值/基期)× 1000 其中,总市值= Σ(市价×发行份额)。 5. 上证国债指数以样本国债在证券交易所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国债的总市值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 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 Σ(全价×发行量);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国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国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6. 上证企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样本企业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企业债的总市值 + 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100 其中,总市值 = Σ(全价×发行量),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7. 上证公司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 + 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 = Σ(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公司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8. 上证分离债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指数样本总市值 + 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总市值 = Σ(全价×发行量) 报告期分离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指数样本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9. 上证综合指数等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二) 指数的实时计算 上证指数系列均为实时计算。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大约2秒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每大约6秒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 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 前日收盘价; 2.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 最新成交价。
    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 新上市。对综合指数(上证综指和新上证综指)和分类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行业分类指数),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2. 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 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 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 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 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 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 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Q5: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看财务报表是小股东的权利,有利润的情况下要求分红也是小股东的权利。连续两年不分红小股东还有一个权利,就是可以要求清算公司,就是算算公司价值多少?你的股份价值多少?你可以从公司拿到和你股份价值相等的钱。

    如果您真要维权的话请个律师是必须的,根据您的情况,您胜算还是蛮大的。

    希望能帮到您

    Q6: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看财务报表是小股东的权利,有利润的情况下要求分红也是小股东的权利。连续两年不分红小股东还有一个权利,就是可以要求清算公司,就是算算公司价值多少?你的股份价值多少?你可以从公司拿到和你股份价值相等的钱。

    如果您真要维权的话请个律师是必须的,根据您的情况,您胜算还是蛮大的。

    希望能帮到您

    Q7:公司法不分红怎么办,可以去起诉吗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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